土地資源分區

是根據土地組成要素的地理性及其土地利用的區域性而劃分的專業性分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資源分區
  • 外文名:land resource zoning
  • 學科:土地科學及管理
  • 根據:大區氣候和大的構造地貌
詞目:土地資源分區
釋文:中國土地資源分區的第一級分區主要是根據大區氣候和大的構造地貌及其土地利用特點而進行的分區,如東北區、黃淮海平原區、黃土高原區、四川與長江中下游區、江南丘陵區、滇黔桂石灰岩高原區、華南丘陵區、內蒙古高原區、甘新荒漠區、青藏高原區和橫斷山地區等11個大區。它們都表示不同的氣候、地貌、土壤與土地利用特點的內涵。其下可再根據大、中地貌單元等分別進行第二級分區,再下又可按其中地貌及其土地利用特點進行第三級分區等複合相加。在第二、第三級土地資源的分區命名中可以考慮套用:[氣候]+[地形]+[土壤]+[土地利用]的復命名的原則,如黃淮海平原區北部可用暖溫帶、海河平原、潮土農田區等,其目的是進一步說明該區的土地資源的自然特徵與土地利用背景,為區域的土地利用規劃及土地生產潛力計算打下應有的科學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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