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膳食

我們稱之為團體供餐或團體膳食的,簡稱團餐。

介紹,限制,

介紹

已開發國家成功經驗表明,大型工業企業、商業機構、政府機構和其他社團的職員餐飲、大中國小的學生餐以及交通運輸、公共寫字樓、會展飲食供應試巴催和社會送餐等,已成為餐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市場都有個共同特點,即其客戶消費不是以店堂為主,是以團體形式,以上門服務為主,餐飲企業在食品的製作和銷售上也都以批量形式進行,通過競標、比較和談判獲得飲食專營權,企業事實上處於壟斷經營地位,極易形成規模經營,這就是我們稱之為團體供餐或團體膳食的,簡稱團餐。

限制

飯店獲得團體膳食外賣的許可要求更高:加工場所要滿足超過250人份團體膳食加譽乃蘭朽工配送的條件要求;加工配送即食冷膳食、冷加工糕點、即食果蔬等高風險食品品種,應分別設定加工製作專間;配備的運輸車輛和設施設備斷試灶能確保即食熱膳食企奔閥驗和即食冷膳院兆院食分開,原料、半成品與成品分開等。
  
餐飲服務單位須取得加注有“團體膳食外賣”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才可從事團體膳食外賣服務。不過,團體膳食外賣服務不包括餐飲提供者達籃臨時、散客打淋獄只包外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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