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重要濕地

國際重要濕地

國際重要濕地公約(又稱拉姆塞爾公約,Ramsar convention),公約的全名是:“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是一個政府間的協定,該協定為濕地資源保護和利用的國家措施及國際合作構建了框架。Ramsar公約(國際重要濕地特別是水禽棲息地公約)於1971年在伊朗小城Ramsar簽署,1975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截止2010年2月2日,簽訂該公約的成員國達到170個國家,共2334個國際重要濕地,總面積達到2.49億公頃,覆蓋地球上所有的地理區。締約國每3年舉行一次會員大會。中國於1992年加入該公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重要濕地公約
  • 外文名:Ramsar convention
  • 別名:拉姆塞爾公約
  • 簽署時間:1971年
  • 旗幟時間:1975年12月21日
  • 總面積:1.85億公頃(持續更新中)
簡介,定義,標誌,標準,名錄,

簡介

國際重要濕地公約秘書處與IUCN總部一起,設在瑞士的格蘭特。
公約的任務是通過地方、區域、國家的保護措施及國際合作以保護及合理利用濕地,為全世界的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the conservation and wise use of all wetlands through local and national actions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s a contribution towards achiev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roughout the world”)。

定義

公約對濕地使用了廣泛的定義,包括:湖泊與河流,沼澤地,濕地草場,泥炭地,綠洲,河口及江口,三角洲,潮灘,近海水域,紅樹林及珊瑚礁,和一些人工濕地,像魚塘,水稻田,水庫和鹽田。
1996年10月濕地公約第19次常委會決定將每年2月2日定為世界濕地日,每年確定一個主題。利用這一天,政府機構、組織和公民可以採取大大小小的行動來提高公眾對濕地價值和效益的認識。

標誌

《濕地公約》(《拉姆薩爾公約》)的標誌於1998年由《拉姆薩爾公約》常委會確定。該標誌由藍綠色的背景、兩條象徵河流的白色波浪形線條和一個白色的加拉蒙字型的“Ramsar”(拉姆薩爾)構成。

標準

A組標準:區域內包含典型性、稀有或獨一無二的濕地類型
標準1:如果一塊濕地包含在一個適當的生物地理區域內稱得上典型,稀有或獨一無二的自然或近自然的濕地類型,那么就應該考慮其國際重要性。
B組標準:在物種多樣性保護方面的國際重要性
基於物種和生態群落的標準
標準2:如果一塊濕地支持著易受攻擊、易危、瀕危物種或者受威脅的生態群落,那么就應該考慮其國際重要性。
標準3:如果一塊濕地支持著對於一個特定生物地理區域物種多樣性維持有重要意義的動植物種群,那么就應該考慮其國際重要性。
標準4:如果一塊濕地支持著某些動植物物種生活史的一個重要階段,或者可以為它們處在惡劣生存條件下時提供庇護場所,那么就應該考慮其國際重要性。
基於水禽的標準
標準5:如果一塊濕地規律性地支持著20000隻或更多的水禽的生存,那么就應該考慮其國際重要性。
標準6:如果一塊濕地規律性地支持著一個水禽物種或亞種種群的1%的個體的生存,那么就應該考慮其國際重要性。
基於魚類的標準
標準7:如果一塊濕地支持著很大比例的當地魚類屬、種或亞種的生活史階段、種間相互作用或者因支持著能夠體現濕地效益或價值的典型的魚類種群而有利於全球生物多樣性,那么就應該考慮其國際重要性。
標準8:如果一塊濕地是某些魚類重要的覓食場所、產卵場、保育場或者為了繁殖目的的遷徙途徑(無論這些魚是否生活在這塊濕地里),那么就應該考慮其國際重要性。
基於其他種類的特殊標準
標準9:如果一塊濕地規律性地支持著一個非鳥類濕地動物物種或亞種種群的1%的個體的生存,那么就應該考慮其國際重要性。

名錄

截止,2013年10月,中國共有46處濕地被列入國際重要濕地目錄,具體如下:
青海鳥島自然保護區
江西鄱陽湖自然保護區
黑龍江興凱湖自然保護區
內蒙古鄂爾多斯自然保護區
廣東湛江紅樹林保護區
廣東惠東港口海龜保護區
福建漳江口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杭州西溪濕地公園
黑龍江省南翁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黑龍江省珍寶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甘肅省尕海則岔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湖北神農架大九湖濕地
安徽省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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