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編纂

國際法編纂,狹義上是指把現有的國際法規則特別是習慣法規則,加以準確表述和條文化、系統化,廣義上則一般還包括修訂、補充原有規則或提出新的規則,將它們編成條款草案,由一個有權確定的機關,通常是外交會議予以認可,並通過一定程式形成國際公約。

國際法的法典化,是指把國際法全部或一部分的原則、規則和制度系統地用類似法典條文的形式制定出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法編纂
  • 外文名:Codification of international law
  • 釋義:國際法的法典化
  • 分類1:個別的國際法的編纂
  • 分類2:全面的國際法的編纂
國際法的編纂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把整個國際法編纂為一個法典,稱為全面的國際法的編纂。另一種是把國際法的部分分別編纂為法典,稱為個別的國際法的編纂。從編纂者的不同來區分,可以分為私家國際法編纂和官方/政府間國際法的編纂。後者是通常意義上所說的國際法的編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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