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關於推進省管縣財政改革意見

國家關於推進省管縣財政改革意見是於日前在其官方網站發布的《關於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的意見》簡稱。意見指出,改革的總體目標是,2012年底前,力爭全國除民族自治地區外全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

基本介紹

關於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的意見,總體思路,主要內容,工作要求,專家稱將逐步簡化五級財政層級為三級,政府財政層級“簡五成三”,“省直管縣”可分三步走,

關於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中發[2008]12號)、《國務院關於編制2009年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的通知》(國發[2008]35號)以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9]1號)中關於“推進‘省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充實內容和形式,加強縣(市)財政管理”和“將糧食、油料、棉花、生豬生產大縣全部納入改革範圍”的要求,現就進一步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總體思路

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的內在要求,理順省以下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推動市縣政府加快職能轉變,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必須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各地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基礎設施狀況等有關條件,確定改革模式、步驟和進度,不搞“一刀切”;必須堅持科學規範、合理有序,要按照分稅制財政體制的要求,進一步理順省以下政府間事權劃分及財政分配關係,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必須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保證市縣既得利益,尊重實際情況,妥善處理收支劃分、基數劃轉等問題,確保改革的平穩過渡和順利運行;必須堅持協調推進、共同發展,充分調動各方發展積極性,增強縣域發展活力,提高中心城市發展能力,強化省級調控功能,推動市縣共同發展。
改革的總體目標是,2012年底前,力爭全國除民族自治地區外全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近期首先將糧食、油料、棉花、生豬生產大縣全部納入改革範圍。民族自治地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基層財政的扶持和指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主要內容

實行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就是在政府間收支劃分、轉移支付、資金往來、預決算、年終結算等方面,省財政與市、縣財政直接聯繫,開展相關業務工作。
(一)收支劃分。在進一步理順省與市、縣支出責任的基礎上,確定市、縣財政各自的支出範圍,市、縣不得要求對方分擔應屬自身事權範圍內的支出責任。按照規範的辦法,合理劃分省與市、縣的收入範圍。
(二)轉移支付。轉移支付、稅收返還、所得稅返還等由省直接核定並補助到市、縣;專項撥款補助,由各市、縣直接向省級財政等有關部門申請,由省級財政部門直接下達市、縣。市級財政可通過省級財政繼續對縣給予轉移支付。
(三)財政預決算。市、縣統一按照省級財政部門有關要求,各自編制本級財政收支預算和年終決算。市級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匯總市本級、所屬各區及有關縣預算,並報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四)資金往來。建立省與市、縣之間的財政資金直接往來關係,取消市與縣之間日常的資金往來關係。省級財政直接確定各市、縣的資金留解比例。各市、縣金庫按規定直接向省級金庫報解財政庫款。
(五)財政結算。年終各類結算事項一律由省級財政與各市、縣財政直接辦理,市、縣之間如有結算事項,必須通過省級財政辦理。各市、縣舉借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國債轉貸資金等,直接向省級財政部門申請轉貸及承諾償還,未能按規定償還的由省財政直接對市、縣進行扣款。

工作要求

為確保順利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各地要認真開展相關工作,妥善處理好各方面的利益關係。省級財政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調整管理制度,積極創新管理機制,將有關工作延伸到縣;要逐步建立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加大對財力薄弱縣的支持力度,實現“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目標;要規範財政預算外資金管理,全面清理預算外分配事項,理順政府間預算外資金管理和分配關係;要加強財政管理信息化建設,構建省級與市、縣的財政信息化網路,提高工作效率。市級財政要繼續關心和幫助縣級財政發展,加強對縣鄉財政工作的指導。縣級財政要積極、主動配合省、市級財政做好有關改革工作,增強自我發展、自我約束意識,認真落實財政改革各項措施,提高財政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涉及財政利益調整,政策性強,牽涉面廣,各級財政部門要樹立大局意識,加強組織領導,積極、主動、穩妥地推進改革,細化方案,精心實施。已經全面實行改革的地區,要密切跟蹤改革進展,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正在進行試點的地區,要總結經驗,加快推進。尚未開展試點的地區,除民族自治地區外,要儘快制定試點方案,積極推進改革。
以上意見,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專家稱將逐步簡化五級財政層級為三級

近日,財政部發布《關於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了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的總體目標,即2012年底前,力爭全國除民族自治地區外全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
大洋網-廣州日報記者陳城專訪了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中共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請兩位專家就“省直管縣”財政改革闡述觀點。

政府財政層級“簡五成三”

記者:財政部近日提出,到2012年底前將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推進“省直管縣”財政改革。這項改革的核心內容是什麼?
賈康:我國是世界上政府層級最多的國家,有五級政府層級。從國際經驗來看,政府層級越多,則要求有更多的稅種與之匹配,這樣有利於收入分配。我國現有22個稅種,與其他國家相比並不算多,將22個稅種在五級政府之間分配則更加困難。另外,從稅收的屬性和各稅種的不同特點來看,將稅源在三級政府間劃分相對容易,而在五級政府間劃分則較難。有鑒於此,政府財政層級改革顯得越來越迫切,其核心措施之一便是推行“省直管縣”體制,省和縣兩級政府之間直接搭建財力分配框架,並適時輔之以“鄉財縣管”體制,逐步將政府財政層級從五級簡化為三級。
記者:“首先實行財政‘省直管縣’,最後達到行政‘省直管縣’。”許多學者都持有這種觀點。財政“省直管縣”與行政“省直管縣”是什麼樣的關係?
賈康:可以這樣說,“省直管縣”財政改革雖然僅僅限於財政體制,但它是“省直管縣”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為行政上的“省直管縣”體制奠定了基礎、創造了條件。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在有條件的地方,“省直管縣”將依法向減少行政層級的行政體制改革深化。
記者:有一種現象值得關注,“省直管縣”前一些地級市加快運作“縣變區”。
周天勇:一些地級市怕三級政府以後有一些縣脫離它們的管理,這樣就把縣改成區,以後永遠是自己管轄了。出於這么一個目的,全國許多地方的地級市掀起了縣改區的舉動。一些縣與地級市在空間上離得很遠,經濟上聯繫不大,這樣的縣改為地級市的區,我認為比較牽強,不合理。
我個人覺得,縣改區這種區劃調整,在三級政府改革過程中,在“省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過程中,應當先暫停下來。

“省直管縣”可分三步走

記者:“省直管縣” 財政改革面臨的阻力在哪裡?
賈康:“省直管縣”財政改革在試點過程中已經暴露出一些矛盾和問題,尤以管理體制問題突出。“省直管縣”財政體制實行後,試點縣在財政上實行省直接管理,市、縣財政平行對省級財政,但其他許可權仍實行省管市、市管縣體制,致使人權、財權、事權配置不一致,產生了一些摩擦,市里尷尬,縣裡為難。
其次,工作程式還沒有理順。“省直管縣”財政體制實行後,一些市直部門認為試點縣應由省直管,有時不願再為縣裡服務,有的許可權雖下放到縣裡,資金分配等卻仍按原程式運作。
再者,對“窮市”的影響很大。在現行中央和省里的財政轉移支付中,有的項目資金只對縣,致使經濟實力弱的“窮市”就得不到優惠政策,自身發展受到影響。同時,上級安排給縣裡的項目需要市里配套資金,而“窮市”因自身財力有限,配套資金根本無法到位。
記者:“省直管縣”財政改革採取的步驟,您有什麼好辦法?
賈康:我國的“省直管縣”改革可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像目前各省的改革試點搞的那樣,省主要對直管縣的財政進行直管,並適當下放經濟管理權,但仍維持市對縣的行政領導地位;第二步是市和縣分治,統一由省直管,重新定位市和縣的功能;第三步是市改革,擴大市轄區範圍,合理調整機構和人員,總的方向應當是撤銷傳統意義上的管縣的地級市(級別可保留,人員逐漸調整),市縣分置,省直管縣。
(大洋網-廣州日報 《大地周刊》 陳城 2009年08月31日0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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