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190號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7-12-13 【生效日期】2007-12-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190號 關於批准對清遠烏鬃鵝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7-12-13
【生效日期】2007-12-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190號
關於批准對清遠烏鬃鵝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

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組織了對清遠烏鬃鵝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批准自即日起對清遠烏鬃鵝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一、保護範圍
清遠烏鬃鵝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廣東省清新縣人民政府《關於建議劃定清遠烏鬃鵝產地範圍的函》(清新府函[2007]42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廣東省清新縣太和鎮、飛來峽鎮山塘鎮、太平鎮、三坑鎮等5個鎮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品種。
烏鬃鵝。
(二)飼養環境。
要求周圍3公里內無污染源,有豐富水塘河涌,水草豐富,水質清潔衛生。
(三)飼養技術。
1. 雛鵝飼養管理(出殼至28日齡):
(1)育雛室條件:保溫性能良好,乾燥清潔。
(2)育雛器溫度要求:
日齡(天)
1~2
3~7
8~14
15~21
22~28
溫度(℃)
33~34
30~33
27~30
25~27
22~25
(3)育雛室濕度要求:相對濕度保持在60%至70%。
(4)舍內光照:1至2日齡每天24小時光照;3至10日齡每天23小時光照, 11日齡以後自然光照。
(5)密度要求:1至5日齡,每平方米麵積飼養不超過25隻;6至10日齡,每平方米麵積飼養不超過20隻;20日齡以後,密度逐漸降低,到28日齡時,每平方米麵積飼養不超過15隻。
(6)開飲、開食:雛鵝入舍後先開飲,開飲後1至2小時開食,餵給全價的配合飼料或玉米碎或碎米,2∶1配以鮮嫩多汁的青飼料開食。
2. 中鵝飼養管理(29至56日齡):上、下午各放牧1次,夜間補飼1次配合飼料或谷實類飼料。
3. 肥育鵝飼養管理(57日齡至上市):
(1)飼餵方式:舍飼,自由採食。白天餵3次,夜間餵1次。
(2)管理:限制活動,供給充足的飼料和清潔飲水。
(四)質量特色。
1. 感官特徵:具有三黑、三細、一矮特徵,即嘴黑、毛黑、腳黑;頭細、頸細、骨細;腳矮。
2.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
要求
上市體重

3~3.5kg

2.5~3kg
脂肪含量
≤5%
蛋白質含量
≥20%
胺基酸總含量
≥18%
三、專用標誌使用
清遠烏鬃鵝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廣東省清新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清遠烏鬃鵝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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