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局關於深化糧食科技體制改革和加快創新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2015年4月30日,國家糧食局以國糧展〔2015〕74號印發《關於深化糧食科技體制改革和加快創新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聚焦行業需求,把準糧食科技創新主攻方向;健全創新體系,構建糧食科技協同創新平台;加強成果推廣,推進糧食科研、設計、產業一體化;健全激勵機制,激發科技創新人才活力;轉變管理職能,增強為科技發展的服務能力;保障措施7 部分20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糧食局關於深化糧食科技體制改革和加快創新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國家糧食局
  • 文號:國糧展〔2015〕74號
  • 印發時間:2015年4月30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5年4月30日,國家糧食局印發《關於深化糧食科技體制改革和加快創新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意見

國家糧食局關於深化糧食科技體制改革和加快創新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國糧展〔2015〕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為深入貫徹國家糧食安全戰略,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8號)和《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中發〔2012〕6號)的決策部署,結合糧食流通工作實際,現就全面深化糧食科技體制改革和加快糧食行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推進糧食科技體制改革,促進糧食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緊密結合,是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的根本要求,是實現糧食流通產業科學發展和推進流通現代化的根本途徑,是實施“科技興糧”工程一項非常緊迫的重要任務。各級糧食科研機構和廣大糧食企業要落實糧食科技工作的基本定位要求,把保障和支撐國家糧食安全作為糧食科技工作天大的責任和天高的使命,著力解決糧食行業創新發展最急需、最重要、最關鍵的科技難題。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戰略高度和糧食流通事業科學發展的全局角度,深刻認識糧食科技體制改革和糧食行業創新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推進糧食科技體制改革、抓好糧食科技創新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
(一)基本思路。圍繞貫徹中央確定的“以我為主、立足國內、確保產能、適度進口、科技支撐”國家糧食安全戰略,以科技興糧為中心任務,凝練行業科研需求,聚焦國家重大科研任務,有所為有所不為,統籌推進糧食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和糧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加快轉變政府部門科技管理職能,強化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產力對接、研發人員創新勞動同其利益收入對接,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增強科技進步對糧食經濟發展的貢獻度,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提升糧食流通產業現代化水平提供強大動力和有力支撐。
(二)總體目標。糧食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緊扣行業發展,使糧食科技創新更加聚焦國家目標、重大任務和行業需求;改革科技創新組織方式,確保糧食科研項目和資金配置更加規範合理高效;健全糧食科技創新激勵機制,集聚創新人才和團隊,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得到激發;加快推進科研、設計和產業一體化發展,促進糧食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科技支撐糧食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作用更加突出。
二、聚焦行業需求,把準糧食科技創新主攻方向
(三)強化科研任務頂層設計。要圍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目標,結合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建設規劃(2015-2020年)》和糧食行業發展規劃,科學謀劃糧食科研重大任務,聚焦保障國家糧食數量安全、質量安全和生態安全重大需求,重點攻克糧食節約減損、糧食質量安全、生態安全儲糧、糧食現代物流、糧油加工增值、糧情監測預警等方面的重大科學技術難題,強化生物技術、信息技術等套用研究。做深糧食科技創新戰略研究,選準糧食科技創新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科學規劃。既要聚焦行業科技創新核心需求,也要兼顧產業發展現實需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
(四)建立科技需求信息渠道。各級糧食行業行政管理部門要定期組織科研機構、院校、企業的科技人員,深入基層和一線開展調研,緊密結合糧食流通工作實際,聽取農民朋友、糧油企業職工、市民消費者的訴求和呼聲。國家糧食局面向涉糧企業、科研機構、院校和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深入開展產業科技需求、重點研發任務建議和糧食科技資源調查,開通網路科技需求徵集平台。逐步建立面向用戶的糧食科技需求徵集渠道,匯聚具有戰略性、關鍵性和前瞻性的科技需求,從中凝練人民民眾最期待、基層企業最急需、對促進行業發展最關鍵、對支撐國家糧食安全最管用的科技難題作為行業重大需求。
(五)凝練重大科研任務建議。採取專家評審與多方評估相結合的方式,規範程式,科學確定糧食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和主攻方向,圍繞突破糧食行業核心瓶頸和重大科技問題構建重大項目庫。充分發揮國家糧食局科技創新專家諮詢委員會的作用,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建立相應的專家諮詢團隊,在研究糧食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凝練重大需求、審議論證重點科研任務和項目建議時,由專家提出諮詢意見,提供決策參考。重大科研項目要涵蓋基礎理論、共性關鍵技術和套用示範,做到目標明確,邊界清晰,成效可考核。
(六)創新糧食科研評價機制。以創新績效管理、提升科研能力、促進成果轉化等為導向,鼓勵科研院所圍繞行業重大需求開展套用型研究和產業化開發,按科研和市場規律激勵重大科研成果產出、套用。建立糧食科技規劃實施績效評估機制,對各類項目實施對產業發展的作用進行綜合評估。探索建立對科研項目實施過程和成果等的分類評價機制,發揮科技成果用戶、業務管理部門、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等單位在科研評價中的作用,切實解決重論文輕發明、重數量輕質量、重成果輕套用的問題。建立決策、實施、監督相互獨立、相互制約的科研項目全程跟蹤和督導評估機制。探索委託具備條件的行業學會或獨立專業機構開展科技評估和項目管理試點。改進專家遴選方式,實行專家輪換和迴避機制。強化對科研資金、資源和成果的監管。嚴查學術不端和學術腐敗行為。最佳化科技獎勵推薦評審方法,提高推薦質量。
三、健全創新體系,構建糧食科技協同創新平台
(七)繼續深化糧食科研院所改革。加快構建“專業布局最佳化、學科結構合理、人員精幹高效、創新能力突出、行業特色鮮明”的糧食科技創新體系。健全更加高效的糧食科技創新研發體系,遵循規律,最佳化科研院所學科布局,完善新型糧食科技資源組合模式,合理配置科技資源。堅持以產業需求為導向,根據院所業務方向進一步釐清科研機構“學科集群、學科領域、研究方向”,減少重複研究和內耗,提高科研效率。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進一步推進科研院所分類改革,一院一策,一所一策。對公益研究強化國家目標和社會責任評價,引導建立公益性研究機構依託國家資源服務行業創新機制。國家級公益性院所要完善管理制度,公益為主、市場為輔,進一步推進人員績效考評、條件建設、資源分配、科研項目及經費管理等制度建設。明確管理處室的服務職能,簡化程式,提高效率。推進轉制院所進一步市場化,鼓勵發展混合所有制,可組建產業技術聯盟。依託轉制科研院所等構建套用技術研發平台,推進科研、設計和產業一體化發展,促進理論、技術、產品、標準及裝備等研究有機結合。
(八)促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建立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好市場對創新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和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作用,激發全行業科技創新創業活力,支持企業自主決策,先行投入,開展行業共性關鍵技術裝備的研發攻關。建立高層次、常態化的企業技術創新對話、諮詢制度,發揮企業和企業家在糧食創新決策中的諮詢作用,吸收更多企業參與研究制定規劃、政策和標準,提高相關專家諮詢組中企業專家的比例。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可依託大型糧食企業,培育發展糧食科技創新型實體,鼓勵圍繞產業發展需求開展技術研發和工程化研究。國家糧食局將以遴選認定國家糧食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為抓手,鼓勵有條件的糧食企業建立研發機構,支持其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攻關,聯合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解決企業生產實際問題,開展核心關鍵技術研發和相關基礎研究,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加強國際糧食科技交流合作,積極融入全球糧食科技創新體系。
(九)發揮高校、地方科研院所和質檢機構的作用。充分利用高校的基礎理論優勢,開展糧食科技基礎研究,取得原創性突破。發揮高校學科交叉和科技人才優勢,開展科技發展預測,拓寬行業科技視野,為行業科技發展決策提供諮詢服務。充分發揮地方糧食科研院所和質檢機構體系的作用,借鑑糧食質檢體系發展模式,穩步發展省級糧食科研機構。支持國家級院所、院校與地方院所聯合攻關,發揮省級科研院所和質檢機構密切聯繫基層的優勢,開展技術服務,推動新技術套用推廣。
(十)促進糧食科技創新資源開放共享。加快推進糧食領域國家工程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國家糧食局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質檢中心面向企業等社會用戶,開放大型科研儀器和科研基礎設施,提高資源使用率。整合各類科技文獻、科學數據、科研成果、科普作品等資源,構建開放共享互動的糧食科技服務信息平台。促進糧食科技創新平台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開放,加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和專利資源向社會公眾開放力度。
四、加強成果推廣,推進糧食科研、設計、產業一體化
(十一)加快糧食科技成果推廣套用。依法積極、穩妥地推廣糧食科技成果,堅持以“先進性、適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節約性、有效性”為標準,遴選成熟科研成果。遵循科學規律,按照國家推廣套用新技術、新裝備有關政策法規,制定糧食行業科技成果推廣辦法。加快科技成果推廣體系和服務信息平台建設,培育專業化、社會化、網路化的糧食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面向企業提供科技成果、研發設計、檢驗檢測、人才培訓等專業服務。落實國家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按規定獎勵科研人員。充分發揮科技企業成果轉化推進器的作用,探索科技成果轉化各方共贏模式,注重科技創新和經營創新相結合。
(十二)加大科技推廣服務力度。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調動各類主體的積極性,依託各科研機構、院校和科技企業等建立不同梯次的科技服務平台,加強實用技術集成示範、培訓、展示、交流和愛糧節糧科普宣傳,開展技術推廣綜合服務。探索糧食行業“科技特派員”試點,強化農村糧食產後科技服務。加快建設一批國家級糧食科技示範單位,使其成為全國糧食科技示範基地、成果推廣中心和科技教育培訓基地。
五、健全激勵機制,激發科技創新人才活力
(十三)最佳化科研環境。為科研人員安心研究、施展才幹創造良好條件。完善科技人才選拔機制和措施,改變科研單位以取得的項目經費額度、論文數量、專利數量等作為人才評價主要依據的做法,建立有利於科技成果轉化套用的考核評價體系,以科研能力、學術水平、成果質量和套用實效等作為科研人員評價的重要內容和依據,引導科研人員注重科研實效,激發科研人員主觀能動性和創新活力,使優秀創新人才脫穎而出。面向全行業推行“首席科學家(研究員)”制度,圍繞學科帶頭人形成穩定的學術團隊,營造高效、嚴謹的學術氛圍。鼓勵學術自由,為科研人員創造寬鬆的學術環境,尊重個人的創造與貢獻,支持自主創新和原始創新。同時強調科研人員遵守學術道德準則,恪守科研誠信,嚴格遵守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的各項規定。健全崗位職責,嚴格要求科研人員遵紀守法,杜絕學術腐敗。既要用事業留人、感情留人,也要重視必要的物質激勵,使科研人員“名利雙收”。
(十四)加快健全高層次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實施“人才興糧”工程,加快培養糧食科技領軍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把人才培養、團隊建設作為項目立項、實施、考評的重要指標之一。有計畫地培養與選拔一批在糧食行業有重要影響的學科帶頭人,高起點、嚴要求,建立人才動態管理機制。實施百千萬人才工程,探索評選“糧食青年科技英才”。支持優秀青年科技人才主持科研項目,並在項目經費上給予持續穩定支持。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穩定支持基礎性、原創性重大研究項目,扶持培育科技創新優秀團隊。鼓勵科研人員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與企業間流動。
(十五)壯大糧食科技創新隊伍。健全開放流動、競爭合作的用人機制,調整和最佳化隊伍結構,提升隊伍的整體水平和能力。面向全社會吸引優勢科研力量和人才,通過公平競爭的遴選機制,充實、擴大糧食科研隊伍。打破“業內”“業外”界限,廣開渠道,招賢聚才,積極吸引其他領域優秀科研人員和團隊參加糧食科研工作,加強與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等機構的科研合作。提升創新隊伍的國際化水平和科技管理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六、轉變管理職能,增強為科技發展的服務能力
(十六)改革糧食科技管理機制。按照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畫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總體要求,切實轉變糧食科技管理職能、觀念和組織方式,簡政放權,強化科技創新統籌協調和服務等職能。改革調整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科技工作重點,加強戰略規劃、政策法規、標準規範研究和監督指導,做好產業政策、規劃、標準與科研工作的銜接,著重做好凝練行業科技需求、搭建科研平台和組織推廣科技成果等工作。
(十七)加強科技管理服務。“以科研工作為要,以科技人員為本”,做好服務。圍繞科研項目和科技人員的實際需求,開展管理與服務工作,解決實際問題,提供有效支持。整合利用機構、人才、裝置、資金、項目等資源,凝聚力量,爭取國家重點研發計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基地和人才專項等支持,在重點領域搶占制高點。改革科研項目管理方式,簡化項目管理程式,淡化行政管控,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事前諮詢、事中跟蹤、事後評估,引導科研人員將主要精力和時間用在科研上,杜絕虛報項目。科研管理部門、後勤保障機構要為科研人員提供優質可靠的服務保障。落實項目承擔單位法人責任制,加強項目實施全過程的信息公開和痕跡管理,強化科研經費監管,加強項目驗收和結題審查,嚴把驗收和審查質量關。實施科研項目督導檢查、考核問責、動態調整等制度,完善科研信用管理。
七、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糧食科技創新的統籌協調。各省級糧食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科技興糧和糧食科技創新工作的領導,明確工作部門和責任單位,建立督查考核機制,把科技創新工作納入領導幹部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要加大對產業技術政策、創新體系建設的研究力度,整合科技力量開展科技協同創新。要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和科技、財政、發展改革等部門對糧食科技的支持,重點扶持基礎前沿、社會公益和共性關鍵技術等研究項目。要加強生產、科研和管理部門的協商,建立科技規劃、重點研發任務、項目徵集等重大科技事項會商制度,提高科學決策水平。
(十九)編制糧食科技發展規劃。科學研究制定《糧食科技創新發展“十三五”規劃》,制訂《糧食科技項目督導評估管理試行辦法》等相關管理制度。各省(區、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中央糧食企業、局直屬科研院、科技創新平台、科技型企業等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制定各自“十三五”糧食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及時公布行業需求、糧食科技發展動態和趨勢,跟蹤相關領域最新科技進展。
(二十)加強對行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貫徹落實國家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發展政策措施,全方位實施“科技興糧”工程。促進糧食行業科技創新工作上下聯動、協調發展,共同研究行業、區域發展中突出的糧食科技需求和難點問題,加強對地方推進科技創新、成果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的指導,形成有力的協作機制,確保深化糧食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的順利推進。
本意見貫徹執行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請及時向國家糧食局報告。
國家糧食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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