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局關於技術權益轉讓徵稅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局關於技術權益轉讓徵稅問題的通知》是1991年7月8日由稅務總局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局關於技術權益轉讓徵稅問題的通知
  • 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 發布日期:1991-07-08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概述,內容,

概述

【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稅函發[1991]995號
【發布日期】1991-07-08
【生效日期】1991-07-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局關於技術權益轉讓徵稅問題的通知
(1991年7月8日國稅函發995號)

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不發西藏),各計畫單列市稅務局:
最近,一些地區要求明確轉讓科研成果的征免稅範圍,即現行對轉讓科研成果免徵營業稅,是否包括隨同科研成果轉讓而銷售的設備,材料,產品等硬體的收入。經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去年9月,我局發出《關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出售建築物”和“經濟權益轉讓”稅目若干徵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26號)第五條第四款規定,“從事技術權益轉讓的單位和個人,轉讓自行研製並經有關部門鑑定認可的科研成果所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這裡對技術權益轉讓免徵營業稅,是指科研成果本身,不包括隨同科研成果轉讓而銷售的設備、材料、產品等硬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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