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3年成品油價格機制修改完善以來,運行總體平穩,國內成品油價格更加靈敏反映國際市場油價變化,保證了成品油正常供應,促進了市場有序競爭,價格調整透明度增強,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2014年下半年以來,世界石油市場格局發生了深刻變化,成品油價格機制在運行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適應的問題。鑒於此,經研究,決定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機制,並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布機構: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布時間:2016年1月13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2013年成品油價格機制修改完善以來,運行總體平穩,國內成品油價格更加靈敏反映國際市場油價變化,保證了成品油正常供應,促進了市場有序競爭,價格調整透明度增強,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2014年下半年以來,世界石油市場格局發生了深刻變化,成品油價格機制在運行過程中出現了一些不適應的問題。鑒於此,經研究,決定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機制,並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
(一)設定成品油價格調控下限。下限水平定為每桶40美元,即當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靠的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於每桶40美元時,國內成品油價格不再下調。
(二)建立油價調控風險準備金。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於40美元調控下限時,成品油價格未調金額全部納入風險準備金,設立專項賬戶存儲,經國家批准後使用,主要用於節能減排、提升油品質量及保障石油供應安全等方面。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三)放開液化石油氣出廠價格。液化石油氣出廠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四)簡化成品油調價操作方式。發展改革委不再印發成品油價格調整檔案,改為以信息稿形式發布調價信息。
供軍隊用成品油價格按既定機制計算確定;航空汽油出廠價格按照與供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汽油供應價格保持1.182:1的比價關係確定,均不再發布。
二、印發《石油價格管理辦法》
根據近年來《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實施情況及此次成品油價格機制完善內容,修訂並形成《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三、做好相關配套工作
(一)確保市場供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繼續發揮石油企業內部上下游利益調節機制,組織好原油和成品油生產和調運,保持合理庫存,加強綜合協調和應急調度,保障市場供應。
(二)維護市場秩序。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成品油市場穩定。
(三)加強市場監測。要加強成品油市場動態和價格監測,密切跟蹤新機制運行情況,積極協調解決機制運行中的矛盾和問題,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採取應對措施,確保新機制平穩運行。
(四)做好宣傳解釋。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正面引導輿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爭取民眾的理解和支持,為完善機制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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