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實施方案

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實施方案

《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實施方案》是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推動貴州省開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綜合試驗,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而制定的方案。方案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17年印發。方案由重大意義、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四個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實施方案
  • 發文單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 公布日期:2017-10-2
  • 時間範圍:2017年-2020年 
方案發布,方案內容,一、重大意義,二、總體要求,三、重點任務,四、保障措施,學習貫徹,

方案發布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6月26日上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實施方案》。會議強調,根據黨中央部署,福建省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一年來,就重大改革任務開展綜合試驗,在構建生態文明建設責任體系、完善國土開發保護制度、推動綠色惠民、強化生態監管、發展綠色金融等方面,取得一批經驗。貴州省繼續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要注意總結借鑑有關經驗做法,做實做細實施方案,聚焦重點難點問題,在體制機制創新上下功夫,為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方案》提出,要以建設“多彩貴州公園省”為總體目標,建成長江珠江上游綠色屏障建設示範區、西部地區綠色發展示範區、生態脫貧攻堅示範區、生態文明法治建設示範區、生態文明國際交流合作示範區。到2018年,貴州省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到2020年,全面建立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並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成以綠色為底色、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和諧為基本內涵、全域為覆蓋範圍、以人為本為根本目的的“多彩貴州公園省”。

方案內容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推動貴州省開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綜合試驗,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重大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貴州要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正確處理髮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在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機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試,把提出的行動計畫扎紮實實落實到行動上,實現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協同推進。李克強總理指出,從貴州實際出發,走出一條新型工業化、山區新型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路子,在發展中升級,在升級中發展,實現產業崛起和生態環境改善的共贏。貴州省是長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既面臨全國普遍存在的結構性生態環境問題,又面臨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仍較突出、生態環保基礎設施嚴重滯後等特殊問題;既面臨加快發展、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緊迫任務,又面臨資源環境約束趨緊、城鎮發展和農業生態空間布局亟待最佳化的嚴峻挑戰,現有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還不能適應轉方式調結構優供給、推動綠色發展的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貴州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有利於發揮貴州的生態環境優勢和生態文明體制機制創新成果優勢,探索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態文明重大制度成果;有利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發展綠色經濟,形成體現生態環境價值、增加生態產品綠色產品供給的制度體系;有利於解決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突出資源環境問題,讓人民民眾共建綠色家園、共享綠色福祉,對於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實現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有機統一具有重大意義。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建設“多彩貴州公園省”為總體目標,以完善綠色制度、築牢綠色屏障、發展綠色經濟、建造綠色家園、培育綠色文化為基本路徑,以促進大生態與大扶貧、大數據、大旅遊、大開放融合發展為重要支撐,大力構建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並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加快形成綠色生態廊道和綠色產業體系,實現百姓富與生態美有機統一,為其他地區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借鑑可推廣的經驗,為建設美麗中國、邁向生態文明新時代作出應有貢獻。
(二)戰略定位
1.長江珠江上游綠色屏障建設示範區。完善空間規劃體系和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全面推行河長制,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完善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創新跨區域生態保護與環境治理聯動機制,加快構建有利於守住生態底線的制度體系。
2.西部地區綠色發展示範區。建立礦產資源綠色化開發機制,健全綠色發展市場機制和綠色金融制度,開展生態文明大數據共享和套用,完善生態旅遊融合發展機制,加快構建培育激發綠色發展新動能的制度體系。
3.生態脫貧攻堅示範區。完善生態保護區域財力支持機制、森林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和面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購買護林服務機制,深化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三變”改革,推進生態產業化、產業生態化發展,加快構建大生態與大扶貧深度融合、百姓富與生態美有機統一的制度體系。
4.生態文明法治建設示範區。加強涉及生態環境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立改廢釋,推動省域環境資源保護司法機構全覆蓋,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協調聯動機制,加快構建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的地方生態環境法規體系和環境資源司法保護體系。
5.生態文明國際交流合作示範區。深化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機制,充分發揮其引領生態文明建設和應對氣候變化、服務國家外交大局、助推地方綠色發展、普及生態文明理念的重要作用,加快構建以生態文明為主題的國際交流合作機制。
(三)主要目標。到2018年,貴州省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在部分重點領域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態文明制度成果。到2020年,全面建立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並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成以綠色為底色、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和諧為基本內涵、全域為覆蓋範圍、以人為本為根本目的的“多彩貴州公園省”。通過試驗區建設,在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體系、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生態環境治理和監督、生態文明法治建設、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等領域形成一批可在全國複製推廣的重大制度成果,在生態脫貧攻堅、生態文明大數據、生態旅遊、生態文明國際交流合作等領域創造出一批典型經驗,在推進生態文明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走在全國前列,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效制度供給。
到2020年,實現以下目標:
——生產空間集約高效。推動生產空間開發從外延擴張轉向最佳化結構,從嚴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總量,提高國土單位面積投資強度和產出效率。國土空間開發強度控制在4.2%以內,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74.4萬公頃以內。推動產業全面向園區聚集。
——生活空間宜居適度。引導人口向城鎮集中,最佳化城鎮布局,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城市空間面積占全省國土總面積控制在1.2%以內,城鎮綠色建築占新建建築的比例達50%,縣城以上城鎮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93%以上和90%以上。推動農村居民點適度集中、集約布局,農村居民點面積占全省國土總面積控制在1.9%以內,70%以上行政村達到綠色村莊標準,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生態空間山清水秀。逐步擴大綠色自然生態空間,增強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全省森林覆蓋率達60%,森林面積擴大到10.56萬平方公里,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88%,水土流失治理率達23%以上,河流、湖泊、濕地面積逐步增加,八大水系(烏江、沅水、都柳江、牛欄江-橫江、南盤江、北盤江、紅水河、赤水河)水質優良率保持在92%以上,出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保持在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86%,地級市全部達到環境空氣品質二級標準,縣級以上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保持在95%以上,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取得重要進展。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綠色屏障建設制度創新試驗
1.健全空間規劃體系和用途管制制度。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推進省級空間性規劃多規合一。在六盤水市、三都縣、雷山縣等地開展市縣多規合一試點,深入推進荔波、冊亨國家主體功能區建設試點示範,加快構建以市縣級行政區為單元,由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差異化績效考核等構成的空間治理體系,2017年出台省級空間規劃編制辦法。研究建立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制度,推動建立覆蓋全省國土空間的監測系統,動態監測國土空間變化,2018年制定貴州省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實施辦法。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和環境功能區劃工作,在生態保護紅線內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用途,確保生態保護紅線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建立健全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執法監督、考核評價、監測監管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堅持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並實行特殊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2017年完成永久基本農田落地塊、明責任、設標誌、建表冊、入圖庫等工作,實行動態監測。劃定城鎮開發邊界,開展城市設計、生態修復和城市修補工作。出台全省“十三五”土地整治規劃,統籌安排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強化節約集約用地激勵約束機制,落實單位地區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目標,健全城鎮建設用地總量控制管理機制,2017年研究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2.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17年在赤水市、綏陽縣、六盤水市鐘山區、普定縣、思南縣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試點,制定貴州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試點實施方案,在不動產登記的基礎上,建立統一的自然資源登記體系。初步摸清試點地區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和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權屬、位置、面積等信息,2020年全面建立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
3.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2017年制定貴州省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開展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改革試點,除中央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外,將分散在國土資源、水利、農業、林業等部門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剝離,整合組建貴州省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機構,經貴州省政府授權,承擔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探索不同層級政府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的實現形式,貴州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由貴州省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機構設定派出機構直接管理。選擇遵義市、黔東南州作為試點,受貴州省政府委託承擔所轄行政區域內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的部分管理工作。縣鄉政府原則上不再承擔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
4.健全山林保護制度。健全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機制,創新政府資金投入方式,調動社會資金投入水土流失、石漠化治理。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賦予社會投資人對治理成果的管理權、處置權、收益權,形成水土流失、石漠化綜合治理和管理長效機制。完善森林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行省級公益林與國家級公益林補償聯動、分類補償與分檔補助相結合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逐步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力爭到2020年實現省級公益林與國家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並軌。嚴格執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土地復墾、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三案合一”,切實做好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
5.完善大氣環境保護制度。制定嚴於國家標準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實施燃煤火電、水泥、鋼鐵、化工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以貴陽市、安順市、遵義市為重點,建立黔中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和應急回響體系。2018年制定縣級以上城市限制燃煤區和禁止燃煤區劃定方案,儘快實現城區“無煤化”。建立更加嚴格的機動車環保聯動監測機制。實行縣(市、區)政府所在地大氣環境質量排名發布制度和對大氣環境質量未達標或嚴重下降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約談制度。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實施企事業單位排污許可證管理,實現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
6.健全水資源環境保護制度。全面推行河長制,落實河湖管護主體、責任和經費,並聘請水利、環保專家、社會組織負責人等擔任河湖民間義務監督員。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以工業園區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為重點,落實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全面建立以縣為單位第三方治理的新機制。完善地方水質量標準體系,制定地方性水污染排放標準。建立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到2020年完成市(州)、縣(市、區、特區)區域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建立健全地下水開採利用管控制度,編制地面沉降區等區域地下水壓采方案,到2020年對年用地下水5萬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戶實現監控全覆蓋。建立流域內縣(市、區)、重點企業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構建風險預警防控體系,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水量水質綜合調度機制。編制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等公共渣場選址規劃,強化渣場滲濾液污染防範。編制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全面實行養殖證制度,規範發展漁業養殖。制定出台貴州省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逐步在省域範圍內推廣覆蓋八大流域、統一規範的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開展西江跨地區生態保護補償試點。
7.完善土壤環境保護制度。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強化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對受污染地塊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範人居環境風險。建立貴州省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分類清單、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建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定期調查制度、土壤環境質量信息發布制度、土壤污染治理及風險管控制度,健全土壤環境應急能力和預警體系。鼓勵土壤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政府出政策、社會出資金、企業出技術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市場機制。
(二)開展促進綠色發展制度創新試驗
1.健全礦產資源綠色化開發機制。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全面推行礦業權招拍掛出讓,加快全省統一的礦業權交易平台建設。建立礦產開發利用水平調查評估制度和礦產資源集約開發機制。完善資源循環利用制度,建立健全資源產出率統計體系。2017年出台貴州省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實施意見及相關考核辦法。
2.建立綠色發展引導機制。2017年制定綠色製造三年專項行動計畫,完善綠色製造政策支持體系,建設一批綠色企業、綠色園區。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標準體系。制定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實施方案,健全提升技術裝備供給水平、創新節能環保服務模式、培育壯大節能環保市場主體、激發市場需求、規範最佳化市場環境的支持政策。建設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區,鼓勵軍工企業發展節能環保裝備產業。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健全綠色農產品市場體系,建立經營聯合體,編制綠色優質農產品目錄。建立林業剩餘物綜合利用示範機制,推動林業剩餘物生物質能氣、熱、電聯產套用。完善綠色建築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嚴格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建立裝配式建築推廣使用機制。推行垃圾分類收集處置,推動貴陽市、遵義市、貴安新區制定並公布垃圾分類工作方案,鼓勵其他市(州)中心城市、縣城開展垃圾分類。建立和完善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垃圾運行機制,推行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垃圾。
3.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市場機制。2017年出台培育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實施意見,對排污不達標企業實施強制委託限期第三方治理。2017年實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積極探索林業碳匯參與碳排放交易市場的交易規則、交易模式。建立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逐步推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通過排污權交易獲得減排收益的機制,2017年建成排污權交易管理信息系統。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開展水權交易試點,制定水權交易管理辦法。研究成立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投資集團公司。
4.建立健全綠色金融制度。積極推動貴安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鼓勵支持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綠色信貸發放力度,完善綠色信貸支持制度,明確貸款人的盡職免責要求和環境保護法律責任。穩妥有序探索發展基於排污權等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拓寬企業綠色融資渠道。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推動中小型綠色企業發行綠色集合債,探索發行綠色資產支持票據和綠色項目收益票據等。健全綠色保險機制。依法建立強制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選擇環境風險高、環境污染事件較為集中的區域,深入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鼓勵保險機構探索發展環境污染責任險、森林保險、農牧業災害保險等產品。
(三)開展生態脫貧制度創新試驗
1.健全易地搬遷脫貧攻堅機制。對住在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政策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建立健全易地扶貧搬遷後續保障機制。對遷出區進行生態修復,實現保護生態和穩定脫貧雙贏;通過統籌就業、就學、就醫,銜接低保、醫保、養老,建設經營性公司、小型農場、公共服務站,探索集體經營、社區管理、民眾動員組織的機制,確保貧困民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2.完善生態建設脫貧攻堅機制。支持貴州自主探索通過贖買以及與其他資產進行置換等方式,將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國家森林公園等重點生態區位內禁止採伐的非國有商品林調整為公益林,將零星分散且林地生產力較高的地方公益林調整為商品林,促進重點生態區位集中連片生態公益林質量提高、森林生態服務功能增強和林農收入穩步增長,實現社會得綠、林農得利。2018年在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畢節市公益林區內開展試點。以盤活林木、林地資源為核心,推進森林資源有序流轉,推廣經濟林木所有權、林地經營權新型林權抵押貸款改革,拓寬貧困人口增收渠道。建立政府購買護林服務機制,引導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與提供護林服務,擴大森林資源管護體系對貧困人口的覆蓋面,拓寬貧困人口就業和增收渠道。制定出台支持貧困山區發展光伏產業的政策措施,促進貧困農民增收致富。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減貧試點工作,探索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減貧協同推進模式。
3.完善資產收益脫貧攻堅機制。推進開展貧困地區水電礦產資源開發資產收益扶貧改革試點,探索建立集體股權參與項目分紅的資產收益扶貧長效機制。深入推廣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三變”改革經驗,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土地資源、集體所有森林資源、旅遊文化資源通過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使用權入股等多種方式,轉變為企業、合作社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股權,推動農村資產股份化、土地使用權股權化,盤活農村資源資產資金,讓農民長期分享股權收益。
4.完善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機制。全面改善貧困地區民眾生活條件。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改善行動計畫,整村整寨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探索建立縣城周邊農村生活垃圾村收鎮運縣處理、鄉鎮周邊村收鎮運片區處理、邊遠鄉村就近就地處理的模式,到2020年實現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通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建設農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分散處理設施,實現行政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2017年制定貴州省培育發展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農村污水垃圾處理市場主體方案,探索多元化農村污水、垃圾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機制,推動農村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農村環境設施建管運協調機制,確保設施正常運營。逐步建立政府引導、村集體補貼相結合的環境公用設施管護經費分擔機制。強化縣鄉兩級政府的環境保護職責,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機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機制,加強傳統村落和傳統民居保護。
(四)開展生態文明大數據建設制度創新試驗
1.建立生態文明大數據綜合平台。建設生態文明大數據中心,推動生態文明相關數據資源向貴州集聚,定期發布生態文明建設“綠皮書”。打造長江經濟帶、泛珠三角區域生態文明數據存儲和服務中心,為有關方面提供數據存儲與處理服務。2017年建成環保行政許可網上審批系統,健全環境監管數位化執法平台。2018年完善全省污染源線上監控系統,2019年基本建成覆蓋全省的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網路,2020年建成覆蓋環境監測、監控、監管、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政務辦公、公眾服務的貴州省生態環境大數據資源中心,實現生態環境質量、重大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監控全覆蓋。
2.建立生態文明大數據資源共享機制。2018年制定貴州省生態環境數據資源管理辦法,建立生態環境數據協定共享機制和信息資源已分享資料夾,明確數據採集、動態更新責任,推動生態環境監測、統計、審批、執法、應急、輿論等監管數據共享和有序開放,實現全省生態環境關聯數據資源整合匯聚。
3.創新生態文明大數據套用模式。建立環境數據與工商、稅務、質檢、認證等信息聯動機制,支撐環境執法從被動回響向主動查究違法行為轉變。建立固定污染源信息名錄庫,整合共享污染源排放信息;建立環境信用監管體系,對不同環境信用狀況的企業進行分類監管;探索在環境管理中試行企業信用報告和信用承諾制度。
(五)開展生態旅遊發展制度創新試驗
1.建立生態旅遊開發保護統籌機制。制定貴州省生態旅遊資源管理辦法,建立旅遊資源資料庫,健全生態旅遊開發與生態資源保護銜接機制,推動生態與旅遊有效融合。完善旅遊資源分級分類立檔管理制度,對重點旅遊景區景點資源和新發現的三級及以上旅遊資源,由省進行統籌規劃、開發、利用,禁止低水平重複建設景區景點,統籌做好旅遊資源開發全過程保護,建立旅遊資源保護情況通報制度。在重點生態功能區實行遊客容量、旅遊活動、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限制制度。探索建立資源共用、市場共建、客源共享、利益共分的區域生態旅遊合作機制。
2.建立生態旅遊融合發展機制。積極創建全域旅遊示範區、生態旅遊示範區。以黃果樹景區、赤水旅遊度假區、荔波樟江風景名勝區、梵淨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為重點,探索建立資源權屬明晰、管理機構統一、產業融合發展、利益分配合理的生態旅遊管理體制。2017年制定貴州省全域旅遊工作方案,以推進山地旅遊業與生態農業、林業、康養業融合發展為重點,在黔北、黔東北、黔東南等生態農業、森林旅遊功能區,建立生態旅遊資源合作開發機制、市場聯合行銷機制和協作維護管理機制,推進生態旅遊、農業旅遊、森林旅遊建立發展規劃協調、項目整合、產品融合、品牌共建等一體化發展機制,形成多層次、多業態的生態旅遊產業發展體系。
(六)開展生態文明法治建設創新試驗
1.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立法。全面清理和修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中不符合綠色經濟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容。適時修訂《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2020年前制定出台貴州省環境影響評價條例、水污染防治條例、世界自然遺產保護管理條例,推動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城市排水、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以及農村白色垃圾、塑膠薄膜、限制性施用化肥農藥、畜禽零星(分散)養殖等領域的地方性立法,構建省級綠色法規體系。
2.實現生態環境保護司法機構全覆蓋。實現全省各級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全覆蓋,深入推進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和歸口管理,對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刑事、民事、行政三類訴訟案件實行集中統一審理,推動環境資源案件專門化審判。完善打擊、防範、保護三措並舉,刑事、民事、行政三重保護,司法、行政、公眾三方聯動的“三三三”生態環境保護檢察運行模式。健全檢察院環境資源司法職能配置,深入推進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嚴格依法有序推進環境公益訴訟。規範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管理工作,努力滿足環境訴訟需要。探索生態恢復性司法機制,運用司法手段減輕或消除破壞資源、污染環境狀況。建立生態文明律師服務團,引導民眾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環境糾紛。健全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協調聯動機制。
3.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體制。探索建立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逐步實行環境保護工作由一個部門統一監管和行政執法,建立權威統一的環境執法體制。探索開展按流域設定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機構試點工作,實施跨區域、跨流域環境聯合執法、交叉執法。開展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試點,2017年完成試點工作,實現市縣兩級環保部門的環境監察職能上收,推動環境執法重心向市縣下移。
4.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範圍、責任主體、索賠主體和損害賠償解決途徑等,探索建立完善生態環境損害擔責、追責體制機制,探索建立與生態環境賠償制度相配套的司法訴訟機制,2018年全面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2020年初步構建起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機制完善、公開透明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七)開展生態文明對外交流合作示範試驗
1.健全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機制。深化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年會機制,充分發揮論壇國際諮詢會等作用,探索實施會員制,建立論壇戰略合作夥伴和議題合作夥伴體系。2018年編制論壇發展規劃,完善論壇主題和內容策劃機制,提升論壇的國際化、專業化水平。堅持既要“論起來”又要“幹起來”,建立論壇成果轉化機制,加快論壇理論成果和實踐成果轉化。
2.建立生態文明國際合作機制。支持貴州與相關國家和地區有關方面深入開展合作,構建生態文明領域項目建設、技術引進、人才培養等方面長效合作機制;與聯合國相關機構、生態環保領域有關國際組織等加強溝通聯繫,積極開展交流、培訓等務實合作。
3.建立生態文明建設高端智庫。依託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廣泛利用國內外環保組織、高校、研究機構人才資源,建立生態文明建設高端智庫,探討生態文明建設最新理念,研究生態文明領域重大課題,提出戰略性、前瞻性政策措施建議。支持貴州高校建立生態文明學院,加強生態文明職業教育。
(八)開展綠色績效評價考核創新試驗
1.建立綠色評價考核制度。加強生態文明統計能力建設,加快推進能源、礦產資源、水、大氣、森林、草地、濕地等統計監測核算。2017年起每年發布各市(州)綠色發展指數,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評價、幹部獎懲任免以及相關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研究制定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價值核算試點辦法,探索建立森林資源價值核算指標體系。
2.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在六盤水市、赤水市、荔波縣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試點,探索構建水、土地、林木等資源資產負債核算方法。2018年編制全省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
3.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擴大審計試點範圍,探索審計辦法,2018年建立經常性審計制度,全面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加強審計結果套用,將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依據。
4.完善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強化環保督政,建立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環境保護督察機制,2017年起每2年對全省9個市(州)、貴安新區、省直管縣當地政府及環保責任部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對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地區,不定期開展專項督察,實現通報、約談常態化。
5.完善生態文明建設責任追究制。實行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生態文明建設一崗雙責制。建立領導幹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按照誰決策、誰負責和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主體,以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和生態環境損害情況為依據,明確對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有關領導人員、部門負責人的追責情形和認定程式。對領導幹部離任後出現重大生態環境損害並認定其需要承擔責任的,實行終身追責。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實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建設的指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協調解決貴州省在建設試驗區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貴州省要建立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的組織領導體系,構建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人大政協監督、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生態文明建設工作格局。在市(州)推廣貴陽市生態文明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經驗,結合實際探索建立精簡統一、運轉高效的生態文明建設管理機構。加強試驗區建設的法治保障,重大改革措施突破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檔案和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要按程式報批,取得授權後施行。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生態文明建設資金支持力度,最佳化和整合資金渠道,創新政府性資金投入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通過國家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支持符合條件的生態文明科技創新,推動重點領域共性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和成果套用示範。通過人才引進、掛職交流、項目合作等方式,培育和引進一批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領軍人才、高層次創新人才和團隊。在高校建設一批與生態文明建設密切相關的學科專業,推動對生態文明建設所需的碩士、博士授權點和企業科研博士後流動站給予傾斜。建立綠色科技創新產學研一體化和科技創新成果產業化技術支撐體系。建立生態文明建設重大項目庫,動態發布生態文明建設重大項目工程包,推動試驗區建設項目落實。
(三)及時總結推廣。貴州省要加強對改革任務落實情況的跟蹤督察,適時開展改革任務成效評估,必要時可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獨立評估。對成熟、試行有效、值得推廣的經驗,要儘快總結提煉提升,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有效經驗,適時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對不成熟的但具有推廣價值的改革經驗,可適當擴大試點範圍,創新工作方法和思路,繼續深入探索;對試驗中發現的問題和實踐證明不成功、不可行的舉措,要及時調整,提出相關建議。建立健全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全方位開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創新試驗,允許試錯、寬容失敗、及時糾錯,注重總結經驗。
(四)整合示範試點。整合已經部署開展的貴州省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和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畢節開發扶貧生態建設試驗區等綜合性示範區,以及省級空間規劃試點、荔波等國家主體功能區建設試點、黔東南州生態文明示範工程試點、貴陽市等全國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試點等各類專項試點示範,統一納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集中推進,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繼續推動。
(五)營造良好氛圍。加大試驗區建設的宣傳力度,深入解讀和宣傳生態文明各項制度的內涵和改革方向,營造合力推進試驗區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創新生態文明宣傳方式方法,創作一批反映生態文明建設的藝術作品。創新生態文明教育培訓機制,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各類教育培訓體系,編寫生態文明幹部讀本和教材,推進綠色理念進機關、學校、企業、社區、農村。形成創建綠色學校、機關、村寨、社區、家庭的長效機制,大力發展生態文明志願者隊伍,吸引公眾積極參與生態文明建設。

學習貫徹

近日,省委召開常委會議,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研究部署推進我省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有關工作。
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敏爾主持會議並講話。省委副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諶貽琴,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有關領導同志,省檢察院檢察長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一系列指示要求。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貴州)實施方案》,要求我省“注意總結借鑑有關經驗做法,做實做細實施方案,聚焦重點難點問題,在體制機制創新上下功夫,為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探索路徑、積累經驗”。這是中央總攬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充分體現了中央對貴州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為我省生態文明建設注入了強大動力。全省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全力抓好《方案》的貫徹落實,推動試驗區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會議強調,近年來,全省上下適應把握經濟發展新常態,堅定走向生態文明新時代,牢牢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深入實施大生態戰略行動,取得了明顯成效。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是中央賦予貴州的戰略任務,是貴州的光榮,更是貴州的責任。各級各部門要深刻領會中央意圖,從政治高度來認識加快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重大意義,切實把推進試驗區建設作為實施大生態戰略行動的基本載體和基本抓手,與時俱進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奮力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讓貴州山水“顏值”更高,讓貴州大地“氣質”更佳。要準確把握中央要求,緊扣建設“多彩貴州公園省”,堅持目標導向,注重改革實效,聚焦重點難點問題,全面推進體制機制創新,不斷推出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試驗成果,在改革中持續改善生態環境、提升人民民眾獲得感。要堅決貫徹中央部署,強化責任擔當,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抓好改革協同,推動大生態與大扶貧、大數據深度融合,加大宣傳解讀力度,營造共同推進試驗區建設的濃厚氛圍。
會議要求,省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完善聯絡協調機制、工作推進機制,積極爭取國家部委的指導和支持,統籌抓好試驗區建設各項工作。要認真學習借鑑福建省的好經驗好做法,籌備開好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暨大生態戰略行動推進大會,善始善終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後續整改工作,充分運用2017生態文明試驗區貴陽國際研討會成果,更好地推動全省生態文明建設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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