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消防救援局

國家消防救援局

國家消防救援局,是應急管理部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作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領導指揮機關,負責管理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2023年1月6日,由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整合而成的國家消防救援局正式掛牌。

基本介紹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行政編制,

發展歷史

“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明確,要將消防救援隊伍和森林消防隊伍整合為一支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實行嚴肅的紀律、嚴密的組織,按照準現役、準軍事化標準建設管理,完善統一領導、分級指揮的領導體制,組建統一的領導指揮機關,建立中央地方分級指揮和隊伍專業指揮相結合的指揮機制,加快建設現代化指揮體系,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隊伍編制員額同步最佳化機制。完善應急管理部門管理體制,全面實行準軍事化管理。
國家消防救援局
國家消防救援局
2023年1月5日,全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會議要求,建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和區域應急力量,紮實推進消防救援隊伍整合改革等。1月6日上午,由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整合而成的國家消防救援局正式掛牌,這是中國消防救援事業的重要里程碑。
2023年10月31日,根據《國家消防救援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消防救援局是應急管理部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作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領導指揮機關,負責管理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將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職責、教育訓練司承擔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教育訓練相關職責,劃入國家消防救援局。

主要職責

國家消防救援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消防救援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中央對消防救援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起草消防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草案,指導編制消防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構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教育訓練體系,負責消防救援院校建設有關工作。
(三)組織指導地方專兼職消防隊伍規劃建設與指揮調度,與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志願者隊伍建立共訓共練、救援合作機制。
(四)組織指導城鄉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航空救援、特種災害救援、重大活動消防安全保衛等任務,協同組織其他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搶險救援等工作,指揮調度相關災害事故救援行動。
(五)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組織指導火災預防、消防監督執法以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六)完成黨中央、國務院及應急管理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國家消防救援局
國家消防救援局
應急管理部黨委書記、部長,國家消防救援局第一政治委員:王祥喜
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國家消防救援局局長、黨委副書記:瓊色
應急管理部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機關黨委書記,國家消防救援局政治委員、黨委書記:郝軍輝
國家消防救援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羅永強周天徐忠舜宋樹欣
國家消防救援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王偉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辦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國際合作與交流等工作,承擔火災等災害事故救援統計分析有關工作。
(二)人事和教育訓練司。負責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等有關工作。組織構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教育訓練體系,負責消防救援院校建設有關工作,制定教育訓練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隊伍正規化建設與管理,統籌負責地方政府專職消防隊伍規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消防救援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消防員職業技能鑑定有關工作。
(三)城鄉滅火救援司。承擔組織指導城鄉火災撲救工作,承擔預案編制、戰術研究、執勤備勤和業務訓練、演練等工作,指揮調度城鄉滅火救援行動。組織指導地方專兼職消防隊伍規劃建設,開展聯勤聯訓等工作。
(四)森林草原滅火和航空救援司。承擔組織指導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和航空救援工作,承擔預案編制、戰術研究、執勤備勤和業務訓練、演練等工作,指揮調度森林草原滅火和航空救援行動。負責與地方森林草原防滅火隊伍和社會航空救援力量建立應急聯動和協調機制。
(五)特種災害救援司。承擔組織指導地震、地質、洪澇、冰凍、颱風等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承擔組織參加核生化、爆炸等事故災難應急處置工作,指揮調度相關救援行動。負責與地方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志願者隊伍建立共訓共練、救援合作機制。
(六)應急通信和科技司。承擔組織指導災害事故救援行動、重大活動消防安全保衛等應急通信保障工作,負責信息化和應急通信建設。承擔消防科技有關工作,承擔組織指導使用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等監督管理工作。
(七)消防監督司。指導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依法行使消防監督管理職能,組織指導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及檢查考核,承擔組織指導火災預防、消防監督執法以及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統計火災損失等有關工作,負責重大活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組織指導消防宣傳教育,承擔新聞宣傳、輿情應對等工作。
(八)政策法規司。組織研究重大政策制度,起草消防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草案,根據職責許可權擬訂相關技術標準,指導編制消防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執法規範化建設,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消防執業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九)後勤保障司。承擔組織指導災害事故救援行動遂行保障工作,承擔裝備建設、物資供應、被裝給養、運輸投送、職業健康、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預決算、財務和資產管理等有關工作。承擔組織開展隊伍內部審計工作。
機關黨委(黨建指導司、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紀檢工作,領導機關群團組織工作。承擔組織指導隊伍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等工作。承擔隊伍內部巡視工作。機關黨委設立機關紀委,承擔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紀檢、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
政治部。統籌負責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正規化建設和幹部、消防員隊伍建設。日常工作由人事和教育訓練司、機關黨委(黨建指導司、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承擔。
國家消防救援局指揮中心。在應急管理部應急指揮中心加掛牌子,承擔應急值守工作,接報處理災情信息,按許可權承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調動事宜,參與協調和指揮調度重特大及突發災害事故處置等工作。國家消防救援局指揮中心主任由應急管理部應急指揮中心副主任兼任。

行政編制

國家消防救援局機關行政編制275名。設局長1名、政治委員1名,副局長4名、政治部主任1名。國家消防救援局設第一政治委員並由應急管理部主要負責同志兼任,國家消防救援局局長由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兼任,國家消防救援局政治委員由應急管理部政治部主任兼任。正副司長職數39名(含總工程師1名、機關紀委書記1名、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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