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委辦公廳關於學習貫徹《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決定》的通知

1991年10月17日,國務院作出了《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這一《決定》是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決策的具體化,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我國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的關心和重視,為今後十年我國職業技術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指明了方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教委辦公廳關於學習貫徹《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決定》的通知
  • 檔案號:教職廳[1991]16號
  • 發布部門:國家教委辦公廳
  • 發布時間:1991年11月25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教委、教育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委,國務院有關部委教育司(局):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貫徹落實《決定》是我國職教戰線的一項中心工作。為此,特對《決定》的學習、宣傳、貫徹方面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全體職教幹部和教師學習討論《決定》,必要時可以舉辦專題學習班。學習中要著重領會《決定》的重要意義和精神實質,提高對職業技術教育戰略地位和作用的認識,明確今後發展的方針、目標和任務。各地應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以各種方式加強對《決定》宣傳。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根據《決定》精神,認真總結十年來職業技術教育改革與發展所取得的成績和經驗,找出存在的問題和差距。在此基礎上,結合本地、本部門、本校的實際,制定或修訂好職業技術教育工作的“八五”計畫和十年規劃,明確本單位具體的努力目標、任務和實施步驟。
三、各地應在政府的領導下,會同計畫、勞動、人事等部門,根據《決定》的要求,研究和制定支持本地職業技術教育發展的具體政策和措施;加強行業的業務指導,解決好各類職業技術教育的協調,招生和畢業生錄用安置以及經費、師資、實驗實習基地等問題。當前,要動員各方面力量,重點辦好一批能起示範和骨幹作用的學校。
我委將在適當的時候,對貫徹《決定》作出部署。請各地、各部門把學校貫徹《決定》的安排、情況及提出的問題及時報我委職業技術教育司。
199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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