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手語和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2015-2020年)

國家手語和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2015-2020年)

為加快手語盲文規範化工作進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殘聯、教育部、國家語委、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制定了《國家手語和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2015—202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手語和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2015-2020年)
  • 類型:政策
頒布通知,計畫內容,

頒布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教育廳(教委)、新聞出版廣電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殘聯、教育局、新聞出版廣電局:
為加快手語和盲文規範化工作進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國殘聯、教育部、國家語委、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制定了《國家手語和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2015—2020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教育部
國家語委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2015年10月13日
國家手語和盲文規範化行動計畫
(2015-2020年)

計畫內容

語言文字是人類最重要的交際工具和信息載體。我國有三千多萬聽力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手語和盲文是他們使用的特殊語言文字,是國家語言文字的重要組成部分。規範手語和盲文,關乎殘疾人語言文字權益的實現,關乎殘疾人文化素質的提高和融合發展,關乎殘疾人實現全面小康的進程,必須加快規範與推廣。
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進行了一系列手語和盲文的規範化工作,成績顯著。但是,目前我國各地聽力殘疾人使用的手語仍存在較大差異,尚沒有形成一種通用的手語;現行盲文使用的不規範給視力殘疾人學習、生活帶來不便;上述問題影響著聽力殘疾人、視力殘疾人學習的質量,制約了手語和盲文的信息化進程。我國手語和盲文學科起步晚,從事手語和盲文研究、規範和推廣的專業人員嚴重匱乏,研究基礎薄弱,研究水平和推廣服務水平亟待提高;手語和盲文的社會服務十分缺乏。手語和盲文的現狀與廣大聽力、視力殘疾人的迫切需求不相適應,與我國語言文字事業、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水平及要求不相適應。
手語和盲文規範化工作是一項長期持久的系統工程。為加快這一進程,有序有效開展相關工作,保障聽力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的語言文字權利,在全社會構建和諧、無障礙的溝通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等法規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要求,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和《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的要求,以手語和盲文規範化工作為中心,加快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的研製。統籌規劃手語和盲文的科學研究、套用推廣、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以學校和公共服務領域為重點,全面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為聽力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提供更加公平、平等和便利的參與社會生活的條件,保障他們的語言文字權利和融合發展。
二、任務目標
到2017年,頒布國家通用手語方案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基本形成手語和盲文規範化工作機制。
到2020年,頒布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相關規範標準;分級開展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培訓;在特殊教育學校(院)和社會公共服務領域推行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初步實現手語和盲文的信息化;手語和盲文的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得到加強;建立健全與手語和盲文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主要措施
(一)加快推進手語盲文規範化信息化建設。
1.2015年完成“國家通用手語標準”和“國家通用盲文標準”重大課題,形成《國家通用手語方案》(試行)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試行)。2015-2017年,選擇部分特殊教育學校(院)和在社會一定範圍對試行方案進行試點。2017年底前總結試點經驗,修改完善試行方案,形成正式的《國家通用手語方案》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並啟動國家標準的申報工作。
2.研製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水平等級標準和測試大綱,建立測試題庫,逐步開展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等級測試;開展專業類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研究。完善通用盲文分詞連寫規則。
3.完成國家通用手語辭彙語料庫和句法資料庫的一期建設;建立國家通用盲文規範詞庫;建成公益性國家通用手語、盲文網路學習平台;加強國家盲文資源與服務網路平台建設;設計、改進漢盲翻譯、盲文編輯、電子盲文朗讀等軟體。大力扶持科研單位和企業運用新媒體手段、現代信息技術研製具有高科技含量、性能優越、使用方便、價格適中的手語可視媒體、學習軟體、翻譯軟體,以及盲文書寫、閱讀新器具、新產品。規定與手語和盲文相關的軟體及信息技術產品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
(二)大力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
1.招收聽力殘疾視力殘疾學生的特殊教育學校(院)在教育教學中應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各種國家考試逐步統一使用國家通用盲文為視力殘疾人提供試卷。逐步將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分別列入聾教育教師和盲教育教師任職考試。服務視力殘疾需要,加強視力殘疾人員漢語國語水平測試工作。
2.採取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地市級以上電視台的電視手語新聞全面使用國家通用手語;依託中國教育電視台開辦國家通用手語教學欄目,鼓勵國家和有條件的省級電視台試辦使用通用手語的電視手語欄目;結合實際舉辦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知識技能競賽。
3.國家重大活動有聽力、視力殘疾人員參加時,應安排國家通用手語翻譯,向與會視力殘疾人員提供國家通用盲文相關材料;在現場直播或錄播中配播國家通用手語。司法、醫療、交通、銀行、商業、旅遊等公共服務部門提供國家通用手語服務。有關公共場所和設施標誌使用國家通用盲文。
4.依託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培訓機構,舉辦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骨幹培訓班。到2020年培訓1600名通用手語骨幹和300名通用盲文骨幹。各級殘聯及其盲人協會和聾人協會、特殊教育學校(院)要結合實際,逐級開展培訓。加大對聽力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教師的培養培訓力度,將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培訓計入特殊教育教師繼續教育學分。
5.研製國家通用盲文出版行業標準,加強盲文書籍、電子盲文製品的出版工作。在推動各級公共圖書館建立盲人閱覽室、做好盲人閱讀服務工作的同時,推廣國家通用盲文。
(三)積極開展手語盲文科學研究,加強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
1.在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基金、全國自然科學基金、國家語言文字和全國教育科學等國家級研究規劃項目和重大研究項目中,增加手語和盲文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項目。在全國建立若干聽力殘疾人語言生活監測點,每年定期收集手語新語彙,充實豐富國家通用手語,形成動態規範機制;定期發布全國手語和盲文使用情況報告;繼續開展手語和盲文使用情況專項調查。加強手語主持研究與推廣,開展手語和盲文規範化研究的國際與地區交流合作。
2.加強高等院校現有手語相關專業學科建設。到2020年,在有條件院校的相關學科開展手語和盲文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培養,鼓勵跨學校、跨學科培養具有複合型知識結構的手語和盲文高層次專業人才。
3.將手語和盲文方向專業人才培養以及手語、盲文相關專業的學科建設納入國家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工程,予以專門支持。教育部在年度招生計畫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引導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高校對手語和盲文等相關專業予以積極支持。
4.造就專業化的手語和盲文翻譯隊伍。實施全國統一的國家通用手語、國家通用盲文等級考試,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手語和盲文翻譯專業服務機構。加快建立手語翻譯培訓、認證、派遣服務制度。
(四)加強推廣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的法律保障。
1.明確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的法律地位。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修訂、解釋或制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辦法,增加有關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的條款。
2.以立法保障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的使用。通過修訂相關法規、規章,如《殘疾人教育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和制定《特殊教育教師專業標準》時,將使用國家通用手語或國家通用盲文作為特殊教育學校聾教育教師和盲教育教師的基本要求。
四、保障條件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1.建立中國殘聯牽頭,教育部、國家語委、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有關部門參與的國家手語和盲文規範化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重大問題,推動工作落實。各級殘聯要切實履行統籌職能,積極爭取相關部門、各級聾人協會和盲人協會以及社會組織的支持,分工協作,確保手語和盲文規範化工作有序開展。
2.將手語和盲文規範化工作納入教育專項督導,加大對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套用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學校、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公共服務行業和公共場所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教材、圖書等文化產品和信息技術產品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情況的監督檢查。
3.完善議事制度,充分發揮國家手語和盲文研究中心及其專家委員會的作用。加強手語和盲文標準化機構建設和標準規範建設。
4.成立國家通用手語和國家通用盲文考試委員會,領導和組織全國統一的國家通用手語、國家通用盲文等級考試。
(二)加大經費扶持力度。
1.建立手語和盲文規範化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各級財政要將手語、盲文規範化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內統籌安排,加大投入力度,確保本行動計畫所規定任務的順利完成。支持多渠道籌措經費,鼓勵企業、團體和個人捐贈。
2.對研發生產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套用新器具、新產品的企業參照殘疾人輔助器具生產企業在財稅方面的優惠政策予以相應優惠。對購買國家通用手語學習用品或國家通用盲文用品用具的貧困殘疾人予以補貼。逐步建立和實施國家通用手語、通用盲文翻譯服務補貼制度。
(三)加強手語和盲文研究和推廣基地建設。
加強國家手語和盲文研究中心的建設,在人員編制、辦公條件、人才培養、經費投入等方面予以政策傾斜和保障。充分發揮中國盲文出版社、中國視障文化資訊服務中心、中國聾人協會手語研究推廣委員會、中國盲文手語推廣服務中心等機構的作用,促進相關研究和推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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