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提出了2020年的目標,但實際上主要是重複了2009年中國政府對國際社會的承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劃(2014-2020年)
  • 批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規劃試點,制定方案,

規劃試點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規劃》提出要穩步推進各項試點:一是繼續開展低碳省區試點,加大財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勵體制機制創新,率先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實現到2020年低碳試點省區的碳強度下降幅度超過全國平均水平;二是在繼續開展低碳城市試點的同時,開展低碳城(鎮)試點,從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全過程探索產業低碳發展與城市低碳建設相融合的新模式,為全國新型城鎮化和低碳發展提供有益經驗。
同時,紮實推進低碳園區試點,計畫到2020年建成150家左右低碳產業示範園區。制定低碳產業園區試點評價指標體系和建設規範;四是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商店、賓館、飯店、旅遊景區等商業機構,開展低碳商業試點,在2020年前創建低碳商業試點1000個左右;五是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紮實推進低碳社區試點,“十二五”末全國開展的低碳社區試點爭取達到1000個左右。

制定方案

碳市場是《規劃》的另一重點內容。《規劃》明確提出,要借鑑國際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經驗,結合中國國情,逐步建立我國碳排放交易市場。
具體而言,國家提出要在總結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和碳排放交易試點的經驗基礎上,研究全國碳排放總量控制目標的地區分解落實機制,制訂碳排放交易總體方案,明確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的戰略目標、工作思路、實施步驟和配套措施。
《規劃》提出,要做好碳排放權分配、核算核證、交易規則、獎懲機制、監管體系等方面制度設計,制定全國碳排放交易管理辦法,並培育和規範交易平台,在重點發展好碳交易現貨市場的基礎上,研究有序開展碳金融產品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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