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機關服務中心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機關服務中心(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物業管理中心,對外工作需要可使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機關服務局的圖章)是總局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機關服務中心
  • 性質:總局直屬事業單位
  • 下設:中心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等
  • 主要職能:完成廣電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 局 長:劉成斌
  • 副總工程師:李金江
機構概況,主要職能,機關領導,章程,

機構概況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機關服務中心(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機關服務局、物業管理中心)是廣電總局直屬事業單位。下設中心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人事處、財務處、紀檢監察審計室、保衛處、離退休人員管理辦公室、房地產管理辦公室、基本建設管理辦公室、技術保障部、機關服務部、物業管理部和企業管理部等13箇中層機構。主要負責廣電總局機關辦公區的後勤服務保障及宿舍區的生活服務保障工作,並經營廣電總局餐飲中心、門診部、幼稚園、平谷綠化基地和北戴河工作站。

主要職能

1、根據廣電總局後勤服務規劃和要求,承擔總局機關及部分直屬單位的後勤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與總局機關簽訂並履行服務契約。
2、承擔廣電總局機關委託管理的房產、地產、人防、抗震減災、防汛、綠化、愛衛、能源管理、交通安全、戶籍管理、勞服企業管理、物業管理、公費醫療、基本建設等行政事務性工作。
3、承擔廣電總局機關及部分單位供水、供電、供暖、供冷、通訊網路等技術保障工作。
4、承擔廣電總局機關交由其使用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使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
5、推動經營性服務單位轉制,改進服務工作,提高服務水平和經濟效益。
6、完成廣電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領導

局 長:劉成斌
副 局 長:鄭俊東 王金祥
萬順府 蔡春榮
副總工程師:李金江

章程

全國廣電系統後勤協作會章程
(第一屆理事會第二次常務理事會修改,2010年4月17日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廣電系統後勤協作會,是中國廣播影視系統後勤專業研究機構。全稱為“全國廣電系統後勤協作會”。本會遵守國家及廣電系統法律、法規,努力研究廣電後勤產業,為改革發展廣播影視後勤事業服務。
第二條本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原則,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結合廣播影視後勤產業社會化、市場化發展的實際情況,組織會員開展學術理論、後勤管理、後勤保障和後勤服務等方面的業務研究,研討廣播影視後勤發展的新思路,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為廣播影視產業化管理服務,為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務。
第三條本會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人為本、服務民眾的宗旨,堅持後勤工作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原則,貫徹執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實行學術自由,促進學術繁榮。在學術研究活動中,提倡實事求是、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四條本會的業務範圍是:
1.組織會員積極開展廣播影視後勤管理、保障、服務理論和實際問題的調查和研究,並向有關業務部門推薦研究成果,提供有關發展廣播電視後勤事業、產業的建議。
2.組織廣播影視後勤事業、產業發展方面的研究活動。舉辦廣電系統後勤事業、產業發展方面的學習班和研討班,組織業務培訓,提高隊伍素質和管理水平。
3.組織開展廣播影視後勤產業研究、產業發展、產業規劃方面的學術論文評獎活動和交流活動,編印學術資料,推薦、出版有關研究專著。
4.研究國外廣播影視後勤產業的經營狀況和管理經驗,以資借鑑。
5.接受單位或部門的委託,為廣播影視後勤事業、產業發展和規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組織國內外廣播影視後勤社會化、市場化發展的業務交流。
第三章會員
第五條本會接納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六條凡承認本會章程的廣電系統後勤單位,從事廣電後勤產業經營的企業和機構均可申請作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七條凡承認本會章程者,可申請個人會員,但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對廣電後勤事業、產業發展有影響的專業工作者。
(二)長期從事廣播影視後勤管理、保障和服務的管理工作者。
(三)與廣電後勤事業、產業發展相關學科的專家、學者。
第八條 入會程式
(一)凡申請加入本會的團體、個人,須向本會秘書處辦公室提交入會申請書,並附團體和個人簡介、簡歷。
(二)本會秘書處辦公室收到入會申請書後進行資格預審,符合本章程規定的由辦公室向申請團體發出《團體會員入會登記表》和《理事推薦登記表》。個人申請入會的發《個人會員入會登記表》。申請入會的團體必須如實填寫入會登記表和理事推薦登記表,並推薦一名本團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為理事候選人。
(三)本會秘書處辦公室負責向常務理事會報告申請入會的團體和個人情況,由常務理事會議討論批准入會,並發入會通知書,申請團體或個人正式成為本會會員。
第九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學術活動。
3.獲取與業務有關的本會學術資料。
4.對本會工作有建議和批評權。
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
3.積極撰寫學術論文或學術資料。
4.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5.按時交納會費。
第十條 會員退會
(一)會員退會自由。會員(含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下同)退回應書面通知協作會秘書處辦公室。
(二)會員無特殊情況拒不參加本會活動或拒不繳納會費者,視其自動退會。
(三)常務理事、理事、個人會員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力者,其會籍自然取消。
(四)會員退會或符合本條第(二)、(三)款者,由本會秘書處辦公室將情況書面匯報常務理事會,經批准後,終止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一條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的職權和任務是:
1.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
2.聽取和審查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3.制定或修改本會章程;
4.選舉理事;
5.決定終止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需要時,可由理事會議代行會員代表大會職權。
會員代表大會所作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五章理事會
第十二條本會設立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理事會任期五年。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制定工作計畫和總結本會工作;
3.選舉常務理事會。
理事需經團體會員單位推薦和民主協商,由對廣播影視後勤管理理論和實踐具有研究探索精神和組織能力的部門負責人擔任。
第六章常務理事會
第十三條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主持會務,對理事會和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
1.貫徹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2.推舉產生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聘請名譽會長、高級顧問;
4.聘請特邀理事;
5.決定理事、常務理事的增補和卸任;
6.向理事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常務理事會所作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會的成員原則上是本學科有影響的組織領導者,或是具有一定學術修養的學科帶頭人,由理事會選舉若干人產生。
特邀理事列席常務理事會,可根據會議內容事情邀請。
第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下設秘書處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工作。
秘書處辦公室由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組成。
秘書長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
副秘書長人選由秘書長提名交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第十五條協作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廣電後勤領域內有一定影響;
(三)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努力學習,有一定的組織工作能力和業務能力,熱心為行業服務;
(四)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
第十六條 協作會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因工作崗位變動或退休的,不再擔任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需在崗位變動或退休60日內向本會秘書處辦公室報告。
為本會的創建或對本會的建設與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常務理事、理事,離任或退休後,本人自願申請,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可由本會聘請為特邀理事或本會顧問,受邀參加本會活動。
第七章經費
第十七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是:
1.團體會員繳納的會費;
2.政府資助;
3.社會各界提供的贊助;
4.團體會員的資助;
5.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6.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條團體會員每年繳納一次會費,會費標準由理事會通過決議生效。
第十九條本會的收入全部用於本會開展各項活動。本會經費的收支情況由秘書長向會員代表大會或年會報告。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本會如需終止活動,由會員代表大會討論,經2/3以上會員代表同意方可做出決定,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終止手續。
第二十三條本會會址設在北京。本會常務理事會秘書處辦公室設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機關服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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