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園林縣城標準

國家園林縣城標準是按照國務院職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縣園林綠化行政管理機構,職能明確,行業管理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完成了縣城綠地系統規劃編制
  • 英文名稱:完成了縣城綠地系統規劃編制
  • 前型/級:完成了縣城綠地系統規劃編制
  • 次型/級:完成了縣城綠地系統規劃編制
  • 研製時間:完成了縣城綠地系統規劃編制
1、。
2、法規和管理制度配套、齊全,執法嚴格有效,無非法侵占綠地、破環綠化成果的嚴重事件。
3、完成了縣城綠地系統規劃編制(修編),並嚴格實施,各類綠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學合理的綠地系統;建立實施城市綠線管制制度。
4、公共綠地布局合理,服務半徑達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綠地)的要求;城市綠化覆蓋率40%、建成區綠地率35%、人均公共綠地面積9平方米以上。
5、注重縣城風貌的保護,突出文化和民族特色,保護歷史文化措施有力,文物古蹟及其所處環境得到有效保護;戶外廣告管理規範,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顯。
6、道路綠化符合《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範》,道路綠化普及率、達標率分別在100%和80%以上,縣城幹道綠化帶面積不少於道路總用地面積的25%;
7、至少有兩座公園符合《公園設計規範》要求,面積在3公頃以上,公園綠地率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規劃建設管理具有較高水平。
8、縣城各單位重視庭院綠化美化,園林式單位、園林式小區各占60%以上;主幹道沿街單位90%以上實施拆牆透綠。
9、認真組織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實施義務植樹登記卡制度,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於85%,盡責率在80%以上;組織開展了綠地認建、認養、認管等民眾性綠化活動。
10、廣場建設要以植物造景為主,綠地率達到60%以上,建築小品、雕塑特色突出,與周圍環境協調美觀,充分展示歷史文化風貌,立體綠化效果明顯。
11、縣城生態環境良好,山體、水系及周邊自然環境得到有效保護,形成城郊一體的優良環境;按照城市衛生、安全、防災、環保等要求建設防護綠地。
12、縣城環境綜合治理效果明顯。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80%以上,污水處理率達65%以上,大氣污染指數小於100的天數達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達到三類以上。
13、人均擁有道路面積9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90%以上,水質綜合合格率100%,縣城照明科學合理,道路亮燈率98%以上,每萬人擁有公廁4座以上。
14、已開展省級園林縣城創建活動,獲得省級園林縣城稱號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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