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子司業

國子司業,官名。隋煬帝大業三年(607) 於國子監始置,為次官,一員,從四品。唐高祖武德(618—626)初省,太宗貞觀六年(632) 復置,從四品下,高宗龍朔二年(662) 改名少司成鹹亨元年(670) 復舊;武則天垂拱元年(685) 改名成均司業,中宗神龍元年(705) 復舊;睿宗太極元年(712) 加置為二員。北宋初置為四品寄祿官,僅表示品階俸祿,無職掌。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復置為職事官,一員,正六品,掌國子監及各學的教法、政令,為祭酒副貳,位在七寺少卿下,諸寺監之上;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年)罷,至高宗紹興十二年(1142年)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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