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科普基地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及《國土資源科學技術普及行動綱要(2004-2010年)》,加強國土資源科普能力建設,參照《全國科普教育基地標準》及《科學技術館建設標準》,特制定本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土資源科普基地
  • 範圍:科技場館類等
  • 目的:宣傳國土資源先進的管理理念等
  • 類別:國土資源等
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標準,推薦及命名暫行辦法,第一批國土資源科普基地命名名單,第二批國土資源科普基地名單,

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標準

本標準是有關單位、機構在建設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時應達到的基本條件,同時也是國土資源部命名國土資源科普基地的依據。
一、範圍
本標準所稱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是指,能獨立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基礎地質、地質環境、地質災害、測繪科技等國土資源領域國情教育和科學技術普及活動的科技場館、科研實驗基地、資源保護區等。
國土資源科普基地包括科技場館類、科研實驗類、資源保護類三種類型。
科技場館類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是指,以展示、宣傳國土資源領域科學技術知識及優秀成果、國土資源先進管理理念等為主要內容,達到本標準的博物館、科技館等科普場所。
科研實驗類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是指,有條件廣泛開展國土資源科普活動,達到本標準的國土資源領域國家級、部級重點實驗室,相關科研院所和高校重點開放實驗室以及長期科學觀測台站。
資源保護類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是指,具有室外國土資源科普資源和條件,達到本標準的地質公園、礦山公園等。
二、目的
國土資源科普基地要以公眾易於接受、理解、參與的各種形式,達到以下目的:
1.普及國土資源領域相關科學技術知識及優秀科研成果,傳播科學精神、科學思維和科學方法,培養青少年對地球科學的認知興趣。
2.介紹我國國土資源國情,宣傳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引導公眾了解所在地區國土資源特徵,普及保護資源、節能減排、防災減災的科學常識,倡導樹立集約、節約、高效、持續利用國土資源的意識,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國土資源節約利用、綜合利用、循環利用的實踐。
3.宣傳國土資源先進的管理理念、知識和成果,普及新認識,宣傳新技術,促進國土資源管理的現代化水平。
三、任務
國土資源科普基地要根據自身特點以及公眾和社會需求,積極廣泛開展持續有效的國土資源科普活動。其主要任務是:
1.配合各級政府及其主管部門開展國土資源專項科普活動。根據每年全國性的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科技活動周”、“全國科普日”等活動主題,以及各地組織的“科技周”、“科技節”等大型科普宣傳活動,積極舉辦國土資源主題科普活動,並在活動期間對公眾免費或優惠開放。
2.經常性地組織開展國土資源科普報告、講座、影視觀摩等教育活動,以及面向青少年的科學實驗、競賽等科普實踐活動。
3.與其所在地的社區、鄉鎮、學校(含“李四光中隊”)、企事業等單位建立固定聯繫,定期合作開展社會化國土資源科普活動。
4.組織開展以提高國土資源科普教育水平為目的的研究。
5.有計畫地對專、兼職科普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6.按要求報送科普工作年度計畫,年度工作總結,重要科普活動方案和文字、照片、錄像等活動資料,以及接待公眾人數等有關統計數據。
四、基本條件
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應滿足針對所屬類型的分類條件,並同時符合基地的一般條件。
(一)分類條件。
1.科技場館類國土資源科普基地。
(1)具有固定的館址。如館舍設定在主管部門辦公區,其建築布局應相對獨立,有方便公眾抵達的出入口。
(2)館內應有相應的科普場所和配套設施。科普場所包括常設展廳、臨時展廳、報告廳、影像廳、科普活動室等展覽教育場所,展廳應有聲光電等多媒體展示設備。省級及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所屬的科技場館,或其他部門所屬的國土資源科技場館展廳面積不小於1500平方米,展出面積不小於600平方米;省級以下各級政府部門所屬的國土資源科技場館展廳面積可適當縮減。配套設施指支撐科普工作的公眾服務、業務研究、管理保障等用房及設備。
(3)室外應有一定的活動場地,如觀眾集散場地、停車場、公共綠地等。
(4)常設和臨時科普展覽均應突出區域、專題特色,及時反映國土資源科技發展方面的最新成果。常設展品應以標本、模型為主,且每年有所更新。
(5)每年開放天數不少於250天,參觀人數應達到以下水平:省級及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所屬的科技場館,或其他部門所屬的國土資源科技場館每年參觀人次不少於10000人次;省級以下各級政府部門所屬的國土資源科技場館每年參觀人次不少於5000人次。西部邊遠地區可酌情下調20%。
2.科研實驗類國土資源科普基地。
(1)在國土資源某研究領域具有領先地位,科研特色鮮明,創新成果突出,科研基礎設施齊備,具備開展國土資源科學技術普及的科技成果條件。
(2)具備良好的開放和參觀條件,已安排安全、可靠、方便的參觀通道、場所和參觀路線。
(3)設定有能讓公眾實際參與的演示裝備或儀器設備。
(4)建有“科普開放日制度”,根據公眾需求和自身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向公眾開放,每年開放天數不少於30天,參觀人次不少於2000人次。
3.資源保護類國土資源科普基地。
(1)符合地質公園、礦山公園等園區建設的基本條件,並通過相應主管部門審批。
(2)配套建有免費向公眾開放的科普展館或展室,展示面積不小於100平方米,著重介紹、展示相關主題科學技術知識及研究成果。
(3)具備組織野外科普活動的基本裝備、設施和專業人員,能經常性地組織開展野外觀測、標本採集、野外地質探險、地學夏令營、冬令營等科普實踐活動。
(4)每年參與科普活動的人員不少於10000人次。
(二)一般條件。
1.應有完備的標示說明系統。標示說明及解說文字等應有豐富的科普內容,表達形式通俗易懂,並應採用中英文雙語形式(少數民族地區可以增加本族通用語言),且經過相關領域專家審定。
2. 有易於公眾理解的圖、文、影視等科普宣傳材料,有條件的還應提供方便公眾使用的科技知識、科研成果數據(非保密性)數位化查詢系統。
3.具有從事科普設計研究、公眾教育的工作人員。有專(兼)職的講解、接待、輔導人員,講解員應經過1個月以上國土資源領域科技知識培訓。可採取聘任專家、志願者等方式充實研究和教育隊伍。
4. 建有宣傳、展示科普基地整體情況和科普內容的網站或網頁。網站或網頁的內容應與科普基地設施建設、科普內容的變化、科普活動的開展情況同步更新。網站或網頁開設讀者服務熱線或論壇,能及時解答公眾提出的相關問題。
5. 加強橫向聯繫,保證參觀人數每年都有所增長。新開展國土資源科普活動的單位須建立保證基本參觀人數的機制和措施。
6. 符合相關公共設施、場所安全標準。
五、附則
本標準由國土資源部科技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推薦及命名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2006-2010-2020)》、《科普基地設施發展規劃(2008-2010-2015)》和《國土資源科學技術普及行動綱要(2004-2010)》,積極推動我國國土資源科普事業發展,充分發揮國土資源領域科技場館、科研實驗基地、資源保護區的科普作用,有序開展國土資源科普基地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土資源科普基地(以下簡稱“科普基地”)是指,符合《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標準》,經國土資源部核准並命名為“國土資源科普基地”的單位及(或)場所。原則上科普基地的命名工作每兩年開展一次。
第三條 國土資源部科技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科普基地建設,制定科普基地標準,統一部署科普基地審核、命名等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協調,為科普基地建設做好支撐和服務。
第四條 在中國地質博物館設立國土資源科普基地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基地辦公室”),具體負責國土資源科普基地建設指導工作。主要職責為:(1)建立科普基地推薦評審及評估制度;(2)負責組織科普基地推薦材料的審查、專家諮詢評議、專業評估及宣傳等工作;(3)組織開展科普基地建設相關科技研究和業務交流活動;(4)提供科普基地建設的技術諮詢和信息社會化服務;(5)承辦科普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科技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推進本地區科普基地建設,制定科普基地建設規劃,組織科普基地推薦工作,對已獲命名的科普基地進行督促指導。
第六條中國地質調查局及國土資源部其他直屬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科普基地建設工作,推薦擬申請命名的科普基地,對已獲命名的科普基地進行管理監督。
第七條 申報單位需對照《國土資源科普基地標準》,按要求填寫《國土資源科普基地申報書》,主要內容包括擬申請科普基地基本情況、現有科普條件、已開展國土資源科普工作情況、科普工作規劃等,以及相關說明材料。
第八條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科技主管部門和中國地質調查局及國土資源部其他直屬單位對申報材料審查後,提出推薦意見送基地辦公室。基地辦公室組織專家對推薦材料進行諮詢及必要的考察,根據專家諮詢意見,綜合提出科普基地命名方案,並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束後,報請國土資源部核准科普基地命名名單,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各級國土資源科技主管部門應加強與相關部門、協會、學會的溝通協作,積極創造條件做好服務,充分發揮科普基地在宣傳我國國土資源國情國策、普及地學知識、推廣重大科技成果和技術方面的作用,引導公眾積極參與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實踐。
第十條 已獲命名的科普基地應按照其科普工作規劃認真履行職責,不斷提升科普能力,積極組織開展“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科技活動周”等國土資源重大科普活動。每年12月20日前向基地辦公室提交年度科普工作總結及下一年科普工作計畫。
第十一條 基地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獲得“國土資源科普基地”稱號的單位進行技術指導和運行情況評估,向國土資源部提交評估意見。國土資源部根據運行情況,對做出突出成效的科普基地進行宣傳、表彰;對未認真履行科普基地職責,運行不良的科普基地,取消國土資源科普基地稱號。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批國土資源科普基地命名名單

一、科技場館類(23個)
中國地質博物館
四川自貢世界地質公園恐龍博物館
河南省地質博物館
新疆地質礦產博物館
吉林大學地質博物館
重慶自然博物館
湖南省地質博物館
南京地質博物館
中國地質圖書館
甘肅蘭州地震博物館
黑龍江省地質博物館
內蒙古博物院
廣西地質博物館
中國地質調查局宜昌地質調查中心龍化石博物館
湖北地質博物館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國土資源博物館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軍墾博物館
青海省國土資源博物館
中國地質科學院岩溶地質研究所中國岩溶地質館
浙江東方地質博物館
山東天宇自然博物館
江蘇江陰國土資源科普館
江西省地質博物館
二、資源保護類(27個)
河南嵩山世界地質公園
江西龍虎山世界地質公園
中國雷瓊世界地質公園(廣東湛江)
河南雲台山世界地質公園
北京房山世界地質公園
河南南陽伏牛山世界地質公園
河北野三坡世界地質公園
遼寧朝陽鳥化石國家地質公園
黑龍江五大連池世界地質公園
河南濟源王屋山世界地質公園
中國雷瓊世界地質公園(海南海口)
廣東丹霞山世界地質公園
上海崇明島國家地質公園
吉林靖宇火山礦泉群國家地質公園
貴州織金洞國家地質公園
湖北木蘭山國家地質公園
寧夏西吉火石寨國家地質公園
河北武安國家地質公園
北京延慶矽化木國家地質公園
天津薊縣國家地質公園
內蒙古二連浩特市二連白堊紀恐龍地質公園
吉林大布蘇國家自然保護區
貴州關嶺化石群國家地質公園
江蘇太湖西山國家地質公園
內蒙古阿爾山火山溫泉國家地質公園
貴州思南烏江喀斯特省級地質公園
重慶綦江木化石-恐龍足跡地質公園
三、科研實驗類(3個)
成都理工大學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國家重點實驗室
甘肅蘭州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學院現代化仿真礦井
西藏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中心實驗室

第二批國土資源科普基地名單

一、科技場館類(13個)
命名單位
推薦單位
江蘇常州中華恐龍園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
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城東國小地學科普館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
江蘇省南京市雨花台中學雨花石文化博物館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
安徽古生物化石博物館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
紫金地質礦產博物館
福建省國土資源廳
中礦黃金實景博覽苑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逸夫博物館
湖北省國土資源廳
成都理工大學博物館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博覽園
陝西省國土資源廳
甘肅地質博物館
甘肅省國土資源廳
寧夏地質勘查裝備博物館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力學研究所李四光紀念館
中國地質調查局
國土資源實物地質資料中心
中國地質調查局
二、資源保護類(34個)
命名單位
推薦單位
河北省泥河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
河北贊皇嶂石岩國家地質公園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
河北昌黎黃金海岸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
山西壺關峽谷國家地質公園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
山西榆社古生物化石省級地質公園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
山西陵川王莽嶺國家地質公園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
內蒙古克什克騰世界地質公園
內蒙古國土資源廳
內蒙古阿拉善沙漠世界地質公園
內蒙古國土資源廳
內蒙古滿洲里市扎賁諾爾國家礦山公園
內蒙古國土資源廳
大連濱海國家地質公園
遼寧省國土資源廳
遼寧本溪國家地質公園
遼寧省國土資源廳
吉林白山板石國家礦山公園
吉林省國土資源廳
吉林省四平山門中生代火山自然保護區
吉林省國土資源廳
黑龍江嘉蔭恐龍國家地質公園
黑龍江國土資源廳
浙江雁盪山世界地質公園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
浙江長興地質遺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
安徽天柱山國家地質公園
安徽省國土資源廳
福建永安國家地質公園
福建省國土資源廳
福建連城冠豸山國家地質公園
福建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沂蒙鑽石國家礦山公園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諸城恐龍國家地質公園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泰山世界地質公園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河南嵖岈山國家地質公園
河南省國土資源廳
鄭州黃河國家地質公園
河南省國土資源廳
湖北鄖縣恐龍蛋化石群國家地質公園
湖北省國土資源廳
四川興文世界地質公園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
四川射洪矽化木國家地質公園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
雲南騰衝火山熱海國家地質公園
雲南省國土資源廳
雲南石林世界地質公園
雲南省國土資源廳
甘肅敦煌雅丹國家地質公園
甘肅省國土資源廳
青海察爾汗鹽湖國家礦山公園
青海省國土資源廳
新疆喀納斯國家地質公園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新疆可可托海國家地質公園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新疆奇台矽化木—恐龍國家地質公園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三、科研實驗類(5個)
命名單位
推薦單位
河北省地礦中心實驗室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地質過程與礦產資源國家重點實驗室
湖北省國土資源廳
廣東省物料實驗檢測中心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地下水科學與工程試驗基地
中國地質調查局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哀牢山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區
中國地質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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