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的決定是國務院於2000年01月16日發布,自2000年01月1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0年01月16日
  • 實施日期:2000年01月1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資源綜合利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中西部地區發展,決定成立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
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的主要任務是:組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西部地區開發的方針、政策和指示;審議西部地區的開發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法規;研究審議西部地區開發的重大政策建議,協調西部地區經濟開發和科教文化事業的全面發展,推進兩個文明建設。
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朱鎔基國務院總理
副組長:溫家寶國務院副總理
成員:曾培炎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主任
盛華仁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
陳至立教育部部長
朱麗蘭科技部部長
劉積斌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主任
李德洙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項懷誠財政部部長
田鳳山國土資源部黨組書記
傅志寰鐵道部部長
黃鎮東交通部部長
吳基傳信息產業部部長
江恕誠水利部部長
陳耀邦農業部部長
孫家正文化部部長
戴相龍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劉雲山中央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田聰明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長
王志寶國家林業局局長
萬學遠國家外國專家局局長
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單設機構,具體承擔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曾培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王春正、段應碧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國務院西部地區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西部地區開發戰略、發展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推進西部地區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研究提出西部地區農村經濟發展、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結構調整、資源開發以及重大項目布局的建議,組織和協調退耕還林(草)規劃的實施和落實;研究提出西部地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引進國內外資金、技術、人才的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開發和科教文化事業的全面發展;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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