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郵政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郵政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是國務院於2005年08月19日發布,自2005年08月1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2005年08月19日
  • 實施日期:2005年08月19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郵政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提出的《郵政體制改革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郵政體制改革方案
郵政業是國家重要的社會公用事業,郵政網路是國家重要的通信基礎設施。長期以來,郵政業在促進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權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郵政業傳統的政企合一的管理體制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需要。特別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郵政市場競爭日益加劇,郵政業發展和政府監管面臨新的形勢,進一步深化郵政體制改革已經成為當前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實行政企分開,加強政府監管,完善市場機制,從機制和制度上保障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確保通信安全;改革郵政主業和郵政儲蓄管理體制,促進郵政業向信息流、資金流和物流“三流合一”的現代郵政業方向發展,提高企業競爭力。通過改革,建立企業獨立自主經營、政府依法監管的郵政體制,進一步促進我國郵政事業的發展。
一、實行政企分開
(一)重組郵政監管機構。在剝離國家郵政局的企業職能、資產和人員的基礎上重組國家郵政局,為國家郵政監管機構。其主要職能是:研究提出郵政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起草郵政行業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草案;依法監管市場,保障公平競爭;負責郵政市場準入;保障通信與信息安全;研究提出郵政服務價格政策和基本郵政業務價格建議,並監督執行;制訂郵政服務標準,監督郵政服務質量;推進郵政普遍服務機制的建立和完善;負責紀念郵票的選題和圖案審查;負責審定紀念郵票和特種郵票年度計畫;代表國家參加國際郵政組織,處理政府間郵政事務;辦理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國家郵政局為副部級單位,由信息產業部負責管理。
設立省(區、市)郵政管理局為省(區、市)郵政監管機構,受國家郵政局垂直領導。其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郵政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郵政服務標準,監督管理本地區郵政市場,組織協調本地區郵政普遍服務、機要通信等特殊服務的實施。
國家和省級郵政監管機構具體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等按程式另行報批,相關行政經費由財政部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定核定,列入國家郵政局部門預算。
(二)組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將國家郵政局的企業職能、經營性資產和人員分離出來,組建中國郵政集團公作為國務院授權投資機構,財務關係在財政部單列,並暫由國家郵政局、財政部分別作為其行政主管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條件成熟後另行研究調整管理關係。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負責經營和管理國有資產,承擔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義務;經營各類郵政業務,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加快競爭性領域市場化進程;繼續使用中國郵政名稱和標誌,實現無形資產保值、增值。其主要職責是:經營集團公司及下屬企業的全部國有資產和國有股權;經營國內和國際郵件寄遞業務;經營報刊等出版物發行業務;依託郵政網路,開發郵政物流、電子郵件等新興業務;受政府委託,辦理機要通信業務和義務兵通信業務;經營郵票發行業務,普通郵票發行數量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按市場需要確定,紀念郵票和特種郵票發行計畫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根據市場情況提出(報國家郵政局審定);經營郵政匯兌業務,依法經營郵政儲蓄業務;按照國家及國際有關規定,辦理國際業務對外結算;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可從事國內外投融資和其他業務。
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要加強農村和邊遠地區服務。鼓勵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在農村開展直接為農民生產、生活服務的有關業務。經批准,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可以在農村開展化肥、種子、農藥等農業物資配送,可以經營電信增值業務,可以參與教材等圖書發行業務的公開招標。
將各省(區、市)郵政局的企業職能、經營性資產和相關人員分離出來,組建為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公司。
二、改革郵政主業
(一)調整業務結構。在傳統郵政業務基礎上,積極拓展業務領域。重點發展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新業務,逐步向現代郵政業轉變。
(二)最佳化郵政網路。在保障普遍服務的基礎上,進一最佳化郵政網路布局。適當調整農村和低收入地區的郵政經營網點,把業務量小、經營效益低的自辦網點轉為委託代理經營。增加配備必要的郵政航空運能,開闢國際郵運航線。
(三)實行企業內部重組,最佳化企業資產和人員配置。剝離非主業資產、閒置資產和破產企業中的有效資產,實行主輔分離,輔業改制。鼓勵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根據現代郵政業發展需要,對企業進行重組,組建物流、速遞、電子商務等專業公司,實行專業化經營。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加快郵政企業改革,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最佳化企業組織結構和人力資源配置,壓縮管理層級,合理配置經營網點人員,通過培訓轉崗等途徑分流安置冗餘人員。健全成本控制機制和內部激勵約束機制,降低運行成本,提高經營效益。支持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優良資產在境內外上市融資。
三、改革郵政儲蓄
(一)按照金融體制改革的方向,加快成立郵政儲蓄銀行。在保留利用郵政網路吸儲功能的基礎上,郵政業務與郵政儲蓄業務財務分賬核算,郵政儲蓄實行市場化經營管理,自負盈虧,並積極完善條件,加快成立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控股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所有郵政金融業務劃歸郵政儲蓄銀行管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組建方案及其業務範圍由銀監會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成立後由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進行調控和監管,財政部進行財務監管和國有資產管理,實現金融業務規範化經營,並允許與國內外金融機構合資合作。
(二)改變目前郵儲資金全額轉存中央銀行模式。在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監管下,逐步推動郵儲資金自主運用,實現平穩過渡。以2003年8月1日為界,郵政儲蓄在中央銀行的原有轉存款在2005年8月1日前維持現行政策不變,同時郵政儲蓄新增存款由郵政儲蓄機構自主運用。自2005年8月1日起,郵政儲蓄在中央銀行的原有轉存款分5年逐步轉出,原則上第一年轉出10%,第二年轉出3%,第三年轉出20%,第四年轉出25%,第五年轉出30%,未轉出部分仍按目前4.131%的利率計息,如存貸款利率再次上調,郵政儲蓄在中央銀行的轉存款利率由人民銀行根據巨觀金融形勢,依法與郵政儲蓄機構協商調整。郵政儲蓄機構可根據市場變化情況,經商有關部門同意,在保老轉存款5年轉出的前提下,對老轉存款每年轉出比例作適當調整。
(三)逐步擴大郵儲資金的自主運用範圍。可以利用郵儲蓄資金購買信用等級較高的企業債券和商業銀行發行的次級債券,參與銀行間市場債券買賣;辦理中資銀行、農村信用社大額協定存款;與政策性銀行合作,開展部分中間業務。結合農村金融改革,加大為“三農”服務的力度,保證一定比例的資金以適當形式投向“三農”。自本方案批准之日起,由銀監會根據市場情況和郵政儲蓄機構的風險防範能力,審批郵政儲蓄機構逐步開展基金投資、個人質押貸款、同業拆借、外匯存款、票據等業務;同時做好有關業務開展的準備和銜接工作。
(四)健全金融風險控制和防範機制。按照金融風險要求,郵政儲蓄機構要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授權授信等內控機制,根據各分支機構不同的經營情況,分別授予相應經營許可權;建立風險防範制度,制訂郵政儲蓄資金運用章程,嚴格執行消除應付利息掛賬、壞賬和避免占用儲蓄資金的措施;建立內部稽核機構並配備相應人員,增強內部的獨立性、專業性和有效性;加強郵政儲蓄從業人員培訓和資格認證,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質。銀監會要加強對儲蓄的稽核監督。
四、完善郵政改革配套機制
(一)建立普遍服務機制。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承擔普遍服務義務。通過立法確定普遍服務範圍和標準,郵政企業要建立健全成本削減激勵機制,在保證普遍服務能力和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普遍服務成本。在此基礎上,郵政普遍服務虧損由國家財政補貼。
為支持郵政業發展,增強普遍服務能力,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權利,國家對郵政普遍服務和機要通信等特殊服務實行必要的稅收減免政策,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商稅務總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實行。同時,國家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具體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研提出,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實行。
(二)完善特殊服務機制。理順機要通信、黨報黨刊發行、義務兵通信等特殊業務關係,調整和完善特殊業務成本負擔機制。政企分開後,機要通信、黨報黨刊發行、義務兵通信、盲人讀物寄遞等特殊服務虧損,由國家財政在研究郵政企業承擔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虧損問題時統籌解決。
自2005年8月1日起到2010年8月1日,郵政普遍務和特殊服務虧損,經郵政儲蓄在中央銀行的老轉存款收益彌補後的不足部分,以及郵政儲蓄在中央銀行的老轉存款全部轉出後的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虧損,由國家財政根據郵政體制改革方案的實施情況,考慮郵政企業的實際承受能力綜合測算予以補貼,並與郵政儲蓄在中央銀行的老轉存款轉出進度同步落實到位,確保支持力度不減。
(三)強化安全保障機制。保持郵政機要通信獨立作業系統和生產組織方式,建立和強化信件監管體系,加強通信安全的專業化管理和監控制度,切實保障郵政通信安全。建立和強化信件監管體系,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配合公安、安全、海關等部門,對所有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經營和委託經營的信件實行統一監管,確保郵政通信安全。加強郵政監管力量,完善監管手段,強化對郵政市場的監管,維護信件寄遞業務專營權,打擊違法經營行為,促進郵政市場的穩定、有序發展。
(四)改革價格形成機制。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資費、郵政企業專營業務資費及機要通信、黨報黨刊發行資費實行政府定價,由發展改革委商有關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按《中央定價目錄》的規定進行管理。其他郵政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按市場機制自主確定資費標準。
五、加強對郵政體制改革的領導和支持
(一)鑒於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已不適應改革與發展的需要,為保障郵政體制改革的順利實施,有關部門要加快修訂工作。
(二)國家賦予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信件寄遞業務專營權,並通過立法明確郵政專營業務範圍。對快遞等郵政業務實行市場準入制度。
(三)國家對完善西部和農村地區郵政基礎設施建設給予必要支持,增強普遍服務能力。
(四)有關部門要幫助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因政策性虧損產生的儲蓄、匯兌掛賬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五)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為部分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後的基本養老保險金缺口,應按屬地原則由地方政府在中央及地方基本養老保險專項補助資金中統籌安排解決。財政部、勞動保障部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六)加強改革的組織領導。在國務院領導下,由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成立領導小組,共同組織實施郵政體制改革,具體改革工作由國家郵政局承擔,重大問題報國務院研究決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齊心協力,按照積極穩妥、加快推進的原則,精心組織實施。有關國有資產的分割、移交,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要充分利用現有設施,防止盲目投資和重複建設。切實做好廣大郵政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隊伍穩定和企業正常運轉。有關人員分流工作應逐步進行,並努力做好下崗人員的轉崗和再就業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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