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強和規範評估行業管理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強和規範評估行業管理意見》的通知
2012年01月17日 14:2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財政部《關於加強和規範評估行業管理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
財政部關於加強和規範評估行業管理的意見
( 2003年12月10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通知》(國辦發〔1999〕92號)精神,經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徵求意見,現就加強和規範評估行業管理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評估行業的發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近年來我國評估行業得到了快速發展。執業隊伍不斷擴大,各類評估執業準則和管理制度不斷完善,服務領域和對象不斷拓寬,國際間評估業務的交流與合作進一步加強。截止到2002年底,全國共擁有具備各類評估執業資格的人員近8萬人。評估中介服務已成為企業改制、資產重組、中外合資與合作、產權交易,以及出租、抵押、保險等重大經濟活動的基礎,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由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尚處於不斷發育和完善的過程,評估中介服務作為特殊的新興服務行業,目前還存在許多問題。
一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對各類專業評估管理缺乏統一的法律基礎。由於我國目前尚未制定出有關評估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對各類專業評估進行規範管理無法可依,對相關政府部門、評估行業協會、評估中介機構以及評估師的職責,缺乏必要和統一的法律約束。實際工作中,有關主管部門只能通過制定一般規範性檔案,對各自歸口管理的專業評估事務進行管理。
二是政府行政性管理和行業自律性管理不到位。有的部門沒有認真履行行政管理的職責,有的評估專業尚未建立行業自律性組織。對評估機構及執業人員的執業資質、執業行為和執業質量,缺乏有效的監管。
三是執業技術規範和職業道德標準建設滯後。目前我國評估專業的執業技術標準和職業道德規範建設嚴重滯後,不能滿足評估業務發展的客觀需要,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估行業的健康發展。
四是不同評估專業之間缺乏溝通、協調與合作。各類評估專業之間有著密切的業務聯繫,需要相互溝通、協調與合作。但在實際工作中,各評估專業之間缺乏必要聯繫,影響各類評估專業執業資質、執業資格和執業技術規範等制度建設的協調發展。
二、規範評估行業管理的基本原則
根據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積極發展獨立公正、規範運作的專業化市場中介服務機構,按市場化原則規範和發展各類行業協會等自律性組織的要求,以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精神,規範評估行業管理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科學設定評估專業資格種類,以適應不同評估業務特點和執業資質的要求,滿足市場的客觀需求。
(二)明確政府職能部門和行業協會的職責,建立規範的評估行業管理機制,強化評估行業行政管理和行業自律管理。
(三)建立不同評估專業協會之間溝通、協調與合作機制,推動整個評估行業的健康、協調發展。
三、加強和規範評估行業管理的具體措施
(一)嚴格評估專業資格設定管理。
根據目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設定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房地產估價師、土地估價師、礦業權評估師、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和舊機動車鑑定估價師等六類資產評估專業資格。
(二)切實改進和加強評估行業行政和自律性管理。
評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國務院批准的“三定”規定規定的職能,以及國家有關加強評估中介服務管理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改進和加強評估中介服務的行政管理。認真做好制定評估行業管理的規章制度,監督評估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執業情況,指導和監督評估行業協會等工作。
評估行業協會要切實改進對評估機構及執業人員自律性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評估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加強各項自律性管理制度的建設,組織開展對評估機構和執業人員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大力推動評估行業誠信建設,建立完善有效的行業自律性管理約束機制,對違反評估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的機構和人員進行處罰。尚未成立評估師協會的評估專業,有關主管部門要依據有關程式抓緊組建。
各類評估機構及評估執業人員,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依法從事評估業務。嚴格遵守評估執業準則和各項行業自律性管理制度,誠信執業,客觀、公正地提供評估中介服務。
(三)建立評估行業協會聯席會議制度,改進和加強各評估協會之間的溝通、協調與合作。
為了有利於各評估專業的溝通、協調與合作,促進我國評估行業的協調發展,本著自願的原則,由行業協會自主協商,建立評估行業協會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主要負責研究提出我國評估行業改革和發展的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規範評估執業人員執業行為的道德準則,協調各專業的評估執業準則和執業規則,研究提出加強評估行業自律性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參與評估行業法律法規的研究草擬工作等。
(四)抓緊研究制定《評估行業管理條例》。
為依法規範評估行業的管理,促進我國評估行業的健康發展,要在總結國內外評估行業發展經驗的基礎上,抓緊研究制定《評估行業管理條例》。《評估行業管理條例》應明確評估師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的法律責任,明確評估中介機構的資質要求和管理方式,明確行政主管部門對評估行業的管理職責,以及評估行業協會的行業自律管理要求。
(五)組織開展一次評估中介機構及相關執業人員執業質量的全面檢查。
2004年6月底以前,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評估行業協會,對評估行業開展一次全面檢查。檢查的重點是評估機構及評估執業人員的執業資質和執業質量,評估機構是否徹底脫鉤改制。對不具備執業資質條件,或有嚴重違反有關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規範行為的,要依法取消其執業資格。
四、組織實施
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根據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上述意見要求,認真組織做好相關工作。2004年8月底之前,財政部要將有關整頓、規範和檢查情況匯總後報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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