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各部部長與各委員會主任

國務院各部部長與各委員會主任,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是國務院組成人員。由國務院總理提名,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閉會期間,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各部設部長1人,副部長2-4人;各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2-4人。

各部、委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務會議或委員會會議、常務會議,簽署上報國務院的重要請示、報告和下達的命令、指示。副部長、副主任協助部長、主任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