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稅法

其效力範圍在和對人上均以國家稅收管轄權所能達到的管轄範圍為準,其主要內容包括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實體權利義務、納稅義務的履行程式、稅務爭議的解決程式等。

國內稅法中具有涉外因素的稅收法律規範也稱涉外稅法。對涉外稅法的歸屬有不同的認識。雖然涉外稅法也涉及到國家間的稅收分配關係,納稅主體、徵稅對象以及引起法律關係變更、產生、消滅的事實等因素中至少有一個因素與國外或國際社會存在著某種聯繫。但從本質上講,涉外稅法調整的仍是一國政府與其納稅人之間的稅收法律關係,它不能在一個國家的稅法體系之外稅收法律關係,它不能在一個國家的稅法體系之外獨立存在,而只能歸屬於國內稅法,成為其特殊組成部分。由此也有將國內稅法分為對內稅法與涉外稅法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