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發票融資

國內發票融資

國內發票融資是指境內銷貨方(借款人)在不讓渡應收賬款債權情況下,以其在國內商品交易中所產生的發票為憑證,並以發票所對應的應收賬款為第一還款來源,由銀行為其提供的短期貸款。辦理國內發票融資必須以真實、合法的交易和債權債務關係為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內發票融資
  • 業務辦理條件:可辦理國內發票融資的發票範圍
  • 基礎:合法的交易和債權債務關係為基礎
  • 融資限額:應綜合考慮購銷雙方資信狀況
辦理條件,特徵,融資限額,

辦理條件

(一)可辦理國內發票融資的發票範圍:
1、因向企業法人銷售商品而開具的增值稅發票。
2、因向學校、醫院等事業法人銷售商品而開具的發票。
3、因地市級(含)以上政府的採購部門統一組織的政府採購行為而出具的發票。
4、銀行認定的其他可以辦理國內發票融資業務的發票。
(二)發票及其所對應的應收賬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發票真實、合法、有效,票面要素與商品交易內容一致,符合購銷契約要求;
2、發票所列商品為銷貨方的主營產品;
3、應收賬款還款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最長不超過9個月;
4、應收賬款權屬清楚、沒有瑕疵,銷貨方未將其轉讓給任何其他人,也未在其上為任何其他人設定任何質權和其他優先受償權。
(三)以下發票不得辦理國內發票融資業務:
1、發票所對應的應收賬款已到期;
2、購銷雙方因提供服務或交易特許經營、專利、商標、智慧財產權等市場不易定價的商品而形成的發票;
3、銀行認定的其他不宜辦理國內發票融資的發票。

特徵

(一)融資金額應綜合考慮購銷雙方資信狀況、應收賬款質量、結構、期限、付款進度安排及前提條件、預期壞賬比率、購銷契約約定的義務履行情況、違約事項及違約金等因素合理確定。
發票實有金額是指發票金額扣除銷貨方已回籠貨款後的餘額。
(二)融資期限應根據應收賬款還款期限、合理在途時間等因素確定,融資到期日不得晚於購銷雙方約定的應收賬款還款日後1個月。
(三)融資利率應根據業務風險狀況在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檔次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合理確定。

融資限額

應綜合考慮購銷雙方資信狀況、應收賬款質量、結構、期限、付款進度安排及前提條件、預期壞賬比率、購銷契約約定的義務履行情況、違約事項及違約金等因素合理確定,一般不超過發票實有金額的80%;對購銷雙方資信良好、購銷關係穩定、應收賬款質量優良的,最高可放寬至100%。
發票實有金額是指發票金額扣除銷貨方已回籠貨款後的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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