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生產總值收入法

國內生產總值收入法亦稱“成本法”。從生產要素所有者獲得收入,或從生產要素使用者支付成本的角度計算國內生產總值。把從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所發生的雇員報酬、固定資產消耗、生產稅和進口稅淨額、營業盈餘(混合收入)相加。計算公式為:國內生產總值=雇員報酬+固定資產消耗+生產稅和進口稅淨額+營業盈餘(混合收入)。

國內生產總值支出法亦稱“最終消費法”。從支出或使用的角度計算國內生產總值。把個人、企業、組織和政府一年內購買社會最終產品和勞務的支付相加計算而得。計算公式為:國內生產總值=最終消費+資本形成總額+貨物和服務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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