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事遺囑

國事遺囑

中國近代民主革命先驅,國父孫中山去世前留下的遺囑。同時留下的還有《家事遺囑》《致蘇聯遺書》。

《國事遺囑》由孫中山口授,汪精衛筆錄。1925年3月11日凌晨,孫中山在遺囑上籤名。

原文,作者,

原文

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孫中山筆跡孫中山筆跡
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矚!
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孫文 三月十一日補簽
筆記者 汪精衛
證明者 宋子文 邵元沖 戴恩賽
孫科 吳敬恆 何香凝
孔祥熙 戴季陶 鄒魯

作者

孫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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