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其他費用

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的固定資產其他費用包括建設管理費,建設用地費,可行性研究費、研究試驗費、勘察設計費、環境影響評價費、勞動安全衛生評價費、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引進技術和引進設備其他費、工程保險費、聯合試運轉費、特殊設備安全監督檢驗費、市政公用設施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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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建設管理費

由建設單位管理費和監理費組成。建設單位管理費費率按照建設項目的不同性質、不同規模確定。有的建設項目按照建設工期和規定的金額計算建設單位管理費。監理費應根據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監理深度在監理契約中商定或按當地或所屬行業部門有關規定計算;如建設單位採用工程總承包方式,其總包管理費由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根據總包工作範圍在契約中商定,從建設管理費中支出。

建設用地費

是指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或者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1)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
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是指建設項目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無限期的土地使用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規定所支付的費用。其總和一般不得超過被征土地年產值的30倍,土地年產值則按該地被徵用前3年的平均產量和國家規定的價格計算。內容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和被徵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樹木等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繳納的耕地占用稅或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登記費及征地管理費等,征地動遷費,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淹沒處理補償費。
(2)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指建設項目通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城市土地的出讓和轉讓可採用協定、招標、公開拍賣等方式。

研究試驗費

是指為建設項目提供和驗證設計參數、數據、資料等所進行的必要的試驗費用以及設計規定在施工中必須進行試驗、驗證所需費用。在計算時要注意不應包括以下項目:
(1)應由科技三項費用(即新產品試製費、中間試驗費和重要科學研究補助費)開支的項目。
(2)應在建築安裝費用中列支的施工企業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物進行一般鑑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及技術革新的研究試驗費。
(3)應由勘察設計費或工程費用中開支的項目。
勞動安全衛生評價費
必須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的項目包括:
(1)屬於《國家計畫委員會、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基本建設項目和大中型劃分標準的規定》中規定的大中型建設項目。
(2)屬於《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3)屬於勞動部頒布的《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中規定的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項目。
(4)大量生產或使用《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規定的Ⅰ級、Ⅱ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5)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矽粉料的建設項目。
(6)其它由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危險、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場地準備及臨時設施費
場地準備費是指建設項目為達到工程開工條件所發生的場地平整和對建設場地餘留的有礙於施工建設的設施進行拆除清理的費用。建設單位臨時設施費是指為滿足施工建設需要而供到場地界區的、未列入工程費用的臨時水、電、路、訊、氣等其他工程費用和建設單位的現場臨時建(構)築物的搭設、維修、拆除、攤銷或建設期間租賃費用,以及施工期間專用公路或橋樑的加固、養護、維修等費用。此項費用不包括已列入建築安裝工程費用中的施工單位臨時設施費用。
引進技術和進口設備其他費用
包括引進項目圖紙資料翻譯複製費、備品備件測繪費;出國人員費用;來華人員費用;銀行擔保及承諾費。

工程保險費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一切險、引進設備財產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險等。

聯合試運轉費

是指新建項目或新增加生產能力的工程,在交付生產前按照批准的設計檔案所規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進行整個生產線或裝置的負荷聯合試運轉或局部聯動試車所發生的費用淨支出(試運轉支出大於收入的差額部分費用)。不包括應由設備安裝工程費用開支的調試及試車費用,以及在試運轉中暴露出來的因施工原因或設備缺陷等發生的處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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