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比重法

企業在選址過程中,有許多因素包括定量的和定性的兩類都需要考慮。但是,由於總有一些因素要比另一些因素相對更為重要,所以企業的決策者在選址過程中應該權衡各種因素的孰輕孰重,從而使決策更接近客觀現實。因素比重法(factor-rating method)由於充分考慮了從教育到勞動技術的創新能力等多種因素,所以在企業的選址過程中已被廣泛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因素比重法
  • 外文名:factor rating method
  • 意義:在企業的選址過程中已被廣泛使用
  • 作用:預測與決策
如何使用,評析,

如何使用

因素比重法(factor rating method)
因素比重法

因素比重法通過為每個備選地點建立了歸納各種相關因素的綜合得分,從而為評估提供了合理的基礎並方便了備選地的比較。因素比重法一般有以下幾個步驟:
① 列出影響選址的所有相關因素(如運輸費用、勞動力成本稅收等);
② 賦予每個因素一個比重,以此反映它與所有其他因素相比的相對重要性。各因素的比重總和一般是1.00;
③ 給所有因素確定一個統一的數值範圍(例如1—100);
④ 用上一步設定的取值範圍就各個因素給每個地址打分;
⑤ 把每一因素的得分與它所占的比重值相乘,再把各因素乘積值相加就得到了待選地點的總分;
⑥ 根據上面的計算結果,選取總分最高的地址作為最佳選擇。

在選址過程中,企業如何使用因素比重法來進行選址,下面通過事例來說明:
一家電腦公司打算在某地區設分公司,下表是兩個可供選擇的地點的有關信息:
因素比重法
當然,在有些情況下,企業決策者也可以對綜合得分設定最低臨界值。如果被選地點不滿足最低臨界值,企業的決策者就無需再進一步考慮它。如果沒有地點合適這一最低臨界值,那將意味著需要對增加的備選地點進行確認和評估或者必須對這個最低臨界值重新設定。
由上表所示,地點1的得分高,是更好的選擇。

評析


在實際運用中,因素比重法還存在著一個較為明顯的問題,就是這種方法沒有將每種因素所有關聯的成本因素考慮在內。例如,對某個影響因素來說,最好和最壞的備選地點之間只有很小的區別,而對另一個影響因素來說,好壞之間可能就有很大的差別。第一個因素可能分值最高,但對選址決策幫助不大;而第二個因素分值不高,但卻能反映各個備選地之間的區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有人建議將每一因素的分值根據權重(其所占的比重)來確定,而權重則根據成本之間的標準差來確定,而不是根據成本值來確定。這樣就把相關的成本考慮進來了。
總之,在選址過程中,通過運用因素比重法,可以使企業決策者把他們的個人意願與大量的信息引入決策過程,從而使企業的選址更具科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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