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聯合營業事務所

“北四行”是鹽業、金城、大陸、中南四家銀行的合稱。民國10年(1921年),鹽業、金城、中南3家銀行成立聯合營業事務所,次年大陸銀行加入,即為四行聯營事務所。“北四行”就由這四家銀行聯營而得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行聯合營業事務所
  • 外文名:Four lines joint business firms
  • 北四行鹽業、金城、大陸、中南
  • 目的:集資本,互通聲氣
聯營的目的是厚集資本,互通聲氣,藉以提高信譽,擴展業務。聯營的基金為200萬元,由中南銀行出資100萬元,鹽業、金城各出資50萬元。聯營的範圍,以不侵害各行各自的營業為限,也就是“營業既各不牽涉,合作也不受束縛”。聯營初期只做些聯合放款,以後才逐漸增加聯營項目。這是一種層次較低的聯營方式,聯營的範圍也較小,但它畢竟是舊中國銀行業中的第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聯營組織。
北四行聯營事務所成立後,以4家銀行的總經理擔任聯營事務所的辦事員,而以吳鼎昌為辦事員主任。聯營項目,以後續有增加。首先是民國11年建立四行聯合準備庫,共同發行中南銀行的鈔券,實行十足準備。準備庫的帳目完全獨立,還建立嚴格的稽核制度。由於四行聯合準備庫認真執行“信譽第一”的守則,中南銀行的鈔券最高額雖發行至7228萬元,但準備充足,信用卓著。其次是於民國12年6月開辦四行儲蓄會,由四行各出資25萬元作為基本儲金,實行保本保息,如有盈餘,除提業務費用外,按一定比例給儲戶分紅。這個辦法新穎,吸引了大量存戶,民國23年時存款總額達到9223萬元,這在舊中國民族資本的儲蓄會中是很少有的。
此後,又於民國20年設立四行企業部和調查部,民國25年設立四行信託部。四行企業部的主要營業範圍是生產事業或社會事業的抵押與直接經營,資金除由四行儲蓄會籌撥外,隨時由四行供給。民國20年四行擬籌建大樓,即由企業部負責辦理。當時四行資金有餘,需找投資出路,上海租界上房地產就成為投資熱門。民國22年前後,四行儲蓄會在上海派克路(今黃河路)買進地產,耗資500萬元,建築24層大樓,當時被稱為遠東第一大廈,定名為國際飯店。
民國37年8月,國民政府財政部以四行儲蓄會和四行信託部的名稱與《新銀行法》的規定不符,應改正名稱。四行當局經過商議,即以儲蓄會和信託部為基礎,改組成立“聯合商業儲蓄信託銀行”(簡稱聯合銀行)。從此四行聯營事業宣告結束,而“北四行”也就成為“北五行”。
全國解放後,“北五行”於1951年成立聯合總管理處,並由人民銀行投資人民幣500萬元,改組為公私合營。1952年12月,北五行參加金融業全行業公私合營,與其他行莊一起組成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