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聯總處

四聯總處是南京國民政府控制全國金融的機構。全稱是“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聯合總辦事處”,1937年7月設於上海。主要作用是監督四行聯合承做的貼現、放款等業務。1938年遷至重慶。1939年改組擴權,設立理事會,蔣介石任理事會主席,使四聯總處成為抗日戰爭時期全國金融壟斷的最高權力機構。1948年10月撤銷,其機能為中央銀行所取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聯總處
  • 時期:七七盧溝橋事變發生後
  • 部門:財政部
  • 作用:活潑金融,安定市面
背景,大事紀,

背景

1937年七七盧溝橋事變發生後,為了使全國金融、經濟在戰爭的突然打擊下不至於癱瘓,作為臨時性的緊急措施,財政部於1937年7月27日授權中、中、交、農四大銀行在上海合組聯合貼放委員會,聯合辦理戰時貼現和放貸事宜,以“活潑金融,安定市面”。上海“八一三”事變後,為加強國家行局的聯繫和協調,集聚金融力量應付危局,財政部函令中、中、交、農四行在上海成立四行聯合辦事處,簡稱四聯總處。因戰事關係,該處一路西遷.1938年初由漢口遷至重慶。在重慶期間四聯總處先後進行了三次改組。
1939年9月,重慶國民政府頒布《戰時健全中央金融機構辦法綱要》,要求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四行合組聯合辦事總處,負責辦理政府戰時與金融、經濟政策有關的各項特種業務。10月1日,四聯總處正式成立。蔣介石擔任理事會主席,總攬一切事務,孔祥熙宋子文、錢永銘三人任常務理事。理事會的組成包括了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政院長、財政部長、經濟部長和四行領導人。四聯總處成為戰時的中樞決策機構,凌駕於四行之上,可以任意指揮和操縱四家銀行。
四聯總處成立後,對外加強了金融經濟壟斷,對內加強了中央銀行的地位。通過四聯總處的扶植,央行實力迅速增長。
1942年3月,國民政府從美國借到5億美元,充實了外匯基金,蔣介石決定實行中央銀行對貨幣的統一發行,調整四行分工。1942年5月28日,四聯總處臨時理事會通過了《中、中、交、農四行業務劃分及考核辦法》。其中規定央行的主要業務是:集中鈔券發行;統籌外匯收付;代理國庫;匯解軍政款項;調劑金融市場。

大事紀

1937年8月中央、中國、交通、中國農民銀行在上海組成四行聯合辦事處,其職責是對四行聯合經營的業務進行監督。
1938年11月該處在漢口改為四聯總處,後遷往重慶,成為國家金融領導機構。
1939年10月改組設理事會,由蔣介石兼任理事會主席,孔祥熙、宋子文、錢新之任常務理事,負責擬制戰時金融政策及辦理有關特種業務,督促中、中、交、農四行的總行移設重慶,布置西南、西北金融網,集中外匯審核,統籌鈔券印製,軍政款項的調撥,核辦生產事業貸款及投資等。
1942年中央信託局、郵政儲金匯業局也受該處監管。
1942年9月,四聯總處按照國防最高委員會第85次會議通過的修正案,實行第二次改組。在機構設定上,原戰時金融委員會和戰時經濟委員會合併為戰時金融經濟委員會。原兩委員會下設各處一律撤銷,在戰時金融經濟委員會下設儲蓄、放款、農貸、匯兌和特種5個小組委員會,分別審查各項有關業務。秘書處增設發行、儲蓄、放款、農貸、匯兌5科。1943年9月添設會計處,下設統計科。在工作任務和職能範圍上,修正後的章程不再提負責政府戰時金融政策有關各特種業務,其具體任務由以前的13項減為10項,主要是監督指導國家行局的業務。至於其他金融事宜,系協助財政部管理。第二次改組後,四聯總處的工作主要限制在金融領域。在督導國家行局、管理商業行莊和金融市場方面,仍然發揮了重要作用。
1943年該處又設聯合徵信所。
1945年8月在上海設分處
1945年12月1日,四聯總處第三次改組。改組後的總處機構大為緊縮:原戰時金融經濟委員會改稱金融經濟委員會,原下設各小組委員會除保留“特種”、“放款”兩小組委員會外,儲蓄、農貸、土地金融、放款考核4小組委員會合併改組為普通業務小組委員會;秘書處原下設之發行、儲蓄、農貸等7科合併改組為總務、業務兩科;撤銷會計處,會計處原下設之統計科改隸秘書處。改組後不久就遷往南京。
1948年成為負責設計、聯繫、考核、審核合乎國家貸款的機構,至同年11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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