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2011年11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1〕40號印發《四川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分節能減排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加強節能減排管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套用、完善促進節能減排的經濟政策、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加強節能減排基礎性工作和能力建設、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12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 時間:2011年11月25日
  • 地區:四川省
  • 類型:檔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通知,節能減排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加強節能減排管理,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套用,完善促進節能減排的經濟政策,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十一、加強節能減排基礎性工作和能力建設,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川省人民政府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府發〔2011〕40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現將《四川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統一思想、深化認識,進一步增強節能減排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十一五”時期,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節能減排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31%,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下降5.43%和12.95%,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國家下達的節能減排目標,為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也為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十二五”時期,是我省實施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戰略、加快推進成渝經濟區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我省能源需求仍將呈剛性增長,污染減排壓力持續增大,資源環境約束進一步增強,節能減排形勢更加嚴峻。特別是我省節能減排工作還存在基礎工作薄弱、體制機制不健全、能力建設滯後、監管措施不到位等問題。這些問題如不得到有效解決,將嚴重影響我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
各市(州)、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增強全局意識、危機意識和責任意識,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把節能減排作為促進科學發展的硬任務,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硬舉措,作為考核全省各級幹部的硬指標,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紮實推進,務求節能減排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進一步推動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節能減排工作格局。切實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進一步落實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要求,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強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著力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全力抓好節能減排。進一步明確企業的節能減排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嚴格執行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細化落實工程措施,完善管理措施,確保目標任務落實。進一步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完善節能減排市場化推進機制,真正把節能減排轉化為企業和各類社會主體的內在動力。進一步增強全社會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促進的良好氛圍。
三、齊心協力、共同推動,進一步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地方節能減排工作的指導,狠抓監督檢查,嚴格考核問責,全面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省發展改革委負責承擔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切實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推動全省的節能降耗工作;環境保護廳負責全省污染減排方面的工作;省統計局負責全省能源統計和監測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工業節能降耗工作;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協調配合,按職能承擔節能減排的相關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立即部署本地區“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分工和進度要求。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落實具體工作舉措,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四川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節能減排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抓住新一輪西部大開發等重大機遇,走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發展道路,堅持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相結合,形成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堅持強化責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強監管相結合,健全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堅持最佳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工程措施、加強管理引導相結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減少污染物排放;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節能減排工作格局,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主要目標。2015年,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比2005年下降33.06%;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3.5%;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123.1萬噸、13.31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132.4萬噸、14.56萬噸分別減少7.0%、8.6%;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84.4萬噸、57.7萬噸以內,比2010年的92.7萬噸、62.0萬噸分別減少9.0%、6.9%。

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減排潛力、環境容量及全省產業布局等因素,將全省“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縱向分解到各市(州)、橫向分解到各行業。合理確定節能減排的年度目標,防止出現前松後緊的現象。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將省下達的節能減排目標進一步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單位的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也要將本行業的節能減排目標層層分解,責任層層落實。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成都鐵路局、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省統計局、省政府督查室、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強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工作。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建立和完善建築、交通運輸、商業、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統計制度,建立分市(州)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季度統計制度,完善統計核算與監測方法,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修訂完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核查核算辦法,統一標準和分析方法,加強統計管理,實現監測數據相關部門共享。加強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統計監測,建立農業源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和機動車排放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抓好全省和各地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公報工作。
牽頭單位: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商務廳、公安廳、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省畜牧食品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強化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建立健全節能減排考核評價體系,把落實五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相結合,把地區目標考核與行業目標評價相結合,把年度目標考核與工作進度跟蹤相結合,完善節能減排考核辦法。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每年要向省政府和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節能減排措施落實情況。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節能減排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完成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市(州)人民政府目標管理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對成績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沒有完成目標和工作不落實的實行問責和“一票否決”制。各市(州)人民政府也要加強對各縣(市、區)和重點企業的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牽頭單位:省政府督查室、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省統計局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監察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國資委、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加強節能減排統籌協調。健全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商制度,強化市(州)、部門聯動協調。加強節能減排形勢分析,做好跟蹤監測和預警調控。統籌經濟發展與合理用能、環境保護的關係,將節能減排納入全省各級人民政府經濟形勢分析的重要內容。健全節能減排工作報告制度。加強節能減排重大項目的統籌管理,建立責任明確、協調有力、管理規範、運作高效的協調機制。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省統計局、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七)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格行業準入標準,嚴格控制“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嚴格依法開展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用地審查,嚴格貸款審批。建立健全項目審批、核准、備案責任制,嚴肅查處越權審批、分拆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嚴把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入口關。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責任單位:監察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商務廳、省國資委、省統計局、四川電監辦、四川銀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繼續深入淘汰落後產能。加快制定水泥、鐵合金、焦炭、電石、平板玻璃、化肥、造紙等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後產能實施方案,將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各地、各部門、各行業,落實到具體企業。完善落後產能退出機制,指導、督促淘汰落後產能企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建立落後產能退出援助機制,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安排資金,支持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要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對淘汰落後產能的支持。完善淘汰落後產能公告制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嚴格控制新安排投資項目,暫停核准、審批和備案新的投資項目;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對虛報淘汰落後產能行為,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和當地政府有關責任人員責任。
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環境保護廳、省國資委、省安全監管局、省質監局、省統計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裝備製造、油氣化工、汽車製造、飲料食品、現代中藥等特色優勢產業,推進建材、冶金、輕工、紡織等其他傳統產業技術改造,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推動特色優勢產業高端化發展。重點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重點項目,支持重污染企業的搬遷改造。鼓勵重點企業兼併重組,支持優勢大型企業集團擴張,提高產業集中度。
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財政廳、環境保護廳、商務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人行成都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調整最佳化能源結構。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基礎上大力發展水電,在確保全全的基礎上發展核電,最佳化發展煤電,加快天然氣的勘探開發,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加快發展生物質能、太陽能、風能、沼氣等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31%。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省扶貧移民局、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提高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比重。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大力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到2015年,全省服務業增加值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比重分別達到39%和10%左右。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
責任單位:科技廳、財政廳、農業廳、環境保護廳、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省旅遊局、人行成都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十二)實施節能重點工程。實施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最佳化、餘熱余壓利用、節約替代石油、建築節能、綠色照明等節能改造工程,以及節能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節能產品惠民工程、契約能源管理推廣工程和節能能力建設工程。到2015年,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指標達到國內平均水平,工業鍋爐、窯爐平均運行效率比2010年分別提高5個和2個百分點,電機系統運行效率提高2—3個百分點,高效節能產品市場份額大幅度提高。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責任單位:省國資委、商務廳、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質監局、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三)實施污染物減排重點工程。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加強重點流域區域污染綜合治理。到2015年,除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外,縣城及重點建制鎮基本建成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完善城鎮污水收集管網,縣級及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除少數高寒地區縣城外)。改造現有污水處理設施,已建成污水處理廠全部實現正常運行,提高脫氮除磷能力。大力推進污泥處理處置,全省市級及以上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50%。強化垃圾滲濾液治理,實現達標排放。加大造紙、印染、化工、鋼鐵、有色冶煉、食品飲料等行業重點企業工藝技術改造和廢水治理力度。50%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配套建設固體廢物和廢水貯存處理設施,實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新建燃煤機組全部安裝脫硫脫硝設施,到2015年,現役燃煤機組必須安裝脫硫設施並正常運行,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要進行更新改造或淘汰,燃煤電廠脫硫設施取消煙氣旁路,30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全部實施脫硝改造。鋼鐵燒結機、球團設備及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裝置全面實施煙氣脫硫改造。現役新型乾法水泥窯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熟料生產規模在2000噸/日以上的生產線必須實施脫硝改造。加大其他高氮氧化物排放行業的脫硝工作,對不達標或不符合總量控制要求的要配套建設脫硝設施。
牽頭單位: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省能源局、省畜牧食品局、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四)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實施釩鈦稀土資源綜合利用、油氣化工循環發展、“城市礦產”資源化利用、再製造產業化、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等循環經濟重點工程。建設3—5個廢舊資源回收體系示範城市、2—3個國家級“城市礦產”示範基地、3—4個省級“城市礦產”示範基地、3—5個再製造產業示範項目、2—3個國家級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4—5個省級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
責任單位:財政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五)多渠道籌措節能減排資金。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所需資金主要由項目實施主體通過自籌資金、金融機構貸款、社會資金投入解決。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的主體責任,嚴格城鎮污水處理費徵收和管理。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我省重點節能減排項目,省內預算資金逐年加大對節能減排項目的支持力度,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資金予以引導支持。金融機構要積極為節能減排項目提供融資服務。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使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優惠貸款。
牽頭單位: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加強節能減排管理

(十六)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分解落實機制,制定實施方案,把總量控制目標逐級分解落實到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實施目標責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監督力度。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作為控制各市(州)能源消費增量和總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費總量預測預警制度,跟蹤監測各市(州)綜合能源消費量、高耗能行業用電量等指標,對能源消費總量增長過快的市(州)及時預警調控。在工業、建築、交通運輸、商業、公共機構以及城鄉建設和消費領域全面加強用能管理,切實改變敞開口子供應能源、無節制使用能源的現象。在大氣聯防聯控重點區域開展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試點。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
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國資委、省統計局、省政府督查室、四川電監辦、省電力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七)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依法加強年耗能3000噸標準煤以上用能單位節能管理,組織參加國家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開展全省千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行能源審計制度,開展能效水平對標活動,建立健全企業能源管理體系,開展能源管理師試點;實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加快實施節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省、市(州)節能主管部門每年組織對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公告考核結果。對未完成年度節能任務的企業,強制進行能源審計,限期整改。中央和省屬企業要接受所在地區節能主管部門和行業部門的監管,努力當好節能減排的排頭兵。
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
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省統計局、省能源局、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八)加強工業節能減排。重點推進電力、鋼鐵、有色金屬、化工、石化、建材、造紙、紡織、印染、釀造、食品加工等行業節能減排,明確目標任務,加強行業指導,推動技術進步,強化監督管理。發展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推廣分散式能源。開展智慧型電網試點。推廣煤炭清潔利用,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加快煤層氣開發利用。實施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效提升計畫。推動信息數據中心、通信機房和基站節能改造。實行電力、鋼鐵、水泥、造紙、印染等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脫硫脫硝改造。加強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重金屬污染防治,開展重金屬污染治理與修複試點示範。
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九)推動建築節能。開展綠色建築行動,制定並實施綠色建築行動方案,從法規、規劃、技術、標準、設計等方面全面推進綠色建築行動的開展。新建建築嚴格執行建築節能標準,提高標準執行率。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築領域的套用,推廣光電一體化建築示範,推廣使用新型節能建材和再生建材及自保溫材料,繼續推廣散裝水泥和預拌砂漿。加強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完善能源審計、能效公示,推動節能改造與運行管理。加大精裝房的推廣力度,實行建築使用全壽命周期管理制度,壽命期內建築原則上不得拆毀。加強城市照明管理,嚴格控制過度裝飾和亮化。
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推動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加快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最佳化交通運輸結構。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和軌道交通,科學合理配置城市各種交通資源。實施低碳交通城市試點,深入開展“車船路港”千家企業低碳交通運輸專項行動,推廣公路甩掛運輸,全面推行不停車收費系統,加快鐵路和高等級航道建設,開展機場、碼頭、車站節能改造,推進航空節能減排。加速淘汰老舊汽車、機車、船舶,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註冊運營的“黃標車”。實施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在省級重點城市逐步實施第五階段排放標準。全面推行機動車環保標誌管理,探索城市調控機動車保有總量,積極做好節能和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
牽頭單位:交通運輸廳、公安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成都鐵路局、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一)促進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因地制宜發展沼氣、小水電、太陽能。建設農民集中居住區生活污水淨化沼氣工程1000處、畜禽養殖場大中型沼氣工程300處、新增農村戶用沼氣150萬戶。開展秸稈能源化利用示範、省柴節煤爐灶升級換代和秸稈機械化還田項目,五年有效利用秸稈累計達到4000萬噸、省柴節煤爐灶升級換代750萬戶。加快淘汰老舊農用機具,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漁船。治理畜禽養殖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鼓勵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處理。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分散式、低成本、易維護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廣鄉鎮新型生活污水處理成套設備。推行測土配方施肥,實施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防治和綠色防控,發展有機農業。
牽頭單位:農業廳、省畜牧食品局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二)推動商業和民用節能。在零售業等商貿服務和旅遊行業開展節能減排行動,加快實施節能改造,嚴格用能管理,引導消費行為。賓館、商廈、寫字樓、機場、車站等要嚴格執行夏季、冬季空調溫度設定標準。推廣使用高效節能家電、照明產品,鼓勵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支持乘用公共運輸,提倡綠色出行。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過度包裝,抑制不合理消費。
牽頭單位:商務廳、省旅遊局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三)加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公共機構新建建築實行更加嚴格的建築節能標準。加快公共機構辦公區節能改造,完成辦公建築節能改造180萬平方米。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創建活動,創建60家示範單位。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嚴格公務用車油耗定額管理,提高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比例。建立完善公共機構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測平台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
牽頭單位: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二十四)加強政策引導和規劃指導。編制實施全省“十二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加快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循環經濟發展統計評價制度。加大對循環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深化循環經濟示範試點,推廣循環經濟典型模式。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商務廳、省統計局、省畜牧食品局
(二十五)全面推行清潔生產。編制“十二五”清潔生產推行規劃,加強清潔生產工作統籌協調和管理,出台促進清潔生產工作的意見。圍繞主要污染物減排和重金屬污染治理等,推進農業、工業、建築、商貿服務等領域清潔生產示範,從源頭和全過程控制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降低資源消耗。發布省級清潔生產審核方案,公布清潔生產強制審核企業名單。實施清潔生產示範工程,推廣套用清潔生產技術。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省旅遊局、衛生廳、教育廳、省畜牧食品局、省質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六)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的綜合利用,建設綠色礦山。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建築和道路廢棄物以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農林廢物資源化利用,大力發展利廢新型建築材料。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林業廳、國土資源廳、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七)加快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加快建設“城市礦產”示範基地,推進再生資源規模化利用。培育一批機電產品、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等再製造示範企業,完善再製造產品回收體系,推動再製造的規模化、產業化發展。加快建設城市社區和鄉村資源回收筒點、分揀中心、集散市場“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八)促進垃圾資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制度,完善分類回收、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體系。鼓勵開展垃圾焚燒發電、填埋氣體發電、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工業工程協同處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廠污泥。
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九)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確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實施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定區域、行業和產品用水效率指標體系。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加快重點用水行業節水技術改造,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加強城鄉生活節水,推廣套用節水器具。推進再生水、礦井水等非傳統水資源利用,創建節水示範城市。到2015年,實現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
牽頭單位:水利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節能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套用

(三十)加快節能減排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爭取國家對我省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的支持,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在相關科技計畫和專項中也要加大對節能減排科技研發的支持力度,完善技術創新體系。推進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組織開展高效節能、廢棄物資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關鍵和前沿技術攻關。組織申報國家級節能減排工程實驗室,組建節能減排專家隊伍。推動組建節能減排技術與裝備產業聯盟,繼續加大節能減排科技研發力度。加強資源環境高技術領域創新團隊和研發基地建設。
牽頭單位:科技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農業廳、省質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十一)加大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示範。實施節能減排重大技術與裝備產業化工程,重點支持高效節能電機、半導體照明、低品位餘熱利用等節能關鍵技術與設備產業化,支持生物脫氮除磷、燒結機煙氣脫硫脫硝一體化、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污泥和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資源化、金屬無害化處理、廢水磁化處理、高效微生物組合菌劑、新型高壓靜電除塵等關鍵技術與設備產業化,加快產業化基地建設。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科技廳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十二)加快節能減排技術推廣套用。積極推薦我省重點節能技術和重大環保技術納入國家目錄。建立節能減排技術遴選、評定和推廣機制,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技術轉移推廣服務體系。重點推廣能量梯級利用、低溫餘熱發電、先進煤氣化、高壓變頻調速、乾熄焦、蓄熱式加熱爐、吸收式熱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換熱器等節能技術及設備。推廣乾法和半乾法煙氣脫硫、膜生物反應器、流化床處理技術工藝及設備,垃圾滲濾液、鄉鎮新型生活污水、集約化畜禽養殖廢水處理等減排技術工藝及設備。加強節能環保領域的技術交流合作,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內外先進的節能環保技術、加大推廣力度。開展環境科技技術和產品設備工藝評價與示範工作,發布《四川省環境科技技術、產品設備、工藝鼓勵目錄》和《四川省有影響的污染防治技術和工程示範名錄》。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完善促進節能減排的經濟政策

(三十三)推進資源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辦法。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省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實行懲罰性電價,必要時可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按規定程式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嚴格落實脫硫脫硝電價。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處理費政策,逐步將污泥處理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大徵收力度,降低徵收成本。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十四)完善財政激勵政策。強化財政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加大省級預算內投資和省級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投入力度,完善資金管理辦法。建立企業和地區節能減排財政補貼激勵政策,加快重點工程實施和能力建設。深化“以獎代補”、“以獎促治”以及採用財政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家用電器、照明產品、節能汽車、高效電機產品等支持機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要繼續支持企業實施節能減排項目。各市(州)人民政府也要加大對節能減排的投入。推行政府綠色採購,完善強制採購和優先採購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研究實行節能環保服務政府採購。
牽頭單位: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十五)落實稅收支持政策。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積極穩妥推進資源稅費、環境稅費改革。落實國家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進出口稅收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落實用於大型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進口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稅收的優惠政策。
牽頭單位: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十六)強化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對節能減排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積極探索創新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特點的信貸產品、擔保方式和信貸管理模式。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加快推行綠色信貸。嚴格高耗能、高排放和高污染行業的信貸準入,推廣節能環保“一票否決”制和貸款名單制管理。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和國際援助資金對節能環保投入。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重點區域涉及重金屬企業應當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建立銀行綠色評級制度。
牽頭單位:人行成都分行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四川銀監局、四川保監局、省政府金融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強化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三十七)加強節能減排制度建設。認真貫徹落實節能減排法律法規。制定《四川省節約能源條例》,出台《四川省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四川省節能產品認證管理辦法》,適時修訂《四川省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徵收和使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法制辦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質監局、環境保護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十八)嚴格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對電力、鋼鐵、造紙、印染等行業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年度減排目標未完成、重點減排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的地區和企業,實行階段性環評限批。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投資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准、批准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有關單位不得供水、供電。加強能評和環評審查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各種違規審批行為。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安全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銀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十九)加強重點污染源和治理設施運行監管。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建立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排污總量跟蹤監測和預警制度。強化重點流域、重點地區、重點行業污染源監管,適時發布主要污染物超標嚴重的國控、省控企業名單。列入重點環境監控的電力、鋼鐵、造紙、印染等重點行業的企業要安裝運行管理管控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系統,定期報告運行情況及污染物的排放信息,推動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聯網共享。加強城市污水處理廠監控平台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運行和污染物削減評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核撥污水處理費的重要依據。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後、收費政策不落實、污水處理廠建成後一年內實際處理水量達不到設計能力60%,以及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但無故不運行的地區,暫停審批該地區項目環評,暫緩下達有關項目的建設資金。
牽頭單位: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十)加強節能減排執法監督。全省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建築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執行情況,以及節能環保產品質量和能效標識等的監督檢查。對嚴重違反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未按要求淘汰落後產能、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虛標產品能效標識、減排設施未按要求運行等行為,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實行節能減排執法責任制,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力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監察廳、科技廳、財政廳、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省統計局、省質監局、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四十一)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大力推進差別電量計畫和替代發電,優先安排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等非化石能源及餘熱余壓、煤層氣、填埋氣、煤矸石和垃圾等發電上網,不斷提高上網比重。按照能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績效排序,優先安排節能、環保、高效發電機組發電上網。研究推行發電權交易。落實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制定配套政策,規範有序用電。以建設技術支撐平台為基礎,開展城市綜合試點,推行能效電廠。
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四川電監辦
責任單位:環境保護廳、省電力公司
(四十二)加快推行契約能源管理。落實財政、稅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導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採用契約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扶持壯大節能服務產業。研究建立契約能源管理項目節能量審核和交易制度,培育第三方審核評估機構。鼓勵和支持大型能源企業、能源設備製造企業、大型重點用能單位利用自身技術優勢和管理經驗,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引導和支持各類信用擔保機構提供風險分擔服務。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教育廳、衛生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省政府金融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十三)加大能效標識和節能環保產品認證實施力度。擴大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識實施範圍,加強宣傳和政策激勵,引導消費者購買高效節能產品。鼓勵重點耗能企業開展能源體系認證。繼續推進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環保裝備認證。加強標識、認證質量的監管。實施“領跑者”標準制度,將“領跑者”能效標準與新上項目能評審查、節能產品推廣套用相結合,推動企業技術進步,促進能效水平快速提升。
牽頭單位: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省工商局、省旅遊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十四)推進排污權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研究制定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的指導意見,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在部分區域、部分領域,實行新建項目的污染物總量指標通過交易方式有償獲得,研究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立自願減排機制,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財政廳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林業廳、農業廳、省統計局、省能源局、省氣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十五)推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特許經營。推廣燃煤電廠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經驗,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採用多種建設運營模式開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工業園區污染物集中治理,確保處理設施穩定高效運行。實行環保設施運營資質許可制度,推進環保設施的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服務。完善市場準入機制,規範市場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加強節能減排基礎性工作和能力建設

(四十六)加快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建設。嚴格執行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產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強制性國家標準,嚴格執行建築節能標準和設計規範,提高準入門檻。依法制定更加嚴格的節能環保地方標準。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質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十七)強化節能減排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加強政府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完善機構,充實人員。加強節能監察機構能力建設,完善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配備監測和檢測設備,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執法能力。加強全省各級節能統計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全社會節能統計指標體系和監測體系,提高節能統計能力,建立全社會節能預測預警系統。推動落實重點用能單位按要求配備計量器具,推行能源計量數據線上採集、實時監測。開展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範和高耗能特種設備能效測試。加強減排監管能力建設,推進環境監管機構標準化,提高污染源監測、機動車污染監控、農業源污染檢測和減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減排監控體系,加強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省統計局
責任單位: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商務廳、省畜牧食品局、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質監局、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八)加強節能減排宣傳教育。建立涵蓋中國小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的節能減排教育體系及社會再教育的節能減排培訓體系。組織好節能宣傳周、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強日常性節能減排宣傳教育。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緊迫性,宣傳節能減排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傳節能減排先進典型,普及節能減排知識,加強輿論監督和對外宣傳,積極為節能減排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省政府新聞辦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境保護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商務廳、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廣電局、四川電監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十九)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抓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軍營、農村、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十個節能減排專項行動,通過典型示範、專題活動、展覽展示、崗位創建、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發揮職工節能減排義務監督員隊伍作用,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
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商務廳、省國資委、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廣電局、四川電監辦、省總工會、團省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十)政府機關帶頭節能減排。全省各級人民政府機關要發揮節能減排的表率作用,將節能減排作為機關工作的重要任務來抓,健全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細化管理措施,把節能減排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牽頭單位: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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