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岸公所

四岸公所

四岸公所位於江蘇省揚州市丁家灣118號,是清代至民國初期鹽務管理機構舊址,現為揚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該建築群原占地面積2800平方米,分東、中、西三路布局,現存水磨磚雕門樓及楠木廳主體結構。磚雕門樓兩側有吊腳籮底磚八字牆,頂部瓦面破損,磚雕紋飾在“文革”期間被石灰覆蓋。楠木廳面闊三間,進深七檁,帶卷棚,大木構架保存較好,內部裝修已局部改造。

作為湘、鄂、贛、皖四省鹽務通商口岸聯合辦公場所,四岸公所承載了揚州鹽商文化的歷史記憶。2022年揚州市文物局實施修繕工程,修復門樓瓦面並遵循傳統民居修繕技術規範,將其納入南河下歷史文化街區保護體系。

基本介紹

  • 所屬年代:清朝 
  • 地址:揚州市丁家灣118號 
  • 類別:市文物保護單位 
  • 時代:清末民初  
  • 公布時間:2021年(市級) 
  • 占地面積:原2800平方米 
  • 現存結構:門樓、楠木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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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四岸公所建於清末民初,原為湘、鄂、贛、皖四省鹽商協調食鹽產供銷運事務的聯合辦公機構,屬於揚州鹽業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解放後曾作為華東軍區醫院駐地,後改為汽車運輸公司職工宿舍。2009年揚州會館課題研究將其列為運河畔會館廣場勒石解讀案例。2021年3月正式公布為揚州市文物保護單位。

建築特徵

平面布局建築群坐北朝南,原分東、中、西三路,現存中路門樓與楠木廳。門樓前設吊腳籮底磚砌八字牆,牆體底部採用青石基座。
磚雕門樓門樓為水磨磚雕工藝,紋飾包含傳統吉祥圖案,文革期間被石灰塗抹覆蓋。頂部筒瓦屋面局部缺失,檐口椽木存在腐朽現象。
楠木廳主體建築為明代風格楠木廳,面闊三間13.6米,進深七檁8.2米,硬山頂帶卷棚廊軒。梁架採用楠木製作,柱徑達40厘米,瓜柱與檁條間用斗拱承托。地面鋪方磚,檻窗已改為現代玻璃窗。

文物保護

2021年10月啟動修繕工程,預算306.07萬元,由具備三級文保資質的施工單位實施,重點修復屋面、磚雕及木構架。2022年工程納入揚州市文物保護專項資金項目,遵循《揚州古城傳統風貌民居修繕技術導則》進行結構補強。2023年揚州古城公房保護成果展通過新舊照片對比,展現門樓瓦面修復與楠木廳梁架保護成效。

現狀與利用

現建築產權屬揚州市公房管理中心,作為鹽稅文化旅遊長廊的組成部分對外開放。門樓磚雕正在進行表層石灰清理與紋飾修復,楠木廳計畫恢復歷史原貌並增設鹽務史陳列。修繕後建築將作為揚州鹽商文化展示空間,與兩淮鹽運使司舊址形成歷史脈絡串聯。

地理位置

四岸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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