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國務大臣

四大國務大臣,即所謂的首相(首席總理大臣)、財政大臣(財相)、外交大臣(外相)、內政大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大國務大臣
  • 包括:首相,財政、外交、內政三大臣
  • 補充:首相為“首席宰相”的縮寫
  • 來自君主立憲制
首相,財政大臣,外交大臣,內政大臣,

首相

首相為“首席宰相”的縮寫,是君主立憲制國家中內閣首腦的中文通稱。如英國的內閣首腦。首相的產生各國規定不一。英國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數黨領袖擔任並由英王任命;日本首相國會提名經議員選舉產生,並經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在議會中占多數議席的政黨(執政黨)的領袖(總裁)是當然的首相。
首相是內閣的首腦,享有非常廣泛的權力。英國首相有權任免內閣成員和其他非閣員大臣;領導內閣,決定內閣議事日程,主持內閣會議;用自己的觀點歸納內閣會議的討論,形成內閣決議;在議會中代表政府為政府的決策辯護;代表政府向英王匯報政府工作;提請英王任命高級法官、主教和其他高級官員;決定政府各部的職權的劃分,決定部的合併、成立和撤銷,對各部的業務進行指導,解決各部的爭議等等。日本首相又稱內閣總理大臣,是日本最高行政首腦,有權任命內閣其他各國務大臣。儘管內閣要接受議會的監督,但首相有權建議君主解散議會,宣布重新大選

財政大臣

財政大臣(Chancellor of the Exchequer)是內閣中,主管經濟與金融事務之官員職稱,通常簡稱財相(The Chancellor)。財政大臣負責管理皇帝陛下財政部,職位相當於其他國家的財政部長。財政大臣被認為是四大國務大臣之一,在近年來,地位更是僅次於首相

外交大臣

外交大臣是君主立憲制內閣中負責外交的首長。是國家對外的代表,他所要做的事自然也跟上面的外交的定義有關。外交大臣要對外代表自己的國家進行一些表態,對一些國際上的事情也要有所參與。有時候還要出訪一些國家,進行一些外事活動。外交大臣所做的表態也代表了國家的意見,所以作為一個外交大臣,一定要擅長外交辭令。

內政大臣

英國內政大臣英國內政部首長,掌握國家內政、移民公民事務。職責有治安、打擊罪行、反恐、公民權責、辦理英國身份證護照業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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