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長明

嚴長明

[清](公元一七三一年至一七八七年)字冬有(一作冬友),一字道甫,江蘇江寧人。

基本介紹

  • 本名:嚴長明
  • 所處時代:清
  • 出生時間:公元一七三一年至一七八七年
  • 去世時間:至一七八七年
簡介,人生經歷,《清史稿》記載,

簡介

卒於高宗乾隆五十二年,年五十七歲。幼有奇慧,年十一,李紱典試江南,大奇之,囑從方苞學。尋假館揚州馬氏,盡讀其藏書。乾隆二十七年(公元一七六二年)高宗南巡,以諸生獻詩,召試賜舉人,授內閣中書。旋入直軍機處,博學多智,又工奏牘,大學士劉統勛最奇其才。累官至內閣侍讀。歷充《通鑑輯覽》、《一統志》、《熟河志》、《平定準噶爾方略》纂修官。乞歸後,築歸求草堂三楹,藏書二萬卷,金石文字三千卷,日詠其中。間游秦中、大梁,居畢沅所,為定奏詞。還,主廬陽書院。長明聰強絕人,書無所不讀,或舉問,無不能對,為詩文用思周密,和易而當於情。著有《歸求草堂詩文集》、《西清備對》、《毛詩地理疏證》、《文選課讀》、《文選聲類》、《尊聞錄》、《獻徵余錄》及《知白齋金石類簽》……等,均《清史列傳》並傳於世。

人生經歷

嚴長明(1731~1787)
清藏書家、文學家、金石學家。字冬友,一字道甫,號用晦。江寧(今江蘇南京)人。11歲時,李紱典詩江南,囑他拜方苞為師。不久受聘於揚州馬曰琯兄弟家,曰琯兄弟極富藏書,他發奮讀書。乾隆二十七年(1762)高宗南巡時,被召試賜為舉人,授內閣中書,旋入值軍機處7年。大學士劉統勛推薦他任《通鑑輯覽》、《一統志》、《熱河志》、《平定準噶爾方略》纂修官。乾隆三十六年(1771)乞歸,遂不復出。在畢沅門下數年,後又主講廬陽書院並任山長。家中藏書頗富,辭官歸後,築書樓三楹,名“歸求草堂”,藏書3萬卷,金石文字3000卷,終日吟詠其中。嘗言:“士不周覽古今載籍,不遍交海內俊賢,不通知當代典章,遽欲握筆撰述,縱使信今,亦難傳後”。著有《毛詩地理書證》、《五經算書補正》、《三經三史答問》、《石經考異》、《漢金石例》、《征獻余錄》、《文選課讀》、《尊聞錄》、《歸求草堂文集》等。

《清史稿》記載

嚴長明,字道甫,江寧人。幼奇慧。年十一,為李紱所賞,告方苞曰:“國器也!”遂從苞受業。尋假館揚州馬氏,盡讀其藏書。高宗二十七年南巡,以諸生獻賦,賜舉人,用內閣中書,入軍機。
長明通古今,多智數,工於奏牘,大學士劉統勛最奇其才。戶部奏天下錢糧雜項名目繁多,請併入地丁徵收,長明曰:“今之雜項折征銀,皆古正供也。若去其名,他日吏忘之,謂其物官所需,必且再征,是使民重困也。”統勛曰善,乃奏已之。大學士溫福征大金川,欲長明從行,長明固辭。退,有咎之者,答曰:“是將敗沒,吾奈何從之!”既而溫福果軍潰以死,隨往者皆盡。
長明在軍機七年,乾敏異眾,然亦以是見嫉。其救羅浩源事,人尤喜稱之。浩源,雲南糧道也。分償屬吏汪應繳所虧帑金,有詔逾期即誅。浩源繳不如數,逾期十日,牒請弛限。上下其議,時統勛主試禮部,秋曹無敢任其事者。長明因撾鼓入闈,見統勛,為言汪已捐復,將曳組綬出都,獨坐浩源,義未協,宜仍責汪自繳。統勛曰:“具疏稿乎?”曰:“具。”即振袖出之,辭義明晰。疏入報可,獄遂解。其他事多類此。人有圖其像祀之者。
三十六年,擢侍讀。嘗扈蹕木蘭,大雪中失橐扆並所裝物,越日,故吏以扆至。問“何以知為吾物?”曰:“軍機官披羊裘者獨君耳。”長明勞而遣之。
後以憂歸,遂不復出。客畢沅所,為定奏詞。又主講廬陽書院。博學強記,所讀書,或舉問,無不能對。為詩文用思周密,和易而當於情。著《毛詩地理疏證》、《五經算術補正》、《三經三史答問》、《石經考異》、《漢金石例》、《獻徵餘錄》等書。
(選自《清史稿·列傳二七二·文苑二》)
【參考譯文】
嚴長明,字道甫,江寧人。年幼時十分聰慧。十一歲時,他受到李紱賞識,李紱告訴方苞說:“他是治國的人才!” 嚴長明於是跟從方苞學習。不久做客旅居在揚州馬氏的家中,讀遍了他家所有的藏書。高宗二十七年南巡時,嚴長明率領當地的生員獻賦,被賜為舉人,被任用在內閣中書,進入軍機處。
嚴長明通曉古今,富有謀術,擅長書寫奏章,大學士劉統勛尤其認為他的才能奇特。戶部上奏說天下的田賦項目雜亂名目繁多,請求併入土地稅和勞役稅中徵收,嚴長明說:“現在各種名目的稅賦由實物折價徵收銀錢,都是自古以來的法定賦稅。如果去除了它的名目,以後的官吏如果忘記了這件事,說這些物資是官府所必需的,一定將會再次徵收,這樣會使百姓更加貧困。”劉統勛說很好,於是上奏停止了之前的請求。大學士溫福出征大金川,想要嚴長明跟隨他一起出行,嚴長明堅決地拒絕了。從朝廷上退下來後,有人責備他,嚴長明回答說:“這次出征將會被敵人殲滅,我為何要跟隨他!”不久溫福果然軍隊潰敗而亡,跟隨他出征的人都死了。
嚴長明在軍機處七年,辦事幹練敏捷異於眾人,這樣也就因此被人嫉妒。他救羅浩源的事,人們尤其喜歡稱道。羅浩源,是負責雲南漕糧的官員。需要分擔賠償汪姓下屬所虧欠的公款,朝廷有命令過期就要殺頭。羅浩源沒有按規定數目上繳錢款,過了期限十天,寫文書請求放寬期限。皇上將他的請求交付給官員們商議,當時劉統勛主管禮部,刑部沒有人敢擔任這件事。嚴長明於是擊鼓經過宮中小門,見到劉統勛,說汪姓官員已經捐銀恢復受處分降革的原官職,將帶著官爵離京,只是定羅浩源的罪,道義上不符合,應該仍然追責汪姓官員自己繳納虧空的公款。劉統勛說:“擬定好了奏疏的草稿嗎?”嚴長明說:“寫好了。”馬上從袖子裡拿出奏疏,文章的內容十分明晰。奏疏上報給皇帝之後被批准了,羅浩源的刑罰於是被解除了。其他的事情很多類似於此。有人畫下他的像祭拜他。
乾隆三十六年,嚴長明被提拔為侍讀。曾經隨侍皇帝出行至木蘭圍場,在大雪當中丟失了坐騎以及所馱的物品,過了一天,以前的屬下帶著他的坐騎找到他。嚴長明問:“你憑什麼知道這是我的東西呢?”屬下回答說:“軍機處的官員中穿羊皮衣服的只有您而已。”嚴長明慰勞了他,然後讓他離開了。
之後,嚴長明因為父母去世而辭官歸家,於是不再出來做官。客居在畢沅的府中,為他確定奏章的措辭。又在廬陽學院擔任主講。嚴長明博學強記,所閱讀的書籍,如果有人就其中內容提出問題,沒有他不能回答的。寫作詩文思路周密嚴謹,措詞溫和平易,情感恰當。著有《毛詩地理疏證》、《五經算術補正》、《三經三史答問》、《石經考異》、《漢金石例》以及《獻徵餘錄》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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