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彩蘭,河源市規劃建設局原副局長,因與丈夫鐘偉敏(河源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嚴彩蘭
- 職業:河源市規劃建設局原副局長
人物介紹,受賄案件,案件結果,
人物介紹
嚴彩蘭,河源市規劃建設局原副局長。
受賄案件
2006年底,嚴彩蘭、鐘偉敏欲購買河源市鴻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源公司”)開發的華清苑房屋。為了以折扣價購買,嚴彩蘭經人介紹認識了該公司經理賓某,並提出打折要求,賓某同意以134萬元的價格出售。嚴彩蘭、鐘偉敏與賓某認識後,利用職務便利,為其公司提供相關幫助。
2007年1月,嚴彩蘭以其兒子名義簽訂購房契約,契約價金額為137萬餘元。嚴彩蘭支付了100萬購房款後,鴻源公司於同年8月開具了134萬元的發票。嚴彩蘭、鐘偉敏之後多次要求賓某為他們辦理房產證,但賓某以未交清餘款37萬餘元為由拒絕辦理。
2009年7月底,在得知俞某購買了河源市東源縣扶貧工業園明鴻燈飾廠西側的面積總計為18320.7平方米的土地後,嚴彩蘭提出以俞某購買土地的成本價購買其中1500平方米土地。
2012年6月,幾人一起吃飯,嚴彩蘭提出補交15萬,餘款由賓某負責。一個月後,嚴彩蘭二人在賓某辦公室再次提出上述要求,賓某隻得當即將22.5萬現金交給嚴彩蘭二人。之後,嚴彩蘭付清房款並獲得房產證。
2013年9月12日,夫妻倆同時被刑拘。同年9月30日,夫妻倆同時被免職。
案件結果
河源中院維持源城區法院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嚴彩蘭有期徒刑13年,判處鐘偉敏有期徒刑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