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缺陷

器官缺陷(organ inferiority)是個體心理學術語。阿德勒1907年發表《器官缺陷及其心理補償的研究》,認為天生有器官缺陷的兒童,如天生肢體殘疾,眼睛、耳朵、發音器官、內臟器官等機能失調,以及與器官(包括大腦中樞)相聯繫的神經不健全等,會陷入一種不斷的自卑感,從而在生理和心理上產生自覺或不自覺的補償,或促使缺陷器官機能的發展,或以另一器官的機能作為補償,使機體趨於平衡。

如盲人努力發展聽覺和觸覺能力作為補償。阿德勒認為,由器官的缺陷而產生的自卑感往往被誇大成為生活的主流,其過度補償若只專注於個人,可能導致神經症,但若決心為社會作貢獻,則可能取得超過常人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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