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法

器官移植法是將一個有活力的器官,用手術完整地移植到身體的某處來治療一些用其他方法難以奏效的致命性疾病的醫療方法。被移植的器官稱移植物,獻出移植物的個體稱供者,接受移植物的個體稱受者或宿主,手術稱移植術。

按照供、受者的遺傳學關係,移植可分為:①自體移植,供、受者為同一個體。在自體移植時,如移植物重新移植到原來的位置,叫做再植術,如斷肢再植。②同質移植,即同卵雙生間的移植,供、受者雖非同一個體,但有完全相同的遺傳基因結構。③同種異體移植,供、受者屬於同一種族,但不是同一個體,如人與人、狗與狗之間的移植,這是在同種中具有不同遺傳基因型的個體之間的移植,在移植後會發生排斥反應。④異種移植,如羊與狗、大鼠與小鼠之間的移植,有極強烈的排斥反應。同種異體間的器官移植已成為醫學上有實用意義的治療方法。在一些已開發國家,腎移植已成為良性終末期腎病的首選療法,肝、心移植在某些醫療中心也已列入經常性手術範圍,其他一些新的器官移植方法如聯合移植等也相繼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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