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濟寧市委辦公室、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嘉祥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濟室字〔2010〕13號)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嘉祥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嘉發〔2010〕15號),設立嘉祥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祥縣交通運輸局
  • 實質:縣政府工作部門
  • 職責調整: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協調
  • 主要職責:承擔全縣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部門架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公路養路費等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二)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協調,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公路交通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各類交通運輸行業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城鄉交通一體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相互銜接。
(二)承擔全縣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全縣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和客貨運輸站場規劃、建設和經營監管工作;負責公路、危險品運輸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全縣與道路運輸相關的車輛維修、搬運裝卸、運輸服務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汽車駕駛培訓機構的資格管理工作;負責交通稽查工作;指導調控實施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
(三)監督管理公路交通運輸市場和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招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維護建設市場平等競爭秩序;組織實施重點公路交通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縣鄉公路和鄉村道路整體規劃;負責縣級道路的修建、管理、養護;負責縣級道路的路政管理,依法保護公路產權;組織指導鄉村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
(五)貫徹實施交通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組織實施交通信息化建設;指導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六)綜合分析、預測交通運輸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七)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八)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相關涉外運輸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交通戰備辦公室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架構

(一) 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督辦、保密、機要、檔案、信訪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基建、計畫生育、安全保衛、平安建設和科技信息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二)人事股(掛文明辦牌子)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新聞宣傳、信息等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屬單位人事調動、勞動工資、檔案管理、職工教育培訓和離休老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屬單位職工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評聘、考核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局黨委的黨建工作,負責局黨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財務股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計畫、財務方面的政策、法規、規章制度;負責交通各項資金、預決算、利用外資、政府採購、外匯、信貸有關工作;負責對局屬各單位資金收支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財務帳目報表及會計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等工作。
(四)運輸管理股(掛行政許可股牌子)負責全縣道路運輸市場的規劃和巨觀調控;指導城市客運(計程車)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運輸市場管理,維護運輸秩序,調解運輸糾紛;對道路運輸業的經營範圍、服務質量、運價、票證等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統計調查工作;協調道路、水路與其他運輸方式的銜接;負責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節日運輸的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許可事項。
(五)建設管理股負責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管工作;貫徹執行公路工程建設的相關規定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路工程設計的監督管理、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指導公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
(六)交通戰備辦公室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規劃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負責國防運力動員、運力徵用和交通戰備器材管理;組織協調縣內軍事行動等重大活動的交通保障工作;承辦市交通戰備辦公室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工作。

人員編制

嘉祥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6名。黨群組織按有關章程設立,由機關人員兼職負責具體工作。

其他事項

(一)建立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職責分工。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價局)等部門建立全縣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縣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價局)負責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二)縣城市客運(含計程車)的具體管理職責由縣人民政府負責。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全縣城市客運 (含計程車)運營管理的指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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