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訂婚

【喝酒訂婚】拉桔族婚俗。苦聰人的婚姻從來比較自由。男女雙方自由戀愛以後,男方就請寨子裡德高望重的老人去女方家說媒。媒人必須帶給女方三個松鼠乾巴、三竹筒董棕酒做見面禮。訂婚時,男方必須送給女方松鼠四至六個、董棕酒二至四筒作為訂婚禮品。女方就用這些禮品請客,炒吃松鼠乾巴、喝蘸棕酒。在喝酒過程中,如果屋裡蔗外都平靜,無人喧聲,女方的家長就在酒席上宣布:“他們兩個同意了,以後,離婚的事不要說了,有話今晚就說清楚。”至此,婚姻就算結成。假若,女方臨時反悔,他們就不吃松鼠千巴,也不喝董棕酒,表示拒絕。按古老習慣,在飲酒過程中,無論什麼地方有雀鳥叫、狗吠、雞啼,都視為不吉利,不能結親。結婚時,男方要送給女方十二個松鼠乾巴、十二斤豬肉、十二碗董棕酒。據說,因為生相有十二個,故禮品也要“十二”。苦聰人婚後,夫妻互敬互愛,很少吵架,不興離婚。一旦夫妻矛盾、鬧彆扭,就由男家在結婚時請的兩個唱禮人進行詞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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