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婦

《商婦》是清代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一篇短篇小說。節選自《聊齋志異》卷七的篇目,講述了女鬼引誘商婦上吊而死,官府將鄰居屈打成招,最終看見事情經過的小偷幫助他洗脫了冤屈的故事。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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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聊齋志異》,簡稱《聊齋》,俗名《鬼狐傳》,是中國清代著名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一部文言短篇小說集。全書共有短篇小說491篇。題材非常廣泛,內容極其豐富,藝術成就很高。作品成功地塑造了眾多的藝術典型,人物形象鮮明生動,故事情節曲折離奇,結構布局嚴謹巧妙,文筆簡練,描寫細膩,堪稱中國古典文言短篇小說之巔峰。

題解

《聊齋志異》有不少抓替死鬼的故事,比較優秀的作品有《王六郎》《水莽草》等,在《水莽草》中,蒲松齡還借祝生之口,表達了他對於這一民俗傳說的倫理道德所持的明確態度。在本篇中,蒲松齡對於抓替死鬼傳說的本身提出了懷疑。而在《梅女》《縊鬼》等篇中,雖然同為縊鬼,並沒有抓替死鬼的情節。所以,民俗傳聞是一回事,利用民俗傳聞編織故事是另一回事,辨別民俗傳聞的真偽和進行道德判斷則更是另一回事。不能簡單地認為利用民俗傳聞編織故事就一定意味著蒲松齡肯定並相信這些民俗傳聞。

原文

天津商人某[1],將賈遠方[2],往從富人貸資數百。為偷兒所窺,及夕,預匿室中以俟其歸。而商以是日良[3],負資竟發。偷兒伏久,但聞商人婦轉側床上,似不成眠。既而壁上一小門開,一室盡亮。門內有女子出,容齒少好,手引長帶一條,近榻授婦,婦以手卻之。女固授之;婦乃受帶,起懸樑上,引頸自縊。女遂去,壁扉亦闔。偷兒大驚,拔關遁去。既明,家人見婦死,質諸官[4]。官拘鄰人而鍛鍊之[5],誣服成獄,不日就決。偷兒憤其冤, 自首於堂,告以是夜所見。鞠之情真,鄰人遂免。問其里人,言宅之故主曾有少婦經死,年齒容貌[6],與盜言悉符,因知是其鬼也。俗傳暴死者必求代替[7],其然歟?

注釋

據《聊齋志異》鑄雪齋抄本
[1]天津:天津衛,即今天津市。
[2]賈(gǔ古)遠方:到遠方經商。賈,商,此謂經商。
[3]以是日良:因此日吉利。古人外出,常據曆書選所謂吉日良辰。
[4]質諸官:報之於官,請予審理。
[5]鍛鍊:此處意謂嚴刑逼供陷人於罪。《後漢書·章彪傳》:“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鍊之吏,持心近薄。”《注》:“《蒼頡篇》曰:‘鍛, 椎也。’鍛鍊猶成熟也。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猶工冶陶鑄鍛鍊,使之成熟也。”
[6]年齒:據山東省博物館抄本,原缺“年”字。
[7]暴死:突然死亡。一般指自經、溺死等不正常死亡。

譯文

天津有個商人,要出遠門做買賣,從一個富人那裡借了幾百兩銀子作本錢,不幸被小偷看見了。到了晚上,小偷預先藏在他屋裡等他回來;但商人因那天是個好日子,拿到錢就出發了。小偷等得時間久了,只聽商人妻子在床上翻來復去,像難以入睡。一會兒,牆上忽然開了個小門,屋裡通亮,門裡出來個年輕漂亮的女子,手拉一條帶子,走近床邊遞給商人妻子。商人妻用手推開,年輕女子固執地再遞給她,她就接過去,起床,拴在樑上,伸進脖子,上吊了。年輕女子也就走了,牆上小門也關上了。小偷大驚,推開門逃了。
天明後,家裡人見主婦吊死,報了案。官府捉商人鄰居去,嚴刑拷打,鄰居忍受不了折磨,只得承認殺了人,幾天后就要被處決了。
小偷為鄰居的冤枉不平,到官府自首,說了那夜親眼見到的事實。官府不信,對他用刑,他也不改口供,說那是真的,鄰居便免了罪。官府向其他鄰人調查,都說那宅子的舊主人曾經有年輕媳婦吊死過,年齡、相貌跟小偷說的完全符合,因而知道那是年輕婦女的鬼魂。
人說暴死的人必然找人作替身,真是這樣嗎?

作者簡介

蒲松齡(1640~1715 年),清代傑出的文學家,字留仙,一字劍臣,別號柳泉居士,世稱聊齋先生,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人。蒲松齡一生熱衷功名,醉心科舉,但他除了十九歲時應童子試曾連續考中縣、府、道三個第一,補博士弟子員外,以後屢受挫折,一直鬱郁不得志。他一面教書,一面應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歲時才援例出貢,補了個歲貢生,四年後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齡對當時政治的黑暗和科舉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認識。生活的貧困使他對廣大勞動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體會。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寫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齋志異》外,還有《聊齋文集》和《詩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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