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故湖州長城縣令贈戶部侍郎博陵崔府君神道碑銘

《唐故湖州長城縣令贈戶部侍郎博陵崔府君神道碑銘概述 》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唐故湖州長城縣令贈戶部侍郎博陵崔府君神道碑銘概述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唐故湖州長城縣令贈戶部侍郎博陵崔府君神道碑銘
公諱孚,字某,古太岳允也,今博陵人也。唐虞之際,因生為姜姓;暨周封齊,分類曰崔氏。長源遠派,大族清門,組賢俊,準繩濟美,斯崔氏所以綿千祀而甲百族也。隋散騎常侍諱洽,公六代祖也;唐冀州武強令諱紹,曾祖也;監察御史諱預,王父也;常州江陰令育,皇考也。
公幼以門蔭子補太廟齋郎,初調授汝州葉縣尉,再調改宋州單父尉。時天寶末,盜起燕薊,毒流梁宋,屠城殺吏,如火燎原,單父之民,將墜塗炭。公感激奮發,仗順興兵,挫敗賊徒,保全鄉縣,拳勇之徒,歸之如雲。方欲糾合貔虎,驅誅蛇豕,京觀群盜,金湯一方。本道節度使奇之,將議上聞,會有同事者爭功,陰相傾奪。公超然脫屣,遂以族行,東遊江淮,安時俟命。屬吳王出ト領鎮,求才撫人,常聞公名,試以吏事,遂表請為宋城尉。事舉,移假連水令,賞緋魚袋。縣政修,轉常州錄事參軍,糾察課賦。浙東採訪使聞之,奏授越州餘姚令,吏畏人悅。歲未滿,浙西採訪使知之,奏改湖州長城令。長城之理,又加於前二邑焉。政成秩滿,解印罷去,優遊自得,獨善其身。興元元年,疾歿於宋。太和五年,遷葬於洛。享年若干,詔贈尚書戶部侍郎。夫人隴西李氏,追封岐國夫人,皆從子貴也。
公為人儀表魁梧,氣概倜儻,負不羈之才,慕非常之功。始發軔於單父,志立而功不就;終稅駕於長城,道行而位不達。善慶所積,實生司空。司空諱宏禮,公之幼子也,以學發身,以文飾吏,以幹蠱克家,以忠壯許國,典十郡,領二鎮,再厘東土,追命上公。雖天與之才,國與之位,亦由公義方之訓,輔而成焉。大丈夫貯蓄材術,樹功利,釒其富貴,焯耀邦家,不當其身,而得於後,父析子荷,相去幾何?嗚呼崔公!何不足之有?按國典,官五品以上,墓廟得立碑。又案喪葬令,凡諸贈官,得同正官之制。其孫彥防、彥佐等,奉父命述祖德,揭石於墓,勒銘於碑。銘曰:
天無全功,賢無全福。既享天爵,難兼世孫祿。矯矯崔公,道積厥躬。大志長略,卷於懷中。黃綬遏寇,思奮奇功。銅印字人,躬行古風。才高位下,步闊塗窮。竟戢羽翮,不展心胸。天道有知,善積慶锺。昭哉報施,其在司空。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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