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承烈

唐承烈

唐承烈,清代晚期人,字冕周,為吏部員外郎唐傳猷之子,幼年隨父於京師就讀,勤於學業。同治四年(1865年),因考試成績優異,人內閣謄錄館仕事。後放外任,為四川馬邊廳同知,又抉瀘州直隸州知州。終以政績顯達,官至四品。

基本介紹

  • 本名:唐承烈
  • 字號:冕周
  • 所處時代:清代晚期
  • 主要成就:唐承烈在開封被慈禧太后召見,擢補道員
第二次鴉片戰爭之後,清政府更加腐敗,與英、法、美等國訂立不平等條約,割地賠款,為其增開漢口、九江、南京等地為通商口岸。外商貪得無厭,窺其四川富庶,欲行輪利。英國商人立德樂·造固倫擬將輪船上駛四川。為維護四川內河航行權,總督劉秉璋多次據理阻英,但英商蠻橫無理,不能奏效。總署得知後,令四川總督與其談判,解決爭端。四川總督劉秉璋素知唐承烈善謀略,有幹才,乃使其趕赴宜昌,與英國領事就通航一事進行談判。唐承烈以正義之辭,駁其謬言,唇槍舌劍,據理力爭經往復辯駁,最終達成協定迫使英商就我範圍。協定規定英國輪船不得進入四川境內,欲行商業往來允許其雇用我民船使用,暫行通航。談判成功後,博得僚屬讚譽升任寧遠知府。寧遠府地處偏僻,經濟落後,社會動亂不寧。承烈抵任後傾其力,廉其實,整頓治安,鼓勵生產,使寧遠府境內出現安定富庶的景象。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唐承烈調署成都知府,僅10日,成都教案發生。因英美傳教士非法拘捕集會民眾,殘害百姓,引起四川人民的義憤。憤怒的民眾搗毀成都及府州縣教堂70餘處。在各國公使的“抗議”下,唐承烈及四川總督劉秉璋、候補道、周振瓊及知縣共9人以“彈壓不力”被清政府革職。後委派唐協助“改土歸流”,整頓章谷、朱窩等少數民族地區的土司,打擊殘害民眾的土官,以推行流官制度。此間,唐承烈制訂章程二十六條,既打擊了土官頭人,又增加了官府的財政收入,還消除了土司對當地民眾的壓榨,聲威日著,再起,出補陝西知府。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八國聯軍攻人北京,兩宮太后逃往西安。此時,正遇其父病故,承烈不事父喪,而從公設支應局,隨扈諸王大臣,接應兩宮太后。諸王大臣及兩宮大後滯留陝西近一年,建築供給等費用不逾六億,以節省聞於朝野。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唐承烈在開封被慈禧太后召見,擢補道員,又先後出任鳳邠鹽法道道尹,陝安道按察使,又加布政史銜,總辦陝省統捐事宜。卒年5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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