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缺

員缺,官制名。也稱“額缺”,或簡稱“缺”,即列入國家正式編制的官員職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員缺
  • 別稱:缺
解釋,

解釋

清代京內外各機構的編制員缺均有定製,不得任意增減,而官員的人數則遠多於額缺。故官員在取得任官資格後,必須有“缺”才能正式授給官職,否則只能候補待缺。據光緒《大清會典· 吏部》所載, 清代文職員缺,凡中央各部院堂官, 均有滿、漢尚書各一缺, 滿、漢左侍郎各一缺,滿、漢右侍郎各一缺。其下郎中、員外郎、主事、委署主事等司員及小京官、筆帖式等員缺,各有定額。另有小京官及額外司員等,則無定額。地方文官之員缺,綜計全國共有兼府尹事大臣二缺、府尹二缺、府丞二缺、總督八缺、巡撫十五缺、布政使二十缺、按察使十八缺、道員九十三缺、知府一百八十五缺、京畿四路廳同知四缺、直隸廳同知三十二缺、直隸廳通判一缺、直隸廳州判一缺、直隸州知州七十二缺、散廳同知四十八缺、散廳通判三十缺、知州一百四十五缺、知縣一千三百零三缺;地方佐貳官則有京府治中一缺、通判二缺,府同知一百一十缺、通判八十八缺,直隸州州同二十缺、州判三十五缺,散州州判三十五缺、州同三十二缺, 京縣縣丞二缺, 縣丞三百四十五缺、主簿五十五缺,府廳州縣所屬之巡檢九百三十五缺。此外尚有首領官、學官、鹽官、漕糧官、河官、海防江防官以及雜職官,文職土司如土知府、土同知、土通判、土知州、土知縣等,亦各有額缺,統歸吏部主管。武官員缺亦有定製,由兵部主管。迨至清末,據《清朝續文獻通考· 職官一》載《馮桂芬汰冗員議》:“恭考會典,內外文武官共二萬七千餘員,其編檢、庶吉士、侍衛,以及準部、回部官無定員者不與焉。”惟據光緒《大清會典》所載,清代光緒中期,全國京內外文武官缺有四萬三千多個。其中文職官缺為一萬三千五百多個,武職官缺二萬九千八百多個。以上不包括內務府系統的一千二百多缺,也不包括京內外文武衙門那些無員額編制的官員(如各部院的額外司員、七品小京官, 翰林院編檢官、庶吉士等), 也不包括各王府屬官、藩屬官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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