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達鄉

哈達鄉隸屬雞東縣管轄。位於縣境西部,穆稜河北岸,西與雞西市毗鄰。鄉政府駐地距縣城10公里。哈達,原名“哈達崗”,因地處哈達崗而得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哈達鄉
  • 別名:哈達
  • 行政區類別:鄉
  • 所屬地區:雞東縣
哈達屯形成於中華民國初年,屬密山縣管轄。東北淪陷後,1941年9月劃歸雞寧縣管轄,設哈達崗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5月,設定哈達區。1949年雞寧縣改為雞西縣後,1950年7月,改稱第十區。1956年5月並村劃鄉,設定哈達鄉。1957年1月,劃歸密山縣管轄。1958年1月,將興隆鄉並人哈達鄉,同年8月改稱哈達人民公社。1959年12月,復歸雞西市管轄。1965年1月,正式劃歸雞東縣管轄。1984年4月,改為哈達鄉。
哈達鄉全境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哈達河流經全境。全鄉總面積159平方公里。耕地面積5.8萬多畝,主要種植玉米、小麥、大豆、水稻、烤菸等。鄉辦工業有煤礦及制磚、綜合加工、農機修配廠等,1992年鄉企總產值3753萬元。全鄉共轄哈達、先鋒、太陽、東風、杏花、黎明、山河、程家、新義、保國、保河、青山、普山等13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1.9萬
人,其中回、滿、朝鮮等少數民族人口約占5%。鄉政府駐地先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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