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是哈爾濱政府於2009年內發布的第11號檔案,意在進一步最佳化哈爾濱的服務業發展環境,促進哈爾濱服務業加快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 發布日期:2009-06-18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發布單位】哈爾濱市
【發布文號】哈政發〔2009〕11號
【發布日期】2009-06-18
【生效日期】2009-06-1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哈爾濱市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哈政發〔2009〕1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服務業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08〕11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意見和若干政策的通知》(黑政發〔2008〕74號)精神,進一步最佳化我市服務業發展環境,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發展服務業的重要意義
服務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服務業的發展水平是衡量現代經濟社會發達程度的重要標誌。加快發展服務業是最佳化經濟結構的必然趨勢,是吸納和增加就業的重要途徑,是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的迫切需要,是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多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市服務業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與先進地區相比,我市服務業發展水平還存在較大差距。當前,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居民消費水平提高,為加快發展服務業提供了巨大空間和支撐條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服務業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轉變發展觀念,拓寬發展思路,創新體制機制,加大工作力度,促進服務業加快發展。
二、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旅遊業、金融服務業、服務外包業、文化創意業、會議展覽業、中介服務業、商貿流通業、房地產業和社區服務業為發展重點,按照國際化帶動、市場化促進、信息化支撐、法制化保障的原則,實現現代服務業與現代製造業和現代農業的產業融合與互動發展,構建增值高、就業廣、功能全的現代服務業體系,增強城市綜合服務功能,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
(二)發展目標
到2010年,服務業增加值占全市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49.9%,年均增長14.5%,傳統服務業不斷提升,服務業利用外資規模進一步擴大,民營資本快速湧入,規劃建設一批現代服務業重大項目,產業集聚度明顯提升。
到2020年,實現服務業結構最佳化、就業容量增加、公共服務均等化程度顯著提高、市場競爭力增強,形成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功能齊全、特色明顯、優勢互補的現代服務業發展格局。
三、加快發展服務業的重點領域
(一)重點發展金融服務業
健全金融市場體系,加快產品、服務和管理創新,建設機構密集、產品多樣、融通靈活、服務高效的服務全省、輻射東北亞的區域性金融中心。
不斷拓寬哈爾濱銀行業務範圍,實現產權多元化,發展駐外分支機構,擴大區域合作。加快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和產權制度改革,建立和規範農村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爭取民生銀行、深圳發展銀行、華夏銀行在哈設立分支機構。
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租賃公司、基金投資公司、創投公司和產業基金等金融機構,擴大金融服務領域。發展企業貸款擔保機構、股權登記託管機構、資信評估機構和風險投資服務機構。對江海證券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提高市場行銷和競爭能力。吸引國內外證券、保險、基金管理和信託投資公司在哈設立分支機構。加強對企業境內外上市指導,提高企業直接融資比重。探索實施對俄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
(二)積極發展商貿流通業
推進產業整合、結構最佳化和經營創新,提高商貿流通業整體服務水平。構建中央大街、果戈里大街和靖宇大街3個市級商業中心,建設美食街、古玩街、建材家具街、汽車零配件街、文化街和休閒娛樂街等特色突出的專業商業街。鼓勵和支持經營業態創新,加快連鎖經營、特許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行銷方式和組織形式的發展。吸引國際性品牌經營入駐哈爾濱。
整合物流資源,建設以哈爾濱內陸港為依託,面向俄羅斯的東北亞物流樞紐中心。發揮區位和綜合交通優勢,建設多元化、立體式物流網路,形成南北兩個門戶、縱向貫通、運行高效的大物流廊道。加快龍運物流園區和鐵路貨櫃中心站建設。
搭建全國對俄經貿平台。加快實施“哈牡綏東對俄貿易加工區”哈爾濱段建設,加快建設對俄合作產業園、東北亞經貿科技合作園區和賓西國際貿易加工區。支持外貿企業通過境外投資、工程承包、融資、技術轉讓和境外辦廠等方式,帶動成套設備、相關技術出口和勞務輸出。
(三)支持發展服務外包業
緊緊抓住新一輪國際服務外包轉移的契機,培育壯大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自主品牌、高附加值的服務外包企業,強力推進國家重要的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建設。加快推進服務外包園區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積極培育具有區域特色的服務外包產業集群。加大服務外包人才培訓工作力度。
提升境內服務外包業務競爭力,積極拓展面向日本、韓國、美國和歐洲市場的離岸外包業務。發展套用軟體開發與服務、地理信息技術、數據處理、技術研發與工程設計等業務流程外包業務。
加大對服務外包龍頭企業的支持,鼓勵服務外包企業與國際、國內服務外包企業合作,逐步形成服務外包產業集團。對服務外包企業的技術創新和核心技術研發給予資金支持。
(四)重點發展旅遊業
以冰雪旅遊品牌為龍頭,發揮氣候和資源優勢,著力開發特色旅遊產品,加強旅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增強接待能力和綜合服務功能,打造“冰城夏都” 特色旅遊區。
發展以冰雪品牌為龍頭的旅遊產業,實現冰雪風光、冰雪藝術、冰雪文化和冰雪體育的有機結合。發展生態旅遊,利用山體、森林、水體、濕地等資源優勢,建設森林生態旅遊區、寒地野生動物生態旅遊區和濕地草原生態旅遊區。發展漂流、登山、露營、攝影採風等避暑旅遊、鄉村游和休閒遊。開發金源文化、黑土文化資源,培育文化旅遊品牌。利用區位優勢,發展中俄邊境旅遊。
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太陽島風景名勝區、冰雪大世界園區、亞布力滑雪旅遊度假區、侵華日軍“731”部隊遺址和天恆山開發等重點旅遊景區建設,加快旅遊交通、通信、餐飲、住宿等基礎設施和配套項目建設。加強旅遊網路建設,構建區域旅遊集散網路體系。
(五)著力培育會展業
培育節慶、會議、展覽、競賽和文化演出等品牌,創建國家級品牌會展城市。推進會展業對外開放,吸引國內外知名會展公司和會展機構落戶,舉辦區域性會議和展覽。引導和鼓勵分散的展覽組織者通過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和有序競爭,進行跨地區、跨部門的戰略重組,組建多元化會展公司。對出境辦展給予信貸等支持,對有發展前景的展會給予政策扶持。
(六)加快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堅持地域特色與對外開放相結合,促進藝術表演、影視製作、原創研發、新聞出版、文化娛樂、藝術品展銷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繁榮新聞出版業,打造報業出版業品牌,把哈報集團發展成為全國省會城市規模和實力最強的報業企業。推進出版業產業化進程,整合圖書出版資源,組建圖書出版集團。
以文化支柱產業和大型文化集團為龍頭,帶動各類文化產業發展。加快發展動漫產業,支持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文化企業聯合開發動漫和其他文化創意產品。推進哈爾濱新媒體發展基地和哈爾濱創意產業園建設。
(七)穩步發展房地產業
保持房地產市場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營造良好的人居環境。
以增加居民住宅有效供給為重點,控制高檔商品房,大力發展普通商品住房,適量建設經濟適用住房,推進城區危房棚戶區拆遷改造。加快以群力、松北、哈西、利民等為重點的新區開發建設。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為低收入群體提供住房保障。
規範物業管理質量和服務標準,制定服務項目、服務質量標準,提高物業管理行業整體服務水平。
(八)規範發展中介服務業
發展和培育新興中介服務業,提高中介服務企業競爭力。
積極發展技術服務、經濟鑑證、法律諮詢、信息諮詢、會計諮詢、資產評估和市場調查等中介服務。規範發展代理、經紀、拍賣、房地產、勞務等中介服務。擴大中介服務對外合作領域,提升中介服務業水平。
強化對中介機構的資質認定、行業自律和監督管理,制定完善中介組織管理的規章制度,對各類中介組織的性質、職能、主體資格、活動範圍、酬金標準、權利和義務、執業標準和法律責任等作出明確規定。
(九)積極發展社區服務業
以社會福利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和社會保障服務等社區服務為發展重點,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民眾參與積極、服務種類齊全的社區服務網路。
加快建立社區就業服務體系,發展社區便民服務業。發展社區再生資源回收、便民早餐服務、社區綠化、衛生保潔、社區保全和商品派送等服務項目。
建立完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顧、醫療保健、文體活動和法律服務為主要內容的為老服務體系,健全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依託的老年醫療健康服務網路。
培育家政服務業龍頭企業,帶動家政服務業整體發展。依託街道社區服務中心,構建家政信息服務網路。
(十)加快為農服務體系建設
1.加快農業生產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以農業生產銷售服務、科技服務、信息服務和金融服務為主體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
加快農業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和產後技術服務。加快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檢測與認證、動物防疫和植物保護等農業技術支持體系建設。
加強農業科技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提供實用有效的技術幫助,提高農民的科技水平和農業新技術套用能力。加快農業110信息服務網路建設,及時解答農民生產中的技術問題,提供方便快捷的技術服務。
加快農產品流通服務體系建設,完善農村商品市場。積極推進“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和“家電下鄉”工程,培育為農商貿流通企業,推進農業生產資料、農產品流通和農村生活消費品流通網路建設。
2.加快農村生活服務體系建設。改善農村基礎條件,發展農村生活服務業,提高農民生活質量。
加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大力發展農村沼氣,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發展鄉村特色農業、觀光農業,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逐步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體系,提高農村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豐富農民物質文化生活。加強農村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搞好農民和務工人員培訓,提高農民素質,結合城鎮化建設,積極推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
四、深化改革,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
(一)深化公共服務領域改革。加快壟斷行業改革,引入競爭機制,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繼續穩妥推進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城市供熱、供水、供氣、公共運輸、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可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委託企業經營。明確教育、文化、廣播電視、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的公共服務職能和公益性質,對能夠實行市場化經營的服務要動員社會力量興辦民辦非企業單位,增加市場供給。
(二)推進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和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推進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繼續深化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後勤改革,加快推進後勤管理職能和後勤服務職能分開,實現後勤服務社會化。
(三)加快工業企業內部服務功能剝離。引導有條件的大型工業企業將原有的物流、進出口貿易、研發設計等服務功能剝離出去,培育為裝備製造業服務的大型服務性企業,實現專業化、社會化服務,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工業企業核心競爭力。
(四)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抓住國際現代服務業產業轉移的有利契機,吸引境內外大公司在我市設立地區總部及研發中心、分銷中心、物流中心等,形成具有綜合競爭力的產業集群。
五、加大對服務業的政策扶持
(一)放寬市場準入
允許各類投資主體進入除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進入以外的服務業領域。鼓勵、支持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參與公用事業、基礎設施、文化和旅遊等領域的投資。各類服務業企業登記註冊時,除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登記前置事項外,各部門一律不得設定其他前置性審批事項。除法律、法規限制經營以及涉及國計民生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行業、項目外,服務企業可根據需要自主調整經營範圍和方式,工商部門依據企業的申請予以核定。
(二)實施稅收優惠政策
1.鼓勵服務企業技術創新。對服務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對擁有核心自主智慧財產權、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收入免徵營業稅。
2.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性服務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進口自用設備及配件、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含軟體),按有關規定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3.支持民生性服務業發展。對當年安置下崗職工、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的,可按照規定享受有關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對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費、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三)完善價格收費政策
1.用水、用氣、用電價格政策。逐步縮小服務業(特種行業除外)用水與工業用水差價,對列入國家鼓勵類的服務業用水價格實現與工業用水價格同價。服務業用氣在與工業用氣執行同價的原則下,逐步調整到位。積極配合國家簡化電價分類,逐步縮小服務業用電與普通工業用電差價,進一步完善峰谷用電管理辦法,降低服務業企業用電成本。
2.收費政策。凡未列入國家和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的收費項目,一律不得收費。對服務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凡收費標準有上下限幅度規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四)財政金融政策
1.充分利用國家和省有關服務業扶持政策,積極爭取國家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扶持出口型企業研發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支持。
2.鼓勵服務企業參加境外展覽、展銷、國際推介會等,財政、商務部門按照有關外經貿政策規定,對參展費用給予適當支持。
3.對新認定的國家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中華老字號的服務產品,申請省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黑龍江省著名商標、名牌產品和龍江老字號服務企業,市政府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取得國際資質認證的服務外包企業給予實際認證費用50%的財政補貼。
4.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體系,鼓勵發展企業互助擔保和商業擔保業務,為服務業融資提供支持,積極引導信貸資金和社會資本投入服務業。對下崗職工、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從事服務業的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扶持。
5.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管理等境內外金融機構在群力金融商務區新購地建設自用辦公、營業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平均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新購置自用辦公、營業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給予一次性補貼;新租賃自用辦公、營業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的,在3年內每年按照房租市場指導價格的10%給予補貼。
6.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每新錄用1名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從事服務外包工作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可申請中央財政給予企業不超過每人4500元的培訓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培訓的從事服務外包業務人才(大專以上學歷),通過服務外包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並與服務外包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可申請中央財政給予培訓機構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培訓支持。
(五)用地政策
1.最佳化城市用地結構,合理確定服務業用地比例,對利用存量土地建設的服務業項目,在供地安排上給予傾斜。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供地政策的服務業項目,優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優先安排用地指標,確保項目落地。
2.服務業項目用地可區別不同情況,按國家規定採取協定或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式供地。為降低一次性投入成本,也可採取協定租賃或招標、拍賣、掛牌租賃方式供地。
六、採取積極措施,加快服務業發展
(一)科學規劃,合理布局
突出城市發展特色,最佳化服務業空間結構,逐步形成優勢互補的服務業發展布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編制服務業發展規劃及服務業各行業發展專項規劃,並將服務業發展規劃作為審批服務業投資項目和資金扶持的重要依據。推動項目、土地、資金、技術、人才、政策等資源向服務業重點領域和區域集中,建設一批現代服務業重點項目,形成一批現代服務業功能集聚區。
(二)健全工作機制
1.建立組織協調機制。成立市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常務副市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各區、縣(市)政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負責研究制定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服務業改革開放,研究制定服務業與其他產業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落實領導小組決議事項。
各成員單位要定處室、定人員負責服務業管理工作,定期向市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通報工作情況,提出發展建議。各區、縣(市)要根據各自情況,在各區、縣(市)發改局設立相應工作機構、配備專業人員,負責服務業各項管理工作。
2.建立運行監測機制。市發改委、統計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服務行業運行監測分析,完善統計項目和統計內容,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行業統計,積極鼓勵有關行業協會開展行業調查。逐步建立政府、部門和行業統計互為補充的服務業統計調查體系,整合各類服務業發展信息資源,建立服務業公共信息平台,及時、準確掌握服務業發展動態,為政府決策和引導市場提供依據。
3.建立人才保障機制。加強物流、金融、旅遊、信息服務、技術研發和中介等重點領域緊缺人才的培養與引進工作。依託在哈大專院校,加強與研究機構的合作,培養急需的中高級管理人才。建立和完善人才培養、引進、激勵和流動機制,為服務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4.建立工作考核機制。將全市服務業增加值目標分解到各區、縣(市),並納入區、縣(市)政府的目標考核。各相關部門和各區、縣(市)政府要根據本意見要求及各自職責範圍,抓緊制定加快發展服務業的具體工作措施。
(三)加大對服務業的資金支持
繼續加大財政對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公共運輸等公共事業的投入,擴大服務供給,提高公共服務的覆蓋面。
發揮服務業引導資金的導向作用,逐年增加市級服務業引導資金額度。各區、縣(市)要儘快設立服務業發展資金,與市級服務業引導資金配套使用。積極鼓勵外資、民間資本和各類社會資金投資服務業。
(四)進一步最佳化發展環境
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環境建設。加快重點項目建設,完善城市景觀設施,為服務業發展提供良好載體和條件。最佳化法制環境。制定和完善規範服務業市場主體行為和市場秩序的相關政策,嚴格執行服務業有關法律、法規,為服務業發展提供法律保障。轉變政府職能,實行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資分開,推行“一條龍”服務,提高辦事效率,簡化審批手續,規範服務行為。規範對服務業企業的檢查制度,禁止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設限。行政管理部門不得要求(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企業到指定中介機構辦理驗資、資產評估等證明性檔案,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五)加強服務業基礎工作
1.加強和改進服務業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服務業統計制度,完善科學反映服務業發展規模、速度和效益的指標體系,保證統計信息的全面性和準確性。加強對物流、文化、中介、社區服務、公共服務和生產性服務等薄弱環節的統計監測。
2.逐步健全服務業標準體系。以物流業為重點,推進服務標準化試點工作。推廣旅遊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範各類景點、度假區及旅行社的經營和服務行為。鼓勵新興服務業的龍頭企業、行業協會先行制定服務標準,暫時不能實行標準化的服務行業要推行服務承諾、服務公約和服務規範等制度。
3.加強服務業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服務業市場秩序,建立公開、平等、規範的行業監督制度,堅決查處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保護自主創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4.加強服務業行業自律。引導服務企業以骨幹企業為龍頭組建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服務、協調和行業自律作用。對已有的服務行業協會要加強規範和管理,充分發揮其市場維護、行業自律、信息溝通和促進合作的積極作用。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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