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供熱實行煤熱價格聯動的通知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供熱實行煤熱價格聯動的通知是一項由哈爾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各有關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中直、省屬在哈單位,駐哈部隊:
今年以來,由於受煤炭價格上漲因素影響,供熱企業成本大幅增加。為認真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印發關於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2200號)、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做好冬季供熱採暖工作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08〕2415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應對熱煤價格上漲保證全省城市供熱的意見》(黑政發〔2008〕65號)等檔案精神,切實緩解供熱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確保城市供熱正常有序進行,使居民都能住上暖屋子,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市政府決定,對我市供熱實行煤熱價格聯動。現將2008至2009年度供熱期供熱價格聯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市政府財政對居民住宅供熱按照煤炭成本增長因素15%補貼給供熱企業,即每平方米使用面積補貼1.34元。
二、由供熱企業承擔煤炭成本增長因素20%,即每平方米使用面積承擔1.78元。
三、在市政府財政補貼和供熱企業承擔部分上漲因素的基礎上,凡在我市城區(不含呼蘭區和阿城區)以煤炭為燃料,採用鍋爐供熱和使用熱電聯產熱網供熱的用戶,其煤熱聯動價格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計算,居民住宅上浮5.8元,即由現行的34.55元調至40.35元;非居民住宅上浮7.14元,即由現行的37.35元調至44.49元。
四、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七種人”,因煤熱價格聯動而增加的部分支出,仍按《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08至2009年度熱費交繳和供熱保障工作的通知》(哈政辦發〔2008〕12號)規定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