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熱瓦普

哈密熱瓦普,維吾爾族彈撥弦鳴樂器。以流行哈密地區而得名。隨著交通的發展便利和文化的交流借鑑,哈密熱瓦普逐漸流傳,為當地維吾爾族人民所喜愛。主要流行於哈密地區、吐魯番市鄯善縣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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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造

哈密熱瓦普形制和多朗熱瓦普相同,琴身用桑木、杏木或核桃木製成,全長90厘米左右,共鳴箱呈瓢形。其中有一種在琴桿的指板上嵌有銅製音品。製作工藝較為細緻精良。多張有五條主奏弦(有兩組雙弦,定弦e、a、d1)、七或八條共鳴弦(定弦g、a、c1、d1、e1、g1、a1),均用鋼絲弦。

歷史發展

公元14世紀,國內外民族文化交流廣泛開展,維吾爾族人民在原有民間樂器的基礎上,吸收外來樂器,創製出一些新樂器,喀什熱瓦普就是維吾爾族人民勤勞、智慧的結晶,在民間一直盛傳不衰。
到了清代,熱瓦普被列入宮廷回部樂(即維吾爾族音樂)中,並以喇巴卜、喇叭卜之名載入史冊。成書於公元1746年的清《律呂正義後編》(卷四十五)《回部樂技》 載:“司胡撥一人,回名喇巴卜。”清《皇朝禮器圖式》附有其圖。《清史稿》(卷一一) 載:“喇叭卜,絲弦五、鋼弦二,木柄通槽,槽形如半瓶,下冒以革。曲首鑿空納絲弦,以五軸綰之,左二右三,曲首右側以兩軸綰鋼弦。用手冒撥指,或木撥彈絲弦,應鋼弦取聲。”在公元1854年毛拉·艾斯木吐拉穆吉孜撰寫的《樂師史》 (古維文手抄本)中,敘述了十七位藝人創作的“木卡姆”流行情況,據藝人講:熱瓦普起源於南疆喀什。20世紀30年代,上海民族器樂演奏社團大同樂會,曾參照歷史資料製作了一套我國民族樂器,包括古代樂器和少數民族樂器,其中就有喇巴卜兩件,並且還做了一些改革嘗試,原形制的七條琴弦,有五條絲弦、兩條鋼弦,樂會製作的喇巴卜只張了五條絲弦。喀什熱瓦普流傳至今,已有數百年的歷史,並在北疆地區也有流傳,它在工藝、音質和演奏諸方面,都較以前有了較大的發展。

演奏

哈密熱瓦普演奏姿勢和方法,均與多朗熱瓦普相同,但琴頭抬起的角度較小,約為30°角。五條主奏弦,其中有兩組為雙弦同音,定弦為:e、a、d1,七條共鳴弦定弦為:g、a、c1、d1、e1、g1、a1。音域e—a1。演奏以原把位為主,一般不換把位,高音旋律常常在共鳴弦上彈奏。可用於獨奏、合奏或伴奏,也常用於自彈自唱的熱瓦普彈唱,並已成為“哈密木卡姆”的主要伴奏樂器之一。

收藏

北京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中國樂器博物館收藏哈密熱瓦普一件。核桃木製,琴身全長91.5厘米。共鳴箱呈瓢形,正面蒙以牛皮,面徑23.7厘米。琴頭呈鈍角後下彎,上置五個T形弦軸(左二右三),張五條鋼絲主奏弦。琴桿長而寬,表面不設品位,指板上嵌以三個銅錢和三塊銅片為飾,琴桿左側置八個T形弦軸,張八條鋼絲共鳴弦。琴桿下端與琴箱相接處兩側,置有兩個對稱的長方形木製護角。琴桿上端山口骨制,竹製長橋形琴馬,琴底設有縛弦。琴背通體雕刻出凸條圖案紋飾。這件製作精細的熱瓦普,出自哈密民間藝人之手,1963年,音樂研究所的民族音樂學家簡其華先生赴新疆採風時,將其由哈密帶回。已被載入大型畫冊《中國樂器圖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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