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

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

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原集寧鐵路運輸法院)是呼鐵中院下屬四個基層法院之一,2012年7月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制後屬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管理。管轄著京包線西起東興站,東至古店站、集二線、集通線、張集線、呼準線範圍的所有涉鐵刑事、民事案件和執行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
  • 區位: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
  • 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文化宮街18號
  • 郵政編碼:010020
  • 聯繫電話:0471-2244267
  • 成立時間:1980年11月
  • 院長姓名:郝明遠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原集寧鐵路運輸法院)是呼鐵中院下屬四個基層法院之一,2012年7月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制後屬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管理。管轄著京包線西起東興站,東至古店站、集二線、集通線、張集線、呼準線範圍的所有涉鐵刑事、民事案件和執行案件。

機構設定

政治處、監查室、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庭、民事庭、集寧法庭、執行局、審監庭、審管辦、計財科、法警隊

法院建設

管轄鐵路運營里程2247.3公里,站段級單位26個,公司、控股公司的法人單位101個。刑事案件受理由內蒙古高院指定、呼鐵公安處、呼鐵檢察院分院、呼鐵檢察院、集寧鐵路運輸檢察院偵破、起訴所有刑事公訴案件,及其在鐵路企業內部的刑事自訴案件;民商事案件負責受理鐵路部門及其所屬企業為一方當事人的民商事糾紛案件(爭議金額在2000萬以下),此外還受理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呼鐵中院指定管轄的各類案件。執行案件受理經本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外,還受理呼鐵中級法院決定對我院管轄的執行案件予以指定執行、交叉執行、共同執行、合併執行等案件。近年來,呼鐵法院在呼鐵中院的監督指導下,在院黨組的領導下,以審判工作為中心,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刑事案件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和量刑規範化意見、打擊犯罪,維護鐵路及轄區的和諧和穩定。民商事案件認真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大力加強民事案件調解工作,積極提升調解技巧,做細做精做好民事案件調解工作,使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節節上升,連續五年達到86%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經濟效果,為構建和諧轄區做出了貢獻。執行案件加大執行力度,執行標的到位率逐年上升,實現了無執行積案。

所獲榮譽

榮獲過全區法院系統集體一等功,全區檔案工作先進集體,全區法院系統爭創雙滿意系統先進集體,全區法院系統嚴打整治鬥爭先進集體等多種榮譽

地理位置

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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