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遵義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8月,周余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遵義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3年1月,經遵義市委批准,遵義市紀委監委對遵義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周余耕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周余耕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紀法意識淡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工程款撥付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周余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遵義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遵義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周余耕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2023年2月,遵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二級調研員周余耕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遵義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綏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綏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余耕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綏陽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余耕利用擔任遵義中橋水庫工程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遵義市水利局副局長、遵義市中橋水庫管理局局長、遵義市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通報
2013年至2019年,周余耕在擔任遵義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中橋水庫管理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多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高檔酒水和禮金折合總計3.51萬元。2013年至2016年,周余耕長期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供自己使用。周余耕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