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容

周建容

周建容,女,(1964——2014)重慶人,深圳橫崗哥士比鞋廠女工,2014年7月17日因參與維權遭解僱跳樓自殺身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建容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重慶
  • 出生日期:1964年
  • 逝世日期:2014年7月17日
  • 職業:工人
事件記錄,悼念周建容,

事件記錄

2014年7月17日早上5點48分,50歲女工周建容從工廠車間4樓跳下身亡。事發的深圳哥士比鞋廠5月底就陷入勞資衝突,廠方至今陸續解聘了109名參與罷工抗爭的工人。來自重慶的周建容也是其中之一,她5月底停工,7月16日遭到解聘,次日即跳樓身亡。在此之前,周建容已在鞋廠工作了12年。
死者周建容的老公拿著死者的身份證死者周建容的老公拿著死者的身份證
在深圳,工廠招聘往往有年齡上的要求,超過40歲即很難有機會再進廠。周建容已經50歲,工廠開除她就意味著中斷了她的生計。
昨日不到6時,同為工友的廖先生聽到有人驚叫,隨後四樓車間夜班的員工開始聚集在視窗望外張望,他發現原本同在四樓車間的女工周建容已經墜亡。
廖先生和妻子黃小姐都是事發前參與過工人維權行動的主要成員,曾因此被警方帶走調查過。他稱,事發前夜工人們發現廠門口貼出一張通告,通告貼出了曾經參與罷工的87名員工的名單,要求這些員工要么儘快復工要么就將予以解僱。“我懷疑就是因為看到這個通告受了刺激,一大早過來看到通告,想不通。”廖先生稱。
哥士比鞋廠位於深圳橫崗189工業區,是來料加工企業,成立於1989年。來料方是香港快浩(哥士比)有限公司。該公司一直在向製鞋廠工人發放長期服務補償金。事發前,周建容的收入,根據業績在3000元至6000元之間浮動。
2014年5月,廠方宣稱,由於政府要求該工廠“轉型升級”,公司需要做出更改廠名、法人代表等一系列變動。根據深圳市的要求,鞋廠需要獨立註冊成立公司。工商資料顯示,新註冊的公司名為哥士比鞋業(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港資企業,註冊資本1700萬元港幣,由一家澳大利亞公司全額投資。此次變化令工人們擔心,一旦工廠和公司切斷聯繫,未來每月的工資、社保均會有所下滑。
工人們試圖與廠方進行集體談判,底線是維持現有的待遇不動搖。但廠方拒絕了工人方面提出的所有要求。2014年5月26日,該廠五六百名工人選擇了集體罷工,周建容也參與其中。
停工的第二天,企業工會即代表員工給資方發出談判邀約,然而資方對此並未做出回應。反而陸續開除參與停工活動的工人。
從2014年6月12日資方解僱39人至今,該廠先後分批開除了若干員工。更密集的開除發生在2014年7月14日以來的這三天。2014年七月14日,開除4人;7月15日,開除15人;7月16日,開除20人。資方總計開除了該廠109名工人。對工人們來說,這是個沉重打擊。
對中國工人來說,罷工一般被稱為“停工怠工”,停工怠工雖不違法,但也不受到法律的保護。沒有人知道走上絕路那一刻,周建容經過了怎樣的心理鬥爭,即便是同在一個廠里工作的丈夫也沒有覺察出她在跳樓前有任何的異常。
周建容之死,顯示該《條例》的合理性。她沒有等到《條例》生效的那一天。
媒體記者就此事電話採訪哥士比鞋廠。接電話人員稱:“這事情我們不清楚,你找工人調查吧”隨即掛斷電話。而哥士比鞋廠所在的深圳橫崗街道辦事處拒絕與記者通話。其主任辦公室的專線電話亦無人接聽。
針對此次悲劇,勞工界人士向勞工、資方、政府與全社會發出聯署公開信,悼念周建容,並要求將7 月17 日命名為中國勞工受難日;資方承擔法律責任;呼籲通過《廣東省企業集體契約條例》;保護勞工的組織權、集體談判權和罷工權;建立調處勞資衝突的法治機制。
周建容

悼念周建容

1、對周建容工友的不幸死亡表示沉痛的哀悼,向她的親人表示深切的慰問!中國工人階級將會永遠銘記周建容在爭取勞工權利的過程付出的巨大犧牲!提議將7 月17 日命名為中國勞工受難日(簡稱工難日)。
2、強烈譴責和聲討哥士比資方和管理層對勞工權益的野蠻霸道、冷血頑固的侵害行徑!在企業工會已經按照集體協商有關規定向資方發出談判邀約、在上級工會和有關政府部門已經介入並要求資方回應工人訴求、在勞方已經就開除工人事宜訴諸勞動仲裁的情況下,資方仍然一意孤行地繼續開除工人,充分表明其囂張跋扈、草菅勞權、目空一切的氣焰,其行為是導致此次慘劇的主要原因,應該受到法律的追究!
3、強烈呼籲廣東省人大迅速通過正在審議中的《廣東省企業集體契約條例》,該條例的草案規定,“企業超過規定時間未答覆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協商,因此引發集體停工、怠工的,不得以職工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契約;職工因此提出解除勞動契約的,企業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這條規定是在國內法上對2001年全國人大簽署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有關工人罷工權條款的落實,也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27條有關停工、怠工規定的進一步深化,可以從根本上制止和懲罰企業以違反反規章制度的名義打擊工人的違法行徑。
4、我國大規模工業化已經進30多年,勞資矛盾與日俱增,資方對勞方權利的侵犯已經到了嚴重危害社會公正和基本穩定的地步,立法保護勞工的組織權、集體談判權和罷工權,建立調處勞資衝突的法治機制,已經到了迫在眉睫、刻不容緩的時候了。呼籲廣大勞工繼續以和平、理性、有組織的方式堅定不移地爭取自己的權益,呼籲資方從自身長遠利益出發放棄短期行為追求勞資雙贏,呼籲政府為建立良性健康的市場經濟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社會承擔起應付的歷史責任!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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